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之瀚

《四診抉微》~ 卷之五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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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五 (5)

1. 仲景辨脈體狀

脈靄靄如車蓋者,名曰陽結也(靄靄如車蓋者,大而厭厭聶聶也,為陽氣鬱結於外,不與陰氣和雜也。[宇泰]:車蓋,言浮大,即浮數之陽結也);脈累累如循長竿者,名曰陰結也(累累如循長竿者,連連而強直也,為陰氣鬱結於內,不與陽氣和雜也。〔宇泰〕長竿者,弦緊也,即沉遲之陰結也)。

脈瞥瞥如羹上肥者,陽氣微也(輕浮而主陽微也);脈縈縈如蜘蛛絲者,陽氣衰也。(縈縈,滯也,若縈縈惹惹之不利也。如蜘蛛絲者,至細也。微為陽微,細為陽衰。《內經》曰:細則氣少,故以至細為陽衰。[宇泰]:縈縈,收卷也,有迴旋之義)脈綿綿如瀉漆之絕者,亡其血也。

(綿綿,連綿而軟也。瀉漆之絕者,前大後小也。脈陽氣前至,陰氣後至,故脈前為陽氣,脈後為陰氣,前大後細,則陽氣有餘,陰氣不足,故知為亡血。)

2. 殘賊脈

師曰,脈有弦緊浮滑沉澀,此六脈名曰殘賊,能為諸脈作病也。

程郊倩曰:殘賊,乃暴虐之名,脈中有此,當屬實邪,然亦有辯。殘則明傷,作病於暴,屬實者多;賊則暗襲,作病於漸,屬虛者半。弦緊浮滑沉澀六者,不論何部,脈中兼見此脈,輒防邪至,凡傷寒瘧痢之類,種種皆是,在虛人尤為可慮。

3. 厥脈

張仲景曰:傷寒脈,陰陽俱緊,惡寒發熱,則脈欲厥,厥者,脈初大,漸漸小,更來漸漸大,是其候也。如此脈,惡寒甚者,翕翕汗出,喉中痛熱多者,目赤脈多,睛不慧。醫復發之,咽中則傷;若復下之,則兩目閉,寒多者,便清穀,熱者,便膿血;若熏之,則身發黃;若熨之,則咽燥;若小便利者,可救之;小便難者,為危殆。成無己曰:此太陽少陰俱感邪也。

此節,脈書多不見收,豈其不當有邪,附此以俟講究。

4. 損至脈法

《十四難經》曰:脈有損至,何謂也?然至之脈,一呼再至曰平,三至曰離經,四至曰奪精,五至曰死,六至曰命絕,此至之脈也。何謂損?一呼一至曰離經,二呼一至曰奪精,三呼一至曰死,四呼一至曰命絕,此損之脈也。至脈從下上,損脈從上下也。

損脈之為病,一損損於皮毛,皮聚而毛落;二損損於血脈,血脈虛少,不能榮於五臟六腑;三損損於肌肉,肌肉消瘦,飲食不為肌膚;四損損於筋,筋緩不能自收持;五損損於骨,骨痿不能起於床。反此者,至脈之病也,從上下者,骨痿不能起於床者死;從上下者,皮聚而毛落者死。

治損之法奈何?曰:損其肺者,益其氣;損其心者,調其榮衛;損其脾者,調其飲食;損其肝者,緩其中;損其腎者,益其精。此治損之法也。馬氏曰:損脈之病,自肺而之腎。至脈之病,自腎而之肺也。

又曰:言治損之法,而治至之法可推。鄒丹源曰:損至之脈,即遲數之甚者也。《難經》此節,既詳明矣。乃其後,又有傷熱中霧露之說,而且極之五至六至,而且曰一呼五至。一吸五至,其人當困,雖困可治。滑伯仁釋之云:前之損至,以五臟自病,得之於內者言。後之損至,以經絡血氣為邪所中,自外得之者言,然均一損至也,豈內傷則五至曰死,而外感則五至可治乎?此必後人竄入之言,夫一呼四至,合之一吸,加之太息,且九至矣。外感雖多數,寧有逾此者?五至曰死,猶寬言之也。

考之《內經》曰:人一呼,脈四動以上曰死,脈絕不至曰死,乍疏乍數曰死。《內經》又有大損、中損、下損,蓋以人形之長短,合脈之長短言,又言春得脾肺之脈,秋得肝心之脈,為損。其言至,有魂至、魄至、神至、志至、意至,又以病形言矣。

5. 婦人妊娠診分男女脈法

《陰陽別論篇》曰:陰搏陽別,謂之有子。

王啟玄注曰:陰,謂尺中也。搏,謂搏觸於手也。尺脈搏擊,與寸脈殊別,陽氣挺然,則為有妊之兆。

《陳自明良方》曰:搏者,近也,謂陰脈逼近於下,陽脈別出於上,陽中見陽,乃陽施。陰化,法當有子。

戴同父《刊誤》謂:寸微尺數也。

《脈指南》曰:脈動於產門者,有胎也。謂脈出尺外,名曰產門。

又曰:尺中脈數而旺者,胎脈也,為血盛也。

王宏翰曰:細釋《內經》,並諸家之論,謂陰搏陽別,則尺脈搏擊於手者,乃數滑有力,而寸脈來微,有別異於尺,則是寸脈來微,殊別與尺脈之滑數,是有子之象也。而陳自明之論,陽中見陽,或是寸數,與《內經》之言有異矣。但孕子之脈,原有寸關尺俱數之脈,而此節之經文,乃寸微尺數之旨也。

