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大烈

《吳醫彙講》~ 卷三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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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1)

1. 石芝醫話

人之生命,天氣最急,地味次之,二時不呼吸,絕天氣而死,七日不飲食,絕地味而死,此其緩急可知也。保命當先納天氣,以接元氣,食地味以納天氣。《素問》曰,「天食人以五氣,地食人以五味。」

白話文:

人命健康,以天氣(空氣)為最要,食物(地味)次之。如果不呼吸,會因天氣的斷絕而死;七天不進食,會因地味的斷絕而死。由此可知天氣和食物的重要性。維護生命首先要吸收天氣,接通元氣,其次是攝取食物來補養天氣。《素問》中說,「天用五氣餵養人,地用五味餵養人。」

人身之否泰,與《易》理相同,地天則泰,天地則否。耳兩竅、目兩竅、鼻兩竅合為坤象。鼻之下,人之中也。口一竅、前陰一竅、後陰一竅合為乾象。頭至唇不動,地道也,口至足皆動,天道也;頭之上天,足之下地,人身上下合之,故能中立。逆之則泰,順之則否,理所當然,人自不察耳。

白話文:

人體的健康與否,就像《易經》中的泰卦和否卦,地在上天在下是泰卦,天在上地在下是否卦。左右兩隻耳朵、左右兩隻眼睛、左右兩個鼻孔的構造,符合坤卦的象徵。鼻子下方是人體的中間。嘴巴、女性生殖器、男性生殖器三個孔洞的構造,符合乾卦的象徵。從頭到嘴脣不動屬於地,從嘴巴到腳都活動屬於天。人的頭部在天上,腳部在地下,人的上下結構符合天地之道,所以人能站立。違背天地之道就會生病(泰卦),順應天地之道就能健康(否卦),這是自然的道理,人卻常常沒有意識到。

人身前面可動者,陰用陽也,後面不動者,陽用陰也,故曰前抱陽,後負陰。

西洋自鳴鐘,以比人身氣血之周流,最為切肖。

水不升為病者,調腎之陽,陽氣足,水氣隨之而升。火不降為病者,滋心之陰,陰氣足,火氣隨之而降。則知水本陽,火本陰,坎中陽能引升,離中陰能降故也。

白話文:

如果水液不能上升而致病,就要調理腎臟的陽氣。陽氣充足,水氣自然會隨之上升。如果火氣不能下降而致病,就要滋養心臟的陰氣。陰氣充足,火氣自然會隨之下降。由此可知,水本性屬陽,火本性屬陰。腎臟屬陰,其中的陽氣能引升水液;心臟屬陽,其中的陰氣能降下火氣。

火上浮則右尺虛,不獨腎寒尺虛;食下行則右尺大,不獨腎虛尺大,蓋以命門、大腸同居於下也。

氣之性善升而易散,育與固、養氣之妙法,惟靜存守中,善養氣者矣。血之性善降而易凝,和與溫、養血之妙法,惟運動調中,善養血者矣。

白話文:

氣的特性是容易上升和散逸,滋養和固守它的妙法,只有靜心守中,善於滋養氣的人才能做到。血的特性是容易下降和凝滯,調和和溫暖它的妙法,只有運動調養,善於滋養血的人才能做到。

臟病入腑即愈,惟咳嗽症入腑即危,蓋肺與大腸為表裡,胃傷則飲食不進故也。

經寒絡熱者,溫經清絡,絡寒經熱者,溫絡清經;但經直絡橫,溫甘通經,辛香通絡為別。

傷於情志,和肝、開心、醒脾、解鬱為主,然必緩治,用輕藥,漸可向愈;重藥則反傷胃陽,元氣不復,血氣耗散矣。

白話文:

因情緒鬱結而受傷,治療以疏肝、開鬱、醒脾解鬱為主。但治療過程必須徐徐緩緩,使用藥性較為平和的藥物,才能逐漸康復。如果使用重藥,反而會損傷胃陽,導致氣血虛弱,元氣難以恢復。

口授丹方,無不誇張效驗,而又藥物輕賤,便於採取,故人樂於聽聞,不辨病之陰陽、表裡、淺深、虛實,漫以試之,禍不旋踵者多矣,鄉愚之人,往往蹈此,哀哉!

