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德森

《市隱廬醫學雜著》~ 夾陰證邪說害人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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夾陰證邪說害人論

1. 夾陰證邪說害人論

今人於年輕有室之人,一經發熱,治之不應,必指為夾陰證,改用附、桂、參、地大熱大補之品以殺之。病家亦咎病人之不慎,而不怨醫者之誤治,故醫者樂言夾陰,為卸過之地,而冤死者多矣。

白話文:

現在有些人,年輕有家庭的人,一發燒就用附子、桂枝、人參、地黃這些大熱大補的藥物來治療,但治療效果不佳。病人家屬也責怪病人不懂得保養,而不責怪醫生誤診誤治。因此,醫生都很喜歡說夾陰證,來推卸自己的責任,被冤枉致死的人很多。

有父母者,或歸咎於媳,而無可置辨,則銜恨輕生,造孽何可勝道!不知房勞或遺精之後,感受風寒,亦必由太陽經入,仍屬陽邪,其熱必甚,兼以躁悶煩渴,尤宜清熱散邪,豈可反用熱藥!

白話文:

如果有人有父母在世,但父母卻把責任歸咎於媳婦,讓媳婦無話可說,那麼媳婦就會怨恨,甚至輕生。造成這樣的悲劇,罪過實在無法估量!

要知道,房事過度或夢遺後,如果吹到風寒,寒氣必定會從太陽經入侵,這依然屬於陽性邪氣,其熱性必定很強。而且還會伴隨著煩躁、煩悶、口渴等症狀,更應該清熱散邪,怎麼可以反過來使用熱藥呢!

炳按:房室之後病發熱,為夾陰證。然古來不信者甚多。考《張氏醫通》、《傷寒纘緒》,有夾陰一條,必外症少腹痛,陽物縮,足脛冷為真。出小建中加減炒制用之。但張云:真傷寒可治,三時之病此者,長沙復生,不能攦指也。有以上見證者,確有此病,雖少腹痛減,足脛已暖,陽縮已伸,仍不能救也。

白話文:

我自己曾親自治療這種病症。葉天士說:在生病前或生病中損耗精氣的人,陰氣會先受傷,就像在寒冷時感覺寒氣加劇,在炎熱時感覺熱氣上升(這是病症初期,病程較短)。等到病情加重,轉為熱症,津液必定容易乾涸。這些都是內虛的表現,陽邪傳入陰經。即便不死,也會傷寒而死,因為這是虛症。古語也說這種病不是服用幾劑藥就能治好的。如果使用桂皮、附子、人參、熟地這些藥物,必定會造成胸悶不適、食慾減退、煩熱,這些大補藥物對陰虛體質的人來說,服用後即使原本沒有病也會生病。徐靈胎當時與葉氏爭論名氣。

我親手治之。葉天士云:病前病中奪精者,陰氣先傷,如寒時覺其寒盛,熱時覺其熱熾,(此初起也日淺。)及病甚化熱,津液必易涸也,皆是內虛,陽邪傳入陰經,即不死,傷寒偏死下虛人也。古語亦非數劑可愈之症。若用桂、附、參、地,必胸悶作惡,減食煩熱,但大熱大補之藥,陰虛之體,服之無病生病矣。徐靈胎當時與葉氏爭名。

著作亦言之過甚,如先生一樣耳,讀書自具眼目為要,雙眼自將秋水洗,一生不受古人欺。袁子才句,余甚佩之。

白話文:

記載的書本也誇大了,像您一樣,讀書要有自己的見解和判斷力,親自用眼睛審視,一生中就不會被古人所欺騙。袁子才的話,我非常認同。

若果真中三陰,則斷無壯熱之理,必有惡寒倦臥,厥冷喜熱等症,方可用溫散。然亦終無用滋補之法。徐洄溪論之詳矣。奉勸醫者勿輕言夾陰以害人,病家勿輕信夾陰以自害。按證施治。毋事張皇,庶幾天下多一生人,即地下少一冤鬼,亦相得之道也。至於夾陰二字,本屬庸人杜撰,置之不辨可爾。

白話文:

如果真是中風陰證,就不會有壯熱的症狀,一定會有惡寒倦臥、手腳冰冷、喜歡溫暖等症狀,才能使用溫熱散寒的藥物。但是也不必使用滋補的方法。徐洄溪論述得很詳細。奉勸醫生不要亂說夾陰證來害人,病人也不要輕易相信夾陰證而自害。根據症狀施治,不要大驚小怪,這樣世間才會多活人,陰間就會少一個冤鬼,這纔是公正的道理。至於「夾陰」二字,本來是庸醫杜撰出來的,不去探討也可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