王燾

《外臺秘要》~ 卷第三十五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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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三十五 (2)

1. 兒初生將息法二首

千金兒初生,不可令衣過厚熱,令兒傷皮膚,害血脈,發雜瘡而黃,又小兒始生,肌膚未成,不可暖衣,暖衣則令筋骨緩弱,宜時見風日,若都不見風日,則令肌膚脆軟,便易中傷。皆當以故絮衣之,勿用新綿也,天和暖無風之時,令母將於日中嬉戲。數見風日,則血凝氣剛,肌肉牢密,堪耐風寒,不致疾病,若常臟於幃帳之中,重衣溫暖,譬猶陰地之草木,不見風日,軟脆不堪風寒也。(出第五卷中)

2. 小兒初受氣論一首

崔氏論曰,凡小兒初受氣,在娠一月結胚,二月作胎,三月有血脈,四月形體成,五月能動,六月筋骨立,七月毛髮生,八月藏腑具,九月穀氣入胃,十月百神能備而生矣,生後六十日,目瞳子成,始笑應知人,百五十日百脈生,能反覆,百八十日尻骨成,能獨坐,二百一十日掌骨成,能匍匐。三百日髕骨成,能獨倚,三百六十日為一期,膝骨成,乃能行。

此其定法,若有不依期者,必有不平之處。

3. 小兒變蒸論二首

崔氏小兒生三十二日一變,六十四日再變兼蒸,九十六日三變,百二十八日四變,又蒸,百六十日五變,百九十二日六變,又蒸,二百二十四日七變,二百五十六日八變,又蒸,二百八十八日九變,三百二十日十變。又蒸,此小變蒸畢也,後六十四日又蒸,蒸後六十四日又一大蒸,蒸後百二十八日又一大蒸。

此大小蒸都畢也,凡五百七十六日乃成人,所以變蒸者,皆是榮其血脈,改其五臟,故一變畢,輒覺情態忽有異也,其變蒸之候,令身熱脈亂汗出,目睛不明,微似欲驚,不乳哺,上唇頭小白泡起如珠子,耳冷尻亦冷,此其診也,單變小微,兼蒸小劇,先期四五日便發,發後亦四五日歇,凡蒸平者,五日而衰,遠至七日九日而衰。當變蒸之時,慎不可療及灸刺。

但和視之,若良久熱不已,可微與紫丸,熱歇便止,若於變蒸中,加以天行溫病,或非變蒸而得天行者,其診皆相似,唯耳及尻通熱,口上無白泡耳,當先服黑散,以發其汗,汗出溫粉粉之,熱當歇,便就瘥,若猶不都除,乃與紫丸下之。其間節度甚多,恐悠悠不能備行,今略疏其經要者如此。

又黑散方。

麻黃(一分去節),大黃(一分),杏仁(二分去皮尖熬令變色)

上三味先搗麻黃大黃為散,杏仁別搗如脂,乃細細內散,又搗令調和訖,內密器中,一月兒服如小豆大一枚,以乳汁和服之,抱令得汗,汗出溫粉粉之,勿使見風,百日兒服如棗核,以兒大小量之為度。

又紫丸方。

代赭,赤石脂(各一兩),巴豆(三十枚去心皮熬),杏仁(五十枚去尖皮熬)

上四味搗代赭等二味為末,巴豆杏仁別搗如膏,又內二味,合搗三千杵。自相和,若硬,入少蜜更搗,密器中盛,封之三十日,兒服如麻子一丸,與少乳汁令下喉,食頃後與少乳,勿令多,至日中當小下,熱除,若未全除,明旦更與一丸,百日兒服如小豆一丸,以此准量增減也,小兒夏月多熱,喜令發疹,二三十日輒一服甚佳。此丸無所不治,代赭須真者,若不真,以左顧牡蠣代之,忌豬肉蘆筍

(並出第十上卷中)

4. 相兒命長短法並論二十九首

千金翼兒生枕骨不成者,能言而死,膝骨不成者,能倨而死。掌骨不成者,能匍匐而死,踵骨不成者,能行而死,臏骨不成者,能立而死,身肉不收者死,魚口者死。股間無生肉者死,頤下破者死,陰不起者死,囊下白者死,赤者死。

相法甚博略述十數條而已

兒初生,陰大而與身色同者,成人,兒初生,額上有旋毛,早貴,妨父母,兒初生,叫聲連延相屬者,壽。聲絕而復揚急者,不壽,兒初生汗血者,多厄不壽。兒初生目視不正,數動者,大非佳人,兒初生自開目者,不成人,兒初生通身軟弱如無骨者,不成人,兒初生髮稀少者,不聽人,兒初生臍小者,不壽;兒初生早坐,早行,早語,早齒。生惡性者,非佳人。

兒初生頭四破者,不成人,兒初生頭毛不周匝者,不成人。啼聲散,不成人,啼聲深,不成人。汗不流,不成人,小便凝如脂膏,不成人,常搖手足者。不成人,(無此狀候者皆成人)

兒初生臍中無血者好,卵下縫通達黑者壽,鮮白長大者壽,論曰:兒三歲以上,十歲以下,觀其性氣高下,即可知其夭壽,兒小時識悟通敏過人者,多夭,則項橐顏回之流是也,小兒骨法成就威儀,迴轉遲舒,稍費人精神鵰琢者壽。其預知人意,迴旋敏速者,亦夭。則楊修孔融之徒是也,由此觀之,夭壽大略可知也,亦由梅花早發,不睹歲寒,甘菊晚榮,終於年事。是晚成就者,壽之兆也。

(並出第十一卷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