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·原昌克

《經穴匯解》~ 卷之一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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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一 (1)

1. 折量分寸法

凡取腧穴折量分寸之法。說者不一。以其專主同身寸而不據。靈樞骨度篇。故多為參差。夫腧穴所在。即肌肉之分理。節解骨縫陷罅處也。故曰動脈應手。或曰宛宛中。或曰陷者中。則索宛陷摸動脈以得腧穴。不必用分寸者。可知矣。古人雖或言分寸。亦大概言之。不必拘拘也。

白話文:

在確定穴位的位置時,應該如何測量寸數的方法,許多學者說法不一,只憑藉著相同的人體寸數而沒有根據,《靈樞經.骨度篇》就明確指出,因此有很多枝微末節的差異。穴位所在的地方,就是肌肉分佈的理性(淺層肌肉與深層肌肉),關節節理、骨縫凹陷以及縫隙處。所以說,「動脈在手指下可以明顯感覺到」,有的人說:「宛宛之中」,有的人說:「陷者之中」,這些都是藉由探測淺表、凹陷與肌肉運動的感覺來獲得穴位,不需要用寸數來測量,就可以知道穴位的所在。古人雖然提到寸數,但也只是大致的說法,不必拘泥於細節。

且夫同身寸者。古書所無也。又名同指寸始見孫真人之說。以本人手指度本人之身體。故曰同也。非布醫師之手指於病者而度之之謂也。王太僕注素問。每穴曰同身寸之幾寸。後人遂廢骨度篇。而用同身寸。明堂灸經。引扁鵲載同身寸。醫書動假扁鵲而為根蒂。未詳其由來。

白話文:

此外,「同身寸」是古代醫書中所沒有的。又叫做「同指寸」,最早見於孫真人所說的方法。是指以自己手指來測量自己的身體,所以稱為「同」。並不是用醫師的手指去測量病人的身體。王太僕在《素問》的註解中,每一個穴位都標示出「同身寸」的長度。後世的人就廢除了《骨度篇》,而改用「同身寸」。《明堂灸經》中援引扁鵲所記載的「同身寸」。中醫典籍動不動就假借扁鵲之名來作為根據,但並不知其由來。

按寸字起於寸口。從𦚠。從一本取布指。診脈之象。是人身專以寸口為一寸。又家語云。布指知寸。公羊傳云。膚寸而合。注曰。側手為膚。皆言布指為寸。非度手指兩紋中間。而為寸之謂也。試度兩乳間為九寸半。以指布之。一指當一寸。則布指之義。不為強定腧穴之際。

白話文:

「寸」這個字的起源是來自「寸口」。「寸口」是指大拇指與食指之間的部位,在尺橈骨間隙內。古時診脈時,以寸口為準,故稱「寸口脈」。又,《家語》中說:「布指知寸」,意思是說,只要手指一伸展就知道了多少寸了。《公羊傳》中說:「膚寸而合」,注釋中說:「側手為膚」,也就是說,用手側來測量尺寸。這些都說明瞭「布指」就是「寸」,而不是手指兩紋中間的距離。如果試著測量兩乳之間的距離,是九寸半,用手指測量,一指就是一寸。因此,「布指」的含義並沒有指強行確定穴位。

至其無骨節縫會可以憑認者則據骨度分寸。折量之。而後肥瘦長短。各得其所。及病急卒。以己手布病者身體。肥瘦長短。以意將息。譬鳩尾至臍中布指容八指則一指當一寸。四指為中脘三指為上脘。容七指則一指弱為一寸。庶乎其不差。其他同身寸。未必用焉。頃三人相會。

白話文:

如果骨骼沒有明顯的骨節和縫隙可以辨認,就根據骨骼的長短和比例來判斷。折算骨骼的長度,就可以知道肥瘦、長短的各個部位。當疾病發作突然,可以用自己的手在病人的身體上布指,根據肥瘦、長短,用意識來治療。如果鳩尾到肚臍之間布指能容納八指,那麼一指就相當於一寸。四指是中脘,三指是上脘。如果能容納七指,那麼一指弱相當於一寸。這樣應該不會有差錯。其他部位的尺寸,不一定能用這種方法。最近有三位醫生聚會。