《平人氣象篇》曰:少陰脈動甚者,妊子也。

全元起注:作足少陰。

王啟玄注:作手少陰動脈者,大如豆,厥厥動搖也,脈陰陽相搏,名曰動也。

王叔和《脈經》曰:心主血脈,腎名胞門子戶,尺中腎脈也,尺中之脈,按之不絕,法妊娠也。

王宏翰曰:按:全元起王冰二家之注,各執一見,而叔和合而同論,細釋其義,但手少陰心也,心主血脈,足少陰腎也,腎主藏精,精血調和,交會,孕子之徵也,言心腎二部之脈動甚,或一部之脈動甚者,皆婦人懷娠之象也。

《腹中篇》曰:何以知懷子之且生也?岐伯曰:身有病而無邪脈也。

按:身有病者,謂經閉也。夫脈來而斷絕者經閉,月水不利也。今病經閉而脈來如常,有神不斷絕者,是妊娠也。

《脈經》曰:三部脈浮沉正等,按之無絕者,有娠也。妊娠初時,寸微小,呼吸五至,三月而尺數也。脈滑疾,重以手按之散者,胎已三月也。脈重手按之不散,但疾不滑者,五月也。王宏翰曰:按脈浮沉正等者,即仲景所謂寸關尺三處之脈,大小浮沉遲數同等也。仲景以同等,謂陰陽平和之脈,病雖劇當愈,此大概論病人之脈也。

叔和謂婦人之脈,三部浮沉正等,又按之無絕者,謂陰陽和洽,有娠之兆也。

又曰:妊娠四月,欲知男女法,左疾為男,右疾為女,俱疾為生二子。

又曰:得太陰脈為男,太陽脈為女,太陰脈沉,太陽脈浮。

又曰:左手沉實為男,右手浮大為女。左右手俱沉實,猥生二男。左右手俱浮大,猥生二女。

戴同父曰:《脈經》雖曰太陰脈沉為男,太陽脈浮為女,亦不明言以何部為太陽、太陰,不若後條浮大為女,沉實為男之明白也。

《脈經》曰:尺脈左偏大為男,右偏大為女,左右俱大產二子,大者如實狀。

又曰左右尺俱浮,為產二男;不爾,則女作男生。左右尺俱沉,為產二女;不爾,則男作女生也。

戴同父曰:前云右浮大為女,左沉實為男,是獨以左右脈各異立言,今左右俱浮為二男,俱沉為二女,是並左右兩尺脈一同,以其於諸陽男、諸陰女,未常有差也。左沉實,左疾,左偏大與俱浮,或以脈,或以位,皆陽也。右浮大,右疾,右偏大與俱沉,或以脈,或以位,皆陰也。

《脈經》曰:遣娠婦而南行,呼之左回首者,是男。右回首者,是女也。

又曰:看上圊時,夫從後急呼之,左回首是男,右回首是女也。婁全善曰:按:朱丹溪言男受胎在左子宮,女受胎在右子宮,斯言大契,是說也。蓋男胎在左,則左重,故回首時,慎護重處,而就左也。女胎在右,則右重,故回首時,慎護重處,而就右也。推之於脈,其義亦然,胎在左,則血氣護胎而盛於左,故脈亦從之,而左疾為男,左大為男也;胎在右,則血氣護胎而盛於右,故脈亦從之,而右疾為女,右大為女也。亦猶《經》云,陰搏陽別,謂之有子。

言受胎處,在臍腹之下,則血氣護胎,而盛於下,故陰之尺脈鼓搏有力,而與陽之寸脈殊別也。又如癰疽發上,則血氣從上而寸脈盛;發下,則血氣從下,而尺脈盛。發左,則血氣從左,而左脈盛;發右,則血氣從右,而右脈盛也。丹溪以左大順男,右大順女,以醫人之左右手言,蓋智者之一失也。

《脈經》曰:婦人妊娠,其夫左乳房有核是男,右乳房有核是女也。宏翰按:此言妻孕而夫乳有核,其言似謬,恐衍文,多一夫字,但女孕則女乳有核,其理可通,學者宜審之。

《脈經》曰:婦人懷娠離經,其脈浮,設腹痛引腰脊,為今欲生也;但離經者,不病也。又婦人慾生,其脈離經,夜半覺,日中則生也。(離經者,離乎經常之脈也。)

王子亨云:妊娠,其脈三部俱滑大而疾,在左則男,在右則女。《脈指南》曰:關上一動一止者一月,二動二止者二月,余仿此。《脈訣刊誤》云:滑疾按微胎三月,但疾不散五月母。若懷胎五月,是以數足胎成就而結聚,必母體壯熱。嘗見脈息躁亂,非病苦之症,乃五月胎已成,受火精,故身熱脈亂,原無他病也。

女腹如箕,男腹如釜。欲產之脈,散而離經。新產之脈,沉細緩為吉;實大弦牢,其凶可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