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南病別鑑》~ 續集 (3)
續集 (3)
1. 傷寒合病並病論
趙嗣真曰:吾嘗疑合病並病之難明也,久矣。因始釋之。合病者,二陽經或三陽經同受病,受病病之不傳者也。並病者,一陽先病,又過一經,病之傳者也。且如太陽陽明並病一證,若並而未盡,是傳未過,尚有表證。仲景所謂「太陽未罷,面色赤,陽氣費,怫鬱在表,不得越,煩躁短氣」是也。
又當汗之,麻黃湯桂枝各半湯。若並之已盡,是傳過。仲景所謂「太陽證罷,潮熱,手足汗出,大便硬而有譫語」者是也。法當下之,以承氣湯。是知傳則入腑,不傳則不入腑。所以仲景論太陽陽明合病,止出三證。如前論太陽明明並病,則病則言其有傳變。如此三陽互相合病,皆自下利。
仲景太陽陽明合病,主以黃芩湯。少陽陽明合病,主以承氣湯。至於太陽少陽並病,其證頭痛強痛,眩冒如結胸,心下痞,便當刺大椎肺輸肝輸,不可汗下。太陽陽明並病,已見上論。但三陽合病,仲景無北景強惡寒語句。雖別有口燥渴,心煩背微惡寒者,乃屬太陽證,而非三陽合病也。
三陽若與三陰合病,即是兩感,所以三陰無合病例也。
2. 傷寒別名
語無倫者曰譫語,實則譫語也。外語,大便秘,小便赤。
聲重曰鄭聲,虛則鄭聲,外語,大小便利而手足冷也。
下泄曰轉矢氣。
大便堅,小便利曰脾約。
大便如常曰清,便自調(或云自可);水穀不化曰下利清穀。
傷寒十三日曰過經。
陰病發躁曰陰躁,屬少陰。
手足逆冷曰厥(在陰厥陽厥二證);手足指頭微冷曰清(屬二陰);肌膚冷,或下利而發躁,無時暫安曰臟厥。
兩手無脈曰雙伏,一手無脈曰單伏。
男子病新瘥而婦人與之交,陰腫,小腹絞痛者曰陽易。女子病新瘥而男子與之交,裡急,腰胯連腹內痛者曰陰易。
冬應寒而反溫,人暴感之而病者曰冬溫。
非時暴寒伏於少陰之經,咽痛,下利曰腎傷寒。
傷寒病二月至夏方發曰晚發。
發汗後身猶灼熱,自汗曰風溫。
中暑曰中暍。
感不時之氣而病,老幼皆相似者謂之天行(即瘟疫也);妄發濕溫汗者曰重暍(重暍者不治);汗後不為汗衰,謂之陰陽交死證也。熱煩身躁,太陰寸口脈兩沖尚躁盛,是陰陽交死,得汗脈靜者生。
病瘥後發熱曰遺熱。
傷寒瘥後勞曰勞復。
傷寒瘥後食肉再病曰食復。
自亂無神氣曰無精。
吐利並作曰霍亂。
鼻出血曰衄。
熱病脈躁盛不得汗者曰陽極死證。
陰獨盛而陽暴絕曰陰毒。
陽獨盛而陰暴絕曰陽毒。
咳逆曰噦。
乾嘔曰啘。
陽明與少陰合病,下利,脈長大而弦者曰負死證也。
大便堅硬曰鞕,溏曰鴨澹。
協欲飲水,水入即吐曰水逆。
心振寒而動曰悸(即怔忡之別名也);心中若有所失曰懊憹。
強發少陰汗則動血,或出口鼻,或出耳目,謂之下厥上竭,不治。
身振搖而動曰肉瞤。
臍下有動氣曰奔豚。
病在上吐之曰湧,病在下泄之曰利。
血曰營。
氣曰衛。
汗孔曰元府(即腠理也);手足搐搦曰瘛瘲。
二陽俱病曰合病。
先二陽俱病曰兩感(又曰雙傳);四肢病曰未疾。
厥而下利,當不能食,反能食者曰除中,不治。
目中不明瞭曰目中不了了(一曰病瘥);皮膚頑而不知有無者曰不仁。
傷寒陽病下之早,即為結胸,按之即心下,即心下痛為小結胸,不按自痛,連腹堅硬曰大結胸。若飲水過多,停結在胸肋間,無大熱而頭微汗出者曰水結胸。煩躁多而有結胸證曰熱實結胸,無熱而有結胸證曰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