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·秋吉質

《溫疫論私評》~ 卷下 (6)

回本書目錄

卷下 (6)

1. 四損不可正治

凡人大勞大欲。及大病久病後。氣血兩虛。陰陽並竭。名為四損。當此之際。忽又加疫。邪氣雖輕。併為難治。以正氣先虧。邪氣日陷。故諺有云。傷寒偏死下虛人。(陶節庵。傷寒全成集。)正謂此也。蓋正氣不勝者。氣不足以息。言不足以聽。或欲言而不能。感邪雖重。

反無脹滿痞塞之證。誤用承氣。不劇即死。以正氣愈損。邪氣愈伏也。若真血不足者。面色萎黃。唇口刮白。或因吐血崩漏。或因產後亡血過多。或因腸風藏毒所致。感邪雖重。面目反無陽色。誤用承氣速死。以營血愈消。邪氣益加沉匿也。若真陽不足者。或四肢厥逆。或下利清穀。

肌體惡寒。恆多泄瀉。至夜益甚。或口鼻冷氣。感邪雖重。反無發熱燥渴胎刺等證。誤用承氣。陽氣愈消。陰凝不化。邪氣留而不行。輕則漸加委頓。(挫傷折壞也)重則下咽直斃。若真陰不足者。自然五液乾枯。肌膚甲錯。感邪雖重。應汗無汗。應厥不厥。誤用承氣。病益加重。

以津液枯涸。邪氣澀滯。無能輸泄也。

凡遇此等。不可以常法正治。當從其損而調之。調之不愈者。稍以常法治之。治之不及者。損之至也。是故一損二損輕者。或可挽回。重者治之無益。乃至三損四損。雖盧扁(扁鵲。人稱之盧醫。)亦無所施矣。以枯魄獨存。化源已絕。不復滋生矣。

勞復,食復,自復

疫邪已退。脈證俱平。但元氣未復。或因梳洗沐浴。或因多言妄動。遂至發熱前證復起。惟脈不沉為辨。此為勞復。蓋氣為火之舟楫。今則真氣方長。勞而復折。真氣既虧。火亦不前。如人慾濟。舟楫已壞。其可渡乎。是火也。某經氣陷。則火隨陷於某經。陷於經絡。則為表熱。

陷於臟腑。則為裡熱。虛甚熱甚。虛微熱微。治法輕則靜養可復。重則大補氣血。候真氣一回。血脈融和。表裡通暢。所陷之火。隨氣輸泄。自然熱退。而前證自除矣。若誤用承氣及寒涼剝削之劑。變證蜂起。卒至殞命。宜服安神養血湯。若因飲食所傷者。或吞酸作噯。或心腹滿悶而加熱。

此名食復。輕則損谷自愈。重則消導方愈。若無故自復者。以伏邪未盡。此名自復。當問前得某證。所發亦某證。稍與前藥。以撤其餘邪。自然獲愈。

安神養血湯

茯苓,棗仁,當歸遠志桔梗,芍藥,地黃,陳皮甘草

龍眼肉。水煎服。

2. 感冒兼疫

疫邪伏而未發。因感冒風寒。觸動疫邪。相繼而發。既有感冒之因。由復有風寒之脈證。先投發散。一汗而解。一二日。續得頭疼身痛。潮熱煩渴。不惡寒。此風寒去。疫邪發也。以疫法治之。

3. 瘧疫兼證

瘧疾二三發。或七八發後。忽然晝夜發熱。煩渴不惡寒。舌上胎刺。心腹痞滿。飲食不進。下證漸具。此溫疫著。瘧疾隱也。以疫法治之。溫疫晝夜純熱。心腹痞滿。飲食不進。下後脈靜身涼。或間日。或每日。時惡寒。而後發熱如期者。此溫疫解。瘧邪未盡也。以瘧法治之。

4. 溫瘧

凡瘧者。寒熱如期而發。余時脈靜身涼。此常瘧也。以瘧法治之。設傳胃者。必現里證。名為溫瘧。以疫法治者生。以瘧法治者死。里證者下證也。下后里證除。寒熱獨存者。是瘟疫減。瘧證在也。瘧邪未去者。宜疏。邪去而瘧勢在者。宜截。瘧勢在而挾虛者。宜補。疏以清脾飲。截以不二飲。補以四君子。方見瘧門。仍恐雜亂。此不附載。

5. 疫痢兼證

下痢膿血。更加發熱而渴。心腹痞滿。嘔而不食。此疫痢兼證。最為危急。夫疫者。胃家事也。蓋疫邪傳胃。十常八九。既傳入胃。必從下解。疫邪不能自出。必借大腸之氣傳送而下。而疫方愈。夫痢者。大腸內事也。大腸既病。失其傳送之職。故正糞不行。純乎下痢膿血而已。

所以向來穀食。停積在胃。直須大腸邪氣退。而胃氣通行。正糞方能自此而下。今大腸失職。正糞尚自不行。又何能與胃載毒而出。毒氣既不前。羈留在胃。敗壞真氣。在胃一日。有一日之害。一時。有一時之害。耗氣搏血。神脫氣盡而死。凡遇疫痢兼證者。治在痢尤為吃緊。

疫痢俱急者。宜檳芍順氣湯。誠為一舉兩得。

檳芍順氣湯,專治下痢頻數。裡急後重。兼舌胎黃。得疫之裡證者。

檳榔,芍藥,枳實厚朴大黃

生薑煎服。

質曰。裡急者。腹裡急痛之略也。後重者。肛重也。戰國策云。寧為雞口。不為牛後。後讀為肛。可徵。言穀道夯悶。如重墜也。長沙謂之下重。蓋以穀道焮腫。令然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