一人長五尺六寸。以曲尺度同身寸。得七分半。一人長五尺三寸而得八分。一人長五尺。而得七分半。且目口取一寸。或以兩乳八寸之法。取脊脅類。皆無稽之甚。不可從焉。

白話文:

崔知悌說:所有穴位的大小,都根據人體的大小而定。要以男生左手、女生右手的中指一個關節的兩條紋路中心為一寸。孫思邈說,所有的穴位大小,都根據人體的大小而定。以中指第一節為一寸。(《千金翼》中沒有「一字」)另一個說法是,三寸就是整個中指的長度。這兩種說法意思相同。徐鳳說,將大拇指和中指彎曲成一個環,取中指中節的橫紋,上下相距的長度為一寸。

崔知悌曰。凡孔穴尺寸。皆隨人形大小。須男左女右量手中指一節兩紋中心。為一寸。孫真人曰凡孔穴皆逐人形大小。取手中指第一節。為一寸(千金翼無一字)一云。三寸者盡一中指也。此二說同義。徐鳳曰。大指與中指。相屈如環。取中指中節橫紋。上下相去長短。為一寸。

謂之同身寸法。楊繼洲曰。手中指第二節內廷橫紋頭。相去為一寸。取稻稈心量。或用薄篾量。皆易折而不伸縮為準。用繩則伸縮不便。故不準。後人多從此說。

白話文:

這叫做同身寸法。楊繼洲說,中指第二節內廷橫紋的高端,相互之間的距離是一寸。量的時候取稻稈的內部,或者用薄篾來量。都容易彎曲而不伸縮的為準。用繩子伸縮不方便,就不準確。後人多根據這個說法。

孫真人曰。凡孔穴在身。皆是臟腑榮衛。血脈流通。表裡往來。各有所主。臨時救難。必在審詳。人有老少。體有長短。膚有肥瘦皆須精思商量。准而折之。無得一概致有差失。其尺寸之法。依古者八寸為尺。仍病者男左女右。手中指上第一節為一寸。亦有長短不定者。即取手大拇指第一節。

白話文:

孫真人說:人體上的孔穴,都是臟腑、榮衛、血脈流通、表裡往來之處,各司其職。若是遇到緊急情況需要救治,就必須審慎仔細地觀察。人的年齡有大有小,體型有長有短,皮膚有肥有瘦,都需要精思熟慮,根據其實際情況靈活調整,不可一概而論,否則容易出錯。至於尺寸的測量方法,依據古代的標準,八寸為一尺。另外,男左女右,以病患的手中指第一節作為一寸。但由於手指長短不一,也有人取大拇指第一節作為一寸。

橫度為一寸。以意消息。巧拙在人。又曰。以肌肉紋理。節解縫會。宛陷之中。及以手按之。病者快然如此仔細安詳。用心者。乃能得之耳。此說為得。吾門以此說為法。世人偶誤讀橫度大拇指第一節紋。度大拇指上下兩橫紋間。為一寸者。非孫氏之意也。凡言橫者。以人身直立言焉。

白話文:

橫度就是一寸。要用感覺來把握,技巧和笨拙是靠個人。又說:根據肌肉的紋理,骨節、關節、肌肉的縫隙和交匯處、凹陷處,用手按壓,病人才會感到輕鬆自然。如此細緻周到,用心之人才能領會。這種說法是正確的。我派中醫就以此說為法規。世人偶爾誤讀「橫度」是大拇指第一節的紋路,以大拇指上下兩道橫紋之間為一寸,這不是孫氏的意思。凡是說「橫」的,都是以人直立時的身體為基準的。

手指亦同太淵大陵曲澤等條下。皆有橫紋語。可見也。千金方。又曰。以古尺比今尺得八分。

本邦曲尺與唐尺同。則八分今曲尺八分也。試宛轉隨指。橫度橫紋。得曲尺一寸。橫度第一節。則得八分。此言指廣即布指之義也。且千金不言橫紋。乃橫度第一節耳。

白話文:

我們國家所用的曲尺跟唐尺相同。所以八分就是現在的曲尺八分。試著彎曲屈伸跟著手指。橫量橫紋,得到曲尺一寸。橫量第一個小節,就能得到八分。這個就是所謂指廣就是布指的意思。而且千金方沒有提到橫紋,是橫量第一節而已。

