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汲
《旅舍備要方》~ 雜傷
雜傷
1. 雜傷
論曰:大凡湯火誤傷,害人最急,始覺熱痛,多用冷物沃之,以救其熱,切不可也。蓋火氣本陽,得水則陰氣內薄,必皮肉膿潰,仍久不成痂,使陰陽交激。微者致極,熱氣轉深,侵壞筋骨。如遇傷,但以救痛散塗之,無不即效。
治火傷
被火燒處,急向火炙之。雖大痛,強忍之,少間,不痛不膿。
治犬馬齧及馬骨刺傷人及馬血入舊瘡中方
取灰汁熱漬瘡,常令汁器有火,數易其汁,勿令爛人肉,三數日漬之。有腫者,炙石令熱熨之,日二,消即止。
治蛇咬久不效及毒氣內攻疼痛方
上等分,研,就刀頭上爆令熔,便貼咬傷處,自差。治在道途上大醉仆地或取涼地臥多為蛇入人竅方
見時急以手捻定,用刀刻破尾,以椒或辛物置破尾上,以綿系之,少刻,自出此蛇。有逆骨,慎不可以力拔之,須切記。
壁鏡咬人立死治之方
檳榔(不計多少)
上燒灰存性,先以醋淋洗,後以醋調貼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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