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·伊豫平住

《中國藥物學大綱》~ 木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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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賊

1. 木賊

(宋嘉祐)

【釋名】此草寸寸有節。面糙澀。治木骨者。用之磋擦。則光澤。猶云木之賊也。

【各方記述】叢叢直上。長者二三尺。狀似鳧茈苗。及粽心草。而中空有節。又似麻黃莖。而稍粗無枝葉。

【辨別道地】和產可用。夏月採之。陰乾。

【修治】水洗去節。銼焙用。

【氣味】甘苦微溫。無毒。

【功用】陽中之陰。升也。浮也。入足厥陰少陽經血分。與麻黃同形同性。故亦能發汗解肌。得牛角腮麝香。治休息久痢。得禹餘糧當歸芎藭。治崩中赤白。得槐蛾桑耳。治腸風下血。得槐子枳實。治痔疾出血。若目疾由怒氣。及熱傷血。暴赤腫者。非其所任。

【主治】目疾退翳膜。消積塊。益肝膽。療腸風。止痢。及婦人月水不斷。崩中赤白。解肌止淚止血。去風濕疝痛。大腸脫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