肘後方曰以病人手橫掩下並四指。名曰一夫。夫。家語作扶。公羊作膚。蓋以音同千金方曰凡量一夫法。覆手並舒四指。對度四指上中節。橫過為一夫。夫。有兩種。有三指為一夫者。此腳弱灸。以四指為一夫也。亦依支法存。舊法。外臺秘要方曰。謹按明堂制。當以立為正取穴必須直立。

白話文:

《肘後方》說以病人的手橫放在下面,然後並攏四個手指,稱為「一夫」。「夫」這個字在《家語》中寫作「扶」,在《公羊傳》中寫作「膚」,這是因為它們的發音相同。《千金方》說,測量「一夫」的方法是:將手覆蓋在上面,然後並攏四個手指,對準四個手指的上中節,橫過來就是「一夫」。「夫」有兩種,三指為一夫的,這是腳弱灸。四指為一夫的,也是按照支法來確定的。舊法,《外臺祕要方》說,謹按明堂制,當以直立為正,取穴必須直立。

膝臏骨。坐立便即移動不定故宜立取之。其寸取病人中指上節為一寸若取尺寸有長短。取穴必不著。又按秦承祖華陀等取穴。並云三指四指為準。取三里穴四指。指闊六分。四六二十四隻闊二寸四分。取穴如何。得著黃帝為本。諸說並不可信。今按灸腳氣八種法之類三里上下廉。

白話文:

膝蓋骨。坐著或站立,只要移動就會不安定,所以適合在站立時取穴。其尺寸取病人中指的上一節為一寸,如果取尺寸長短不一。取穴一定會不準確。又根據秦承祖華陀等人的取穴方法。並說用三指四指為準。取三里穴四指。指寬六分。四六二十四隻寬二寸四分。取穴要怎麼取?以黃帝的說法為準。其他說法都不可信。現在根據灸腳氣八種方法之類的記載,三里穴在上下的廉肉。

從肘後方。以下諸書多有一夫法。處穴致參差。故不取一夫之法也。只記諸說備考案。

孫思邈取手大拇指第一節橫度為一寸

量手中指而為一寸

2. 頭面部第一

靈樞骨度篇曰。人長。七尺五寸。○頭之大骨圍。二尺六寸。○發所覆者。顱至項。尺二寸。○發以下至頤。長一尺○角(額角)以下。至柱骨。(天柱骨)長一尺。○兩顴之間。相去七寸。○耳前當耳門者廣一尺三寸。○耳後當完骨者。廣九寸。○項發以下。至背骨。(背。

白話文:

《靈樞》中《骨度篇》說,人的身高是七尺五寸。頭骨的周長是二尺六寸。頭髮覆蓋的部分,從顱骨到後頸,長一尺二寸。頭髮以下到下巴,長一尺。從額角到後腦勺,長一尺。兩顴之間的距離是七寸。耳前,耳門處的寬度是一尺三寸。耳後,完骨處的寬度是九寸。從後頸頭髮以下到背骨,長一尺一寸。

甲乙作脊)長二(二甲乙作三)寸半。○結喉。以下至缺盆中。長四寸。(缺盆中。天突也)

按類經曰。如髮際不明。則取眉心。直上後。至大杼骨。折一尺八寸。此說拘拘。有頭顱大而項縮者有項長顱小者。或有眉上顏額廣者。此類不少。故就各部骨度置穴。蓋髮際不明。則使病者上視顏額。皺紋不生處。是髮際。如後髮際。以啞門定之。如以理說之。則其失天壤。可不慎乎。

白話文:

《類經》說,如果髮際不分明,就從眉心向上取穴,一直到「大杼骨」這個位置,再偏離一尺八寸。這種說法太過拘泥。因為有的人頭顱大、脖子短,有的人脖子長、頭顱小,還有的人眉毛上方的額頭很寬。這樣的人不在少數。因此,穴位應該根據不同人體的骨骼結構來確定。

如果髮際不分明,就讓病人向上看額頭,皺紋不出現的地方就是髮際。

如果後髮際不明的話,就以啞門這個穴位來確定。

如果按照理論來說,則其失誤很大,難道可以不慎重對待嗎?

