佚名

《五十二病方》~ 【脈】者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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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脈】者:

1. 【脈】者:

取野獸肉食者五物之毛等,燔治,合撓□,誨(毎)旦【先】食,取三【指大撮】三,以溫酒一杯和,飲之。到(二三七)莫(暮)有(又)先食飲,如前數。恆服藥廿日,雖久病必□。服藥時禁毋食彘肉、鮮魚。●嘗【試】(二三八)。

白話文:

取五種以野獸肉為食的動物的毛等,將它們烘烤、加工,混合撓□在一起,每天早上先吃,取大撮三次,用一杯溫酒混合,喝下去。等到傍晚的時候,再先吃再喝,數量和前面一樣。持續服用藥物二十天,即使是長久以來的疾病,也一定會痊癒。服用藥物期間,禁止吃豬肉和新鮮魚類。●可以先試著服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