白話文:

看病時若未仔細診察,應靜心思考,從望、聞、問、切四種方法中尋求病因,一定會有心領神會的地方,心中明瞭後,用藥才會奏效。若一直疑惑,卻勉強開藥方,恐怕會誤人性命。

看病認不真切,則靜坐思之,總於望、聞、問、切四者中搜求病機,必有得心之處,胸中了了,用藥方靈,若終於疑惑,而勉強投方,竊恐誤人性命也。

2. 管見芻言

春溫、夏熱、秋涼、冬寒,時之正也,而風實應之。凡治感冒,取用表散,自宜隨時制方;若應熱反涼,病隨時變,施治尤貴圓通。至久晴久雨,燥濕異宜,臨症更宜留心,不可概執常例。

白話文:

春季溫暖,夏季炎熱,秋季涼爽,冬季寒冷,這是時間的規律,而風實症應對之。治療感冒時,選擇發散外邪的藥方。應根據時令變化而調整處方。如果原本應治熱卻反用寒涼,會讓病情隨季節變化而變動,治病時就更加需要圓通。如果長期晴天或雨天,燥濕不同,在診治時更應該仔細觀察,不能一味地遵循常規。

凡外感病,挾食者頗多,當思食為邪裹,散其邪則食自下,若雜消導於發散中,不專達表,胃汁復傷,因而陷閉者有之。至若風多挾暑、濕、寒,或挾燥、火,或惱怒,或勞倦,或房事,及肝氣、宿瘕、諸血症,皆外感病之不無有挾者,所貴隨症制宜,斟酌盡善,庶無差誤也。

白話文:

在外傷性疾病中,有很多是夾雜飲食不節所致。應當思考將飲食視為邪氣包夾在體內,如果散去邪氣,飲食自然會被排出體外。如果在發散邪氣的過程中加入通便瀉胃的藥物,那麼不僅不能達到散表的目的,還會再次損傷胃液,導致邪氣深入體內閉塞。至於風邪往往會夾雜暑、濕、寒等邪氣,或夾雜燥、火之邪,或夾雜惱怒、勞倦、房事過度,以及肝氣、宿瘕、各種血癥等。這些都是外感疾病常伴有的挾夾邪氣。所以應該根據不同的症狀制定治療方案,仔細斟酌,力求盡善盡美,這樣纔不會出現差錯。

凡內傷病,損上、損下、損及中州,在氣、在血、在腑、在臟,用藥補救,宜專任,宜的對,無論已,設或挾有外感,最當留心,補膩即不可施,當以輕劑調停,庶不致粗疏誤事。其有上損宜治下,下損宜治上,或砥柱中流,或作隔二、隔三之治,古人具有良法可師,不敢多贅。

白話文:

對於內科疾病,無論是損傷上焦、下焦或中焦,還是涉及氣血、腑臟,用藥治療都應該專注於一處,並且針對病因,不管病程已達何種程度。

然而,如果同時伴有外感,就必須特別注意。此時,不可使用滋膩補益的藥物,而應該用輕劑調和,以避免粗心大意而誤事。

對於上焦受損而需要治療下焦,下焦受損而需要治療上焦,或是採用中和平衡的方法,或是隔兩日或隔三日才治療一次,古人都有很好的方法可以借鑑,就不多贅述了。

病變無常,方難執一,然無定之中,自有一定之法,此即中無定體,隨時而在之道也。蓋離規矩不可以為方圓,執規矩亦不可以為方圓。每見前人用古,師其意而不泥其方,或採取其二三,或減增其一二,得心應手,方推能事。

白話文:

疾病變化無常,難以用固定的方劑治療。然而在不固定的變化中,自有規律,這就是中醫中「無固定框架,隨時而變」的道理。如果完全脫離規矩,就不能形成方圓;如果死板地遵循規矩,也不能形成方圓。經常看到前人使用古代的方劑,他們會沿襲方劑的精髓,但不拘泥於固定的形式。有的時候只選用其中兩三味藥,有的時候會增減一二味藥。他們能根據病情的實際情況靈活運用方劑,從而達到治療效果。