前髮際旁行凡七穴,

神庭(甲乙)一名髮際。(本事)髮際直鼻(甲乙)禁刺(甲乙)

按外臺秘要方。本事方。資生經。聖濟總錄。並作入髮際五分。諸書從之。千金翼方。載一說曰。入髮際一分。東醫寶鑑曰。額前。皆拘矣。類經有發高者髮際是穴。發低者。加二三分之說。凡髮際高低以意將息而得穴。亦無用之辨也。今從古說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外臺祕要方》、《本事方》、《資生經》、《聖濟總錄》等書籍的記載,百會穴的位置是在髮際線五分處。很多醫書都採用了這個說法。但是,《千金翼方》中有一種說法,認為百會穴的位置在髮際線一分處。《東醫寶鑑》中則說,百會穴位於前額。這些說法都有些拘泥。根據《類經》的說法,如果一個人的頭髮長得高,那麼百會穴就在髮際線處;如果一個人的頭髮長得低,那麼百會穴的位置就在髮際線以下二三分處。百會穴的位置高低,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,沒有必要拘泥於某種說法。現在,我們一般採用古代的說法,認為百會穴的位置在髮際線五分處。

曲差(甲乙)一名鼻沖。(甲乙)挾神庭兩旁。各一寸五分。在髮際。正頭取之。(甲乙)

按。差。徐氏針灸大全。作羗。誤。十四經發揮。類經。針灸聚英。吳文炳針灸大成。楊繼洲針灸大成。作入髮際。醫宗金鑑。作髮際間。非也。東醫寶鑑。作入前後際誤也。此穴去神庭一寸半。則難折量。今以直睛明上。為曲差。直瞳子髎上為本神。其間以直目瞳子上。入髮際五分。

白話文:

更正:徐氏針灸大全寫作「羗」,十四經發揮、類經、針灸聚英、吳文炳針灸大成、楊繼洲針灸大成寫作「入髮際」,醫宗金鑑寫作「髮際間」,皆有誤。東醫寶鑑寫作「入前後際」,也有誤。此穴距離神庭穴一寸半,不易折量。如今以直睛明穴上方、當曲差穴為本位。直瞳子髎穴上方為本神穴,兩穴之間以直視瞳子上方,入髮際五分。

為臨泣。不然先定額角。自神庭至額角為四寸五分。分置四穴。大原先安。醫門摘要曰。神庭直鼻上。入髮際五分。則曲差亦入髮際五分。無稽之說。不可從。

白話文:

為臨泣。否則先定額角。從神庭至額角為四寸五分。共放置四個穴位。大原穴先安。醫門摘要提到,神庭穴位於直接鼻子上方、進入髮際線五分的地方,因此曲差穴也進入髮際線五分。這是沒有根據的說法,不可採用。

本神(甲乙)曲差兩旁各一寸五分。在髮際。(甲乙)

按此穴。直絲竹空上髮際。故甲乙經。屬髮際旁行部。千金方。屬面部第四行。至絲竹空。瞳子髎可見。甲乙。千金。載一說曰。直耳上。入髮際四分。千金翼。作二分。諸書皆有此說。不取。外臺。作上目直耳上入髮際四分東洋先生曰。蓋上目是一曰之誤。又醫學入門。作臨泣外。一寸半。而臨泣。直瞳子。處曲差。本神中間。

白話文:

按這個穴位,在眉梢上髮際直立,就像竹子那樣。所以《甲乙經》中,屬髮際旁行的部位。《千金方》屬面部第四行。到了眉梢,瞳子髎穴就會可見。《甲乙》、《千金》中載有一說:穴位在耳上,進入髮際四分處。《千金翼》作二分,諸多書本皆有這種說法,但不採用。外臺作上目直耳上入髮際四分。東洋先生說,蓋上目是一日之誤。還有《醫學入門》中,做臨泣外一寸半,而臨泣穴,直視瞳孔,在眼角的曲差處,在神奇的眉間。

頭維(甲乙)額角髮際。挾本神兩旁各一寸五分(甲乙)禁灸。(甲乙)

按。氣府論云。足陽明脈氣所發者。額顱髮際旁。各三。王冰次注曰。謂懸顱陽白頭維。左右共六穴也。資生。神應經。類經。聚英。吳文炳。金鑑。作入髮際。非矣。營沼長之。針灸則曰。入髮際一寸五分。妄矣。千金曰。灸頭兩角。兩角當回毛兩邊起骨。是也。蓋指此穴。神應經曰。取曲鬢一寸。非也。

