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證類本草》~ 卷第五 (15)
卷第五 (15)
1. 醴泉
味甘,平,無毒。主心腹痛,疰忤鬼氣邪穢之屬,並就泉空腹飲之。時代昇平,則醴泉湧出,讀古史大有此水,亦以新汲者佳。止熱消渴及反胃,腹痛,霍亂為上。
2. 甘露蜜
味甘,平,無毒。主胸膈諸熱,明目止渴。生巴西絕域中,如餳也。
漢武帝立金莖,作仙人掌承露盤,取雲表之露,服食以求仙。
3. 冬霜
寒,無毒。團食者,主解酒熱,傷寒鼻塞,酒後諸熱面赤者。
4. 雹
主醬味不正,當時取一、二升醬甕中,即如本味也。
5. 溫湯
主諸風,筋骨攣縮及皮頑痹,手足不遂,無眉發,疥癬諸疾,在皮膚骨節者入浴。浴干,當大虛憊,可隨病與藥及飯食補養。自非有佗病人,則無宜輕入。又云:下有硫黃,即令水熱。硫黃主諸瘡病,水亦宜然。水有硫黃臭,故應愈諸風冷為上,當其熱處,大可燖豬羊。
6. 夏冰
味甘,大寒,無毒。主去熱煩熱,熨人乳石發,熱腫。暑夏盛熱,食此應與氣候相反,便非宜人,或恐入腹冷熱相激,卻致諸疾也。《食譜》云:凡夏用冰,正可隱映飲食,令氣冷,不可打碎食之,雖復當時暫快,久皆成疾。今冰井,西陸朝覿出之,頒賜官宰,應悉此。《淮南子》亦有作法。又以凝水石為之,皆非正冰也。
7. 方諸水
味甘,寒,無毒。主明目,定心,去小兒熱煩,止渴。方諸,大蚌也,向月取之,得三,二合水,亦如朝露。陽燧向日,方諸向月,皆能致水火也。《周禮》明諸承水於月,謂之方諸。陳饌明水以為玄酒,酒水也。
8. 乳穴中水
味甘,溫,無毒。久服肥健人,能食,體潤不老,與乳同功,近乳穴處人,取水作食釀酒,則大有益也。其水濃者,秤重他水。煎上有鹽花,此真乳液也。所為穴中有魚,出魚部中。
9. 水花
10. 赤龍浴水
小毒。主瘕結氣諸瘕,惡蟲入腹及咬人生瘡者。此澤間小泉,赤蛇在中者,人或遇之,經雨,取水服及人浴。蛇有大毒,故以為用也。
11. 糧罌中水
味辛,平,小毒,主鬼氣,中惡,疰忤,心腹痛,惡夢鬼神。進一合,多飲令人心悶。又云:洗眼見鬼,未試。害蚢蠱。其清澄久遠者佳。《古塚文》云:蔗留余節,瓜毒潰屍,言此二物不爛,余皆成水,北人呼糧罌為食罌也。
12. 甑氣水
主長毛髮,以物於炊飲飯時承取,沐頭,令髮長密黑潤。不能多得,朝朝梳小兒頭,漸漸覺有益。
13. 好井水及土石間新出泉水
味甘,平,無毒。主霍亂煩悶,嘔吐,腹空,轉筋。恐入腹及多服之,名曰洗腸。人皆懼此,嘗試有效。不令腹空,空則更服,如遇力弱身冷,則恐臟胃悉寒,寒則不能支持,當以意消息。兼及當時橫量灸脊骨三、五十壯,令暖氣徹內補胃氣間,不然則危。又主消渴,反胃,熱痢,淋,小便赤澀,兼洗漆瘡射癰腫令散。
久服調中,下熱氣,傷胃,利大小便,並多飲之,令至喉少即消下。
14. 正月雨水
夫妻各飲一杯,還房,當獲時有子,神效也。
15. 生熟湯
味鹹,無毒。熱鹽投中飲之,吐宿食毒惡物之氣,臚脹欲為霍亂者,覺腹內不穩,即進一、二升,令吐得盡,便愈。亦主痰瘧,皆須吐出痰及宿食,調中消食。又人大醉及食菰果過度,以生熟湯浸身,湯皆為酒及菰味。《博物志》云:浸至腰,食菰可五十枚,至脛頸則無限。
16. 屋漏水
主洗犬咬瘡,以水澆屋檐承取用之,以水滴檐下令土濕,取土以敷犬咬處瘡上,中大有毒,誤食必生惡疾。
17. 三家洗碗水
主惡瘡久不瘥者,煎令沸,以鹽投中,洗之,不過三、五度,立效。
18. 蟹膏投漆中化為水
仙人用和藥,《博物志》亦載。又蚯蚓破之去泥,以鹽塗之化成水,大主天行諸熱,小兒熱病,癇癲等疾。新注云:塗丹毒並敷漆瘡,效。
19. 豬槽中水
無毒。主諸蠱毒,服一杯,主蛇咬,可浸瘡,皆有效驗者矣。
20. 市門眾人溺坑中水
無毒。主消渴重者,取一小盞服之,勿令病人知之,三度瘥。
21. 鹽膽水
味鹹,苦,有大毒。主䘌蝕疥癬,瘻蟲咬,馬牛為蟲蝕,毒蟲入肉生子毒。六畜飲一合,當時死,人亦如之。並鹽初熟,槽中瀝黑汁也。主瘡,有血不可敷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