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雜病治例》~ 蘭室集·醫家十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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蘭室集·醫家十要

1. 蘭室集·醫家十要

一、每日勤讀醫書,手不釋卷,倘有良友,常宜請益。蓋學海無盡,此乃務本之計。

一、早起晏眠,不可片時離店中。凡有抱病者至,必親自診視,用心發藥,莫仍前,只靠郎中,惟務安閒。蓋一日之計在於寅,一生之計在於勤。

一、照彼中鄉原立價,一則有益於己,二則同道不怪。仍可饒藥,不可減價。諺云:不怕你賣,只怕你壞。

一、行醫及開首發藥,當依經方寫出藥貼,不可杜撰藥名,胡寫秘方,受人駁問。

一、不可輕信人言,求為學官。蓋爾隻身年幼,難以支持,恐因虛名,而妨實利也。

一、同道中切宜謙和,不可傲慢於人。年尊者恭敬之,有學者師事之。倘有醫頭,但當義讓,不可攘奪,致招怨謗。經云:禮之用,和為貴。

一、男治乎外,女治乎內,人之常也。家中事務,錢物出入,當令閫政掌管,庶可積蓄。仍置收支工作薄,以憑照用。倘有餘,則辨首飾器皿,以備緩急。不可收買玩具,及不急什財,浪費錢財。

一、鄰友人情,除親喪、疾病、慶賀隨眾外,其餘無緊要者當已之。一則省錢,二則不廢生理。至於饋送之禮尚往來,不可求奇好勝。古人有云:廣求不如儉用。

一、郎中磨作,量其所入,可用幾人。莫言人多好看,工價雖廉,食用甚貴。

一、開筵會客,命妓作樂,非不美也。當有故而為之,量力而行之。若不守本業,惟務宴逸,其窘可待矣。及有行院干謁,送至茶筆扇帕之類,初焉便不可接,當贈湯藥一二帖,連物回還,自然絕其後患,若圖風流之報。故《太上經》曰:樂與餌,過客止。宜細末之。

上前十說,皆丹溪先生誨子修身齊家之節要,故直言而不文。當置之座隅,朝夕一覽。倘能遵而行之,則可成家立業。若不聽信,必有飢寒凍餓之憂,進退而難,悔將何及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