白話文:

註解:《氣府論》說,足陽明脈發出的氣,位於前額髮際旁,每個額頭上有三個,因此一共有六個。王冰在注釋中說,指懸顱、陽白、頭維,左右共有六個穴位。但資生、神應經、類經、聚英、吳文炳、金鑑,都把此穴位寫成「入髮際」,這是錯誤的。營沼長之在《針灸》中說,「入髮際一寸五分」,這也是錯誤的。《千金》中說,灸頭兩角,兩角是指頭髮回去之後兩邊開始隆起的地方,這個說法是正確的。這應該是這個穴位。而《神應經》說「取曲鬢一寸」,這個說法也是不正確的。

頭中行。直鼻中。入髮際一寸。卻行至風府。凡八穴。

上星(甲乙)一名鬼堂。(千金)一名明堂。(資生)一名神堂。(類經)囟上直鼻中央。入髮際一寸。陷者中。可容豆。(甲乙)神庭後入髮際一寸。(聖濟)不宜多灸。(外臺。引甄權)

白話文:

「上星」穴在頭頂,一名「鬼堂」,一名「明堂」,一名「神堂」,位於囟門正上方,鼻子正中的位置。上星穴深陷,並且可以容納一顆豆子的大小。上星穴位於神庭穴的後方,入髮際一寸。上星穴不適合多次灸治。

按。入門。大全。作神庭上五分。非矣。先以旋毛與耳上。定百會。至神庭為五寸。一寸上星。一寸囟會。囟會。百會中間。置前頂。從百會至腦戶。四寸五分。水熱穴論曰。頭上五行。行五。王冰注曰。頭上五行者。當中行謂上星。囟會。前頂。百會。後頂。次兩旁謂五處。

白話文:

注釋:

  1. 按:語助詞,表示提出問題或引起注意。

  2. 入門:指入門學習中醫。

  3. 大全:指《素問》、《靈樞》等中醫經典著作。

  4. 作:製作,建立。

  5. 神庭:位於額頭中央,兩眉之間的穴位。

  6. 五分:指五寸的五分之一,即一寸。

  7. 非矣:不是這樣。

  8. 先:首先。

  9. 旋毛:頭頂中央的旋渦狀毛髮。

  10. 耳上:耳朵的上方。

  11. 定:確定,標定。

  12. 百會:位於頭頂正中央的穴位。

  13. 至:到,到達。

  14. 神庭:位於額頭中央,兩眉之間的穴位。

  15. 五寸:指五寸的五分之一,即一寸。

  16. 一寸上星:指神庭穴上方一寸處的穴位,即上星穴。

  17. 一寸囟會:指神庭穴上方一寸處的穴位,即囟會穴。

  18. 囟會:位於頭頂正中線上,前發際正中直上1寸處的穴位。

  19. 百會:位於頭頂正中央的穴位。

  20. 中間:指囟會穴與百會穴之間。

  21. 置前頂:指將前頂穴定位在囟會穴與百會穴之間。

  22. 從:從,自。

  23. 百會:位於頭頂正中央的穴位。

  24. 至:到,到達。

  25. 腦戶:位於頭頂正後方,正中線上,當髮際正中直上7寸處的穴位。

  26. 四寸五分:指四寸的五分之一,即一寸。

  27. 水熱穴論:指《素問·水熱穴論》篇。

  28. 頭上五行:指頭頂正中的五個穴位,即上星、囟會、前頂、百會、後頂。

  29. 行五:指五個穴位排列成一條直線。

  30. 王冰注:指唐代醫家王冰對《素問》的注釋。

  31. 頭上五行者:指頭頂正中的五個穴位,即上星、囟會、前頂、百會、後頂。

  32. 當中行:指位於頭頂正中的穴位,即上星、囟會、前頂、百會、後頂。

  33. 謂:叫做,稱為。

  34. 上星:位於神庭穴上方一寸處的穴位。

  35. 囟會:位於頭頂正中線上,前發際正中直上1寸處的穴位。

  36. 前頂:位於囟會穴與百會穴之間。

  37. 百會:位於頭頂正中央的穴位。

  38. 後頂:位於百會穴正後方,正中線上,當髮際正中直上7寸處的穴位。

  39. 次兩旁:指位於頭頂兩側的穴位。

  40. 謂五處:指位於頭頂兩側的五個穴位,即左上星、左囟會、左前頂、左百會、左後頂,以及右上星、右囟會、右前頂、右百會、右後頂。

注意了,入門學習中醫的經典著作《素問》、《靈樞》上說:神庭穴位於額頭中央,兩眉之間,往上五分之一寸就是上星穴,再往上五分之一寸就是囟會穴,囟會穴位於百會穴和前頂穴的中間,從百會穴到腦戶穴的距離是四寸五分。根據《素問·水熱穴論》的說法,頭頂正中有五個穴位排列成一條直線,王冰在注釋中解釋說:頭頂正中的五個穴位分別是上星穴、囟會穴、前頂穴、百會穴和後頂穴,另外在頭頂兩側還有五個對應的穴位,也就是左右上星穴、左右囟會穴、左右前頂穴、左右百會穴和左右後頂穴。

承光。通天。絡卻。玉枕。又次。兩旁謂臨泣。目窗。正營。承靈。腦空也。按。中行。凡七穴。行五則余強間腦戶二穴。未聞古人論及之者。暫俟知者。千金作神庭上二寸。資生經載。明堂經。所謂明堂。即此穴。今移入一名。千金翼針灸篇曰。卒癲灸督脈三十壯。在直鼻人中上入髮際。

白話文:

承光穴:與天突穴相通。

絡卻穴:與玉枕穴相連。

又次穴:兩旁的穴位叫臨泣穴和目窗穴,正營穴和承靈穴是大腦的空腔。

按:腦戶的中行穴,一共七個穴位,取五個穴位,剩餘的強間和腦戶兩個穴位,古人沒有論述過,姑且等待有緣人知道。

千金方中寫道:神庭穴在上二寸處,資生經中記載,明堂穴這個稱呼,就是這個穴位。現在移入一個名號。千金翼針灸篇說,突然癲癇,灸督脈三十壯,在鼻樑正中的人中穴上,進入髮際。

三報之。未知何處。

囟會(甲乙)一名囟上。一名鬼門。(千金)一名囟門(李時珍奇經八脈考)一名頂門。(大成)上星後一寸。骨間。陷者中。(甲乙)禁刺(入門寶鑑)

白話文:

  • 囟會(甲乙):又稱囟上、鬼門。(千金方)

  • 囟門(李時珍奇經八脈考)

  • 頂門。(大成)

  • 位於上星後一寸,骨骼之間的凹陷處。(甲乙)

  • 禁忌針刺。(入門寶鑑)

按入門。後作上。醫門摘要。作一寸五分。非矣。千金翼曰。邪病鬼癲。囟上主之。一名鬼門千金注曰。囟會。一名鬼門。字書云。囟古作囟。又諸風篇曰神庭上二寸。隔上星。說分寸。故不取。千金翼作一寸誤。

白話文:

按照《入門》的說法,人體的鬼門位於囟會之上,又稱作鬼門。千金注中將囟會解釋為鬼門,字書中也有提到囟古時寫作囟。《諸風》篇中記錄,鬼門位於神庭穴上二寸處,隔上星。由於講述的是寸數,因此沒有選擇此處。千金翼中說鬼門位於一寸處,這是錯誤的。

前頂(甲乙)囟會後一寸五分。骨間。陷者中。(甲乙)

按。明堂作百會前一寸。類經亦載此說。非矣。入門後作上。

百會(甲乙)一名三陽五會。(甲乙)一名鬼門。一名泥丸宮。(本事)一名巔上。一名天滿。(類經)一名三陽。一名五會。(大成)巔上(素問)前頂後一寸五分。頂中央旋毛中。陷可容指(甲乙)頭頂凹中。(肘後)直兩耳尖。(發揮)

白話文:

百會穴(別名甲乙),又名三陽五會。(別名甲乙),又名鬼門。一名泥丸官。(本事)一名巔。(類經)一名三陽。一名五會。(大成)巔。(素問)前額後一寸五分。頭中央旋毛的中間。陷可以容指。(別名甲乙)頭頂凹處。(肘後)與兩耳尖連線的中點。(發揮)