君、臣、佐、使,制方自有定法,然品味不可拘泥,陸清獻曾論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,隨時迭相為用,比之醫家之於君、臣、佐、使也。有然即如參、苓、朮、草四君子,隨症從宜,因時取用,當亦如十二律之旋相為宮也。

白話文:

君、臣、佐、使,在配製藥方時有固定的法則,不過在使用時不能死板地拘泥。陸清獻曾論述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,可以適時互相運用,這與醫家之於君、臣、佐、使的用法很相似。就像人參、茯苓、白朮、甘草四君子的用藥一樣,應根據病情需要,適時選用,其實也像十二律音階循環相為「宮」一樣。

寒、熱、溫、涼,有一定之藥,無一定之治。入腑、入臟,或補、或攻,其氣味與性,不可不細按也。故有正用,亦有反用,有獨用,又有兼用,並有活用、借用之不同。如用寒可以治熱,反用可以入寒,獨用寒而熱可除,兼用寒而熱可制,微行消導,大可和中,稍借清滋,自能表汗,隅反焉而取資無盡矣。

白話文:

寒性、熱性、溫性、涼性的藥物有一定的分類,但沒有絕對的治療方法。藥物進入人體內臟後,可能起到補益或攻伐的作用,它們的氣味和性質不能不認真地加以考察。所以有正用,也有反用;有單獨使用,也有兼用;還有活用、借用的不同。例如:

  • 用寒性藥物可以治療熱性疾病,反過來也可以治療寒性疾病。
  • 單獨使用寒性藥物可以消除熱性,兼用寒性藥物可以控制熱性。
  • 稍稍使用寒性藥物可以消導,大量使用寒性藥物可以調和中氣。
  • 輕微借用寒性藥物的清涼滋潤作用,也能達到發汗的效果,妙用無窮。

外感、內傷,為證治兩大關鍵,然去其所本無,復其所固有,兩言可盡之也。蓋六淫外襲,身中氣血,日失和平,一切外感有餘之症,有須汗、吐、下、和之治,皆是去其所本無也。若七情受傷,腑臟有損,身中氣血,日就虧耗,一切內傷不足之症,有須滋填培補之治,皆是復其所固有也。

白話文:

外感(由外界環境因素引起)和內傷(由自身情緒或生活習慣等因素造成),是治療疾病的兩個重要關鍵因素。但是,治病的方法其實可以歸納為兩個基本原則:去除本不屬於身體的東西,恢復本該擁有的東西。

如果外界環境因素(如風寒暑濕)侵襲身體,導致氣血失衡,出現各種外感疾病的症狀過多,這時就需要通過發汗、嘔吐、瀉下、調和等治療方法來去除這些本不屬於身體的東西。

如果七情(喜怒憂思悲恐驚)受傷,導致臟腑受損,氣血日益虧損,出現各種內傷疾病的症狀不足,這時就需要通過滋養、填充、培補等治療方法來恢復本該屬於身體的東西。

讀古人書,須識其補偏救弊,一片苦心,互相牴觸,即是互相闡發處,所貴多讀多看,融會貫通,由博反約,以求理明心得,臨症無望洋之苦是已。若好為指摘,棄瑜錄瑕,殊失欽承前哲之道。至矜家秘而執成法,頭痛醫頭,尋方覓藥,一切無方之書置之高閣,此又孟浪之流,不足與語斯道者矣。

白話文:

閱讀古籍時,應瞭解作者如何彌補學說的不足和解決其侷限,他們的一番苦心。即使不同的學說互相衝突,也是互相闡發之處。我們應該廣泛閱讀和思考,融會貫通,從廣博回歸精簡,以求明辨事理,提高心得。在臨牀實踐中,我們就能免除茫然的困擾。如果一味挑剔,捨棄優點而指摘缺點,就不符合對前人學說的敬重。至於過度重視家傳祕方和拘泥於成規,頭痛只醫頭,執著於尋找偏方良藥,而不去研究其他書籍,這種浮躁的態度,不配討論醫道。

3. 核骨踝脛腨踹辯

《靈樞·經脈篇》:脾足太陰之脈,起於大趾之端,循趾內側白肉際,過核骨後。

汪訒菴注:「核骨」,俗名孤拐骨,足跟後兩旁起骨也。按張景岳曰:「核骨」,即足大趾本節後內側圓骨也,滑氏言孤拐骨者非。李士材亦宗之。當以張、李之注為是,汪注未確,論詳下節。

白話文:

汪訒菴註解:「核骨」,俗稱孤拐骨,長在足跟後兩側。引用張景嶽的說法:「核骨」實際上是腳拇指第一節內側的圓骨,滑氏說的那個孤拐骨是不對的。李士材也同意這個說法。應該以張氏和李氏的註解為準,汪氏的註解不準確,具體說明請看下一節。

上內踝前廉。

汪注:脛兩旁內外曰「踝」。按《字彙》「踝」字,華上聲。俗有從其便者,即從旁讀作果音,諺云腳果骨,當即此字;孤拐骨亦即此也。汪注以踝為核骨,而以脛兩旁為踝。夫脛者,膝以下至足之總名,俗名小腿者是也,與俗名大腿之股相配,是四肢中分出之四大名目,上肢曰膊、曰臂,下肢曰股、曰脛也,故皆從月。若踝者,近足之突骨也,故從足。

白話文:

汪注:小腿內外兩側稱為「踝」。根據《字彙》,「踝」字發音為華上聲。通俗讀音是從「果」字的讀音,俗話說的「腳果骨」就是這個字;「孤拐骨」也是這個意思。汪注認為「踝」指脛骨,而小腿內外兩側稱為「踝」。「脛」指膝蓋以下到腳部之間的總稱,俗稱小腿,與俗稱大腿的「股」相配,是四肢中分出的四大名稱。上肢稱為「膊」和「臂」,下肢稱為「股」和「脛」,因此都從「月」字旁。「踝」指接近腳部的突出的骨頭,因此從「足」字旁。

若曰踝在脛下則可,而謂脛旁即踝未可也。

上腨內。

按「腨」字,張景岳《類經》及汪訒菴《類纂》李士材《知要》,皆刻從足,《類纂》注,先曰踹音短,足跟也,又曰一作腨,音善,足肚也。此因誤刻從足,故其言岐疑無定。《類經》與《知要》皆注足肚曰踹,此注不誤,而字之從足者,皆誤刻也。按從足之「踹」字考諸字彙、《字典》、《玉篇》,皆曰足跟也。

白話文:

對於「踹」字,張景嶽的《類經》、汪訒菴的《類纂》和李士材的《知要》,都將其刻寫為「從足」,《類纂》註解說,這個字讀「踹」,音短,是指腳後跟。另外還說,這個字還有一種寫法「腨」,讀作「善」,是指腳掌。這些說法都是因為刻寫錯誤才導致含糊不清。《類經》和《知要》都註解說,腳掌稱為「踹」,這個註解沒有錯。但是,將這個字寫作「從足」的,都是刻寫錯誤。如果根據《字彙》、《字典》和《玉篇》等字書來考證,從「足」旁的「踹」字,都指腳後跟。

脈由大指而上內踝,已交於脛,自此上行則在脛中矣,豈有反下入足跟之理哉!若入足跟,當用下字,不當用上字,而曰「上踹內」矣,故知其誤刻從足也。

白話文:

脈絡是由大指往上經過腳踝內側,交會於小腿前方,從此處往上走就在小腿裡面了。怎麼會有脈絡反方向往下進入腳後跟的道理呢?如果脈絡進入腳後跟,應該使用「下」字,而不應該使用「上」字,而叫做「下踹內」了。因此知道古文中的「上踹」字被誤植成「上足」。

循脛骨後。

統繹四節,自核骨而上踝,自踝而上腨,自腨而循脛骨後,可知踝在腨之下,而脛不在腨之下矣。欲明經脈,必當明其部位,雖分寸不得混淆也。

白話文:

綜合這四個部位來看,從腳踝骨往上到小腿肚,從小腿肚往上沿著小腿後面的脛骨,可以知道腳踝在小腿肚的下面,而脛骨則不在小腿肚的下面。要了解經脈,必須先弄清楚它的位置,即使是一寸之間的差異也不能混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