按頂中央之頂。外臺作項字誤。資生。神應。發揮。類經。聚英。古今醫統。容指作容豆。無異義。甲乙。旋毛中。三字。以大概而言之。肘後方。作直鼻中入髮際五寸。神應經作去前髮際五寸。後髮際。七寸。是以骨度折量也。然腦戶在枕骨上。妄用折量多差謬。三陽五會。

白話文:

位於頭頂正中央。外臺誤作「項」字。資生。神應。發揮。類經。聚英。古今醫統。容指作容豆。意義無差別。甲乙。旋毛之中。三字。大概來說。肘後方,作直鼻中進入髮際五寸。神應經作距離前髮際五寸。後髮際。七寸。這都是依據骨度折算的。然而,腦戶位於枕骨上,妄用折算,多有差錯。三陽五會。

史記扁鵲傳正義曰。三陽太陽。少陽。陽明。五會百會。胸會。聽會。氣會。臑會也。或以此說注之。難經曰。八會者。何也。然。府會。太倉。臟會季脅。筋會陽陵泉。髓會絕骨。血會膈俞。骨會大杼。脈會太淵。氣會三焦外一筋。直兩乳內也。熱病在內者。取其會之氣穴也。

白話文:

《史記·扁鵲列傳》的註解中說:三陽指太陽、少陽、陽明。五會指百會、胸會、聽會、氣會、臑會。有人用這種說法來註解《難經》。《難經》中說:八會是指什麼呢?府會是太倉,臟會是季脅,筋會是陽陵泉,髓會是絕骨,血會是膈俞,骨會是大杼,脈會是太淵,氣會是三焦外側的一條筋,它直通兩乳的內側。熱病在內的人,應採用其所對應的會穴來治療。

滕萬卿注之曰。按內經。載熱病五十九刺法。各處熱邪隨分取之。由是立八會法以適簡約。蓋此八會。十三穴。諸熱在內者。各隨其部分而治之。虢太子。屍厥。取外三陽五會者。豈止百會一穴。疑兼取此會之五處者。可知矣。然三陽五會之名。出甲乙經又肘後方。治屍厥方。

白話文:

滕萬卿注說,依照《內經》記載,有五十九種熱病的刺法,針對不同部位的熱邪,選擇相應的穴位。因此制定了八會法,以簡化施術。這八會包含十三個穴位,可以治療各種內熱。虢太子屍厥時,取外三陽五會穴位,不只取百會穴,可能還取了其他四個穴位,可見外三陽五會穴是治療屍厥的重要穴位。然而,外三陽五會穴的名稱出自《甲乙經》和《肘後方》中治療屍厥的方劑。

針百會。針入三分。補之外臺方。治屍厥。針百會。通鑑。唐高宗。苦頭重不能視。召侍醫秦鳴鶴。診之。刺百會腦戶二穴。胡三省曰。針灸經。百會。一名三陽五會。腦戶一名合顱。是為百會一名者。尚矣。孫真人曰。腳氣舊法。多灸百會。風府。五臟六腑俞募。頃來。灸者。

白話文:

針刺百會穴。針刺深度為三分。出自《外臺方》。用於治療屍厥。針刺百會穴。《通鑑》。唐高宗。患有頭痛,嚴重到無法視物。召來侍醫秦鳴鶴。秦鳴鶴診斷後,針刺百會、腦戶兩個穴位。胡三省說。《針灸經》中記載,百會穴又名三陽五會。腦戶穴又名合顱。將百會穴稱為三陽五會,這個名稱由來已久。孫真人說,舊療法治療腳氣時,常灸百會、風府及五臟六腑的俞募穴。近年來,灸法已不多見。

悉覺引氣向上。慎不得灸。以上大忌之。

後頂(甲乙)一名交沖。(甲乙)百會後一寸五分。枕骨上(甲乙)陷者中。(明堂)

按入門。百會後之後作下。明堂。枕上有玉字。非。

強間(甲乙)一名大羽。(甲乙)後頂後。一寸五分。(甲乙)腦戶前。一寸半。(千翼)一曰禁灸(類經)

按。先取枕骨上定腦戶。腦戶。百會間。置後頂強間。千金翼曰。大門。腦後尖骨上一寸。似指強間。羽門。字畫相近。詳於奇穴部。

白話文:

根據記載,先取枕骨上定腦戶。腦戶,就是百會穴間。再取後頂上強間穴。千金翼記載大門穴,在後腦尖骨上一寸,類似指強間。羽門穴,字畫相近,詳見於奇穴部。

腦戶(素問)一名匝風(作各切)一名會額(甲乙)一名合顱(外臺)跳骨上。強間後一寸五分。(甲乙)不可灸。令人喑。(甲乙)刺頭中腦戶。入腦立死。(素問)灸五壯。(次注)

白話文:

腦戶(《素問》):

  1. 又名匝風(音“作各”)。

  2. 又名會額(《甲乙經》)。

  3. 又名合顱(《外臺祕要》)。

  4. 在跳骨上,強間後一寸五分(《甲乙經》)。

  5. 不可灸。會令人啞(《甲乙經》)。

  6. 刺頭中腦戶,刺入腦中,立死(《素問》)。

  7. 灸五壯(《次注》)。

按跳。骨空論曰。脊骨上空。在風府上。王冰曰。上謂腦戶穴。跳。當作枕。諸書作枕。是。枕骨圍頭大骨也。仰臥當枕者。骨空論云。頭橫骨為枕。是也。自後頂至此廣三寸。凡言枕骨。腦戶。蓋在枕骨之銳者上。又云。顱際銳骨。蓋指之也。甲乙曰跳骨。蓋以銳骨為跳骨。

白話文:

枕骨。骨空論說:脊椎骨向上空的地方,在風府穴上面。王冰說:上面是指腦戶穴。跳,應該寫作枕。諸多醫書寫作枕,這是對的。枕骨是圍繞頭部的大骨頭。仰臥時當枕頭的,骨空論說:頭部橫著的骨頭就是枕骨,這是正確的。從後腦勺頂部到這裡寬三寸。凡是說到枕骨、腦戶,都位於枕骨尖銳的地方。又說:顱骨交界處尖銳的骨頭,是指這裡。甲乙二書說這是跳骨,可能是因為尖銳的骨頭是跳骨。

跳字。似有其意也。通鑑。秦鳴鶴。刺高宗。胡三省曰。針令人啞。舊傳。鳴鶴。針微出血。頭疼立止。蓋此穴以禁針。微出血也。

白話文:

針刺的跳字穴。好像有它的用意啊。《資治通鑑》中,秦鳴鶴針刺了唐高宗。胡三省說:針刺會讓人變啞。舊時流傳,鳴鶴針刺微出血,頭痛立刻停止。大概這個穴位可以用來禁止針刺,即使刺入微出血也沒有關係。

風府(素問)一名舌木。(甲乙)一名鬼枕。一名鬼穴。(千金)一名曹溪。(本事)髓空在腦後五分。顱際銳骨之下。(素問)七次脈。頸中央之脈督脈也。名曰風府。(靈樞)頂上入髮際一寸。大筋內。宛宛中。疾言其肉立起。言休其肉立下。(甲乙)禁灸(甲乙)

白話文:

風府穴(素問)又稱舌木。(甲乙)又稱鬼枕。又稱鬼穴。(千金)又稱曹溪。(本事)風府穴在後腦勺正中線上,距離後髮際 5 分。在顱骨尖銳的骨節之下。(素問)與督脈相交會。督脈是頸部正中的脈絡。名稱為風府。(靈樞)風府穴位於頭頂髮際線內入一寸。在大筋內。按壓時感到較凹陷。快速說出「疾」字,肌肉會凸起。說出「休」字,肌肉會立即下陷。(甲乙)禁止灸刺。(甲乙)

按。骨空論云。風府在上椎。上椎者。蓋天柱骨之第一節。伏而不見者也。宛宛。舊作穴穴。今訂之。此穴直高骨下。不拘折量。故甲乙經。不言腦戶下一寸。古說可見也。千金作頂後入髮際一寸去上骨一寸。千金翼。作啞門上一寸。入門。大全。作腦戶下一寸半。不取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骨空論》記載,風府穴位於上椎。上椎是天柱骨的第一節,外面被覆蓋著,看不到。宛宛,舊版本寫作穴穴,現在訂正為宛宛。這個穴位在腦骨之下,具體位置不拘泥於角度和量數。《甲乙經》不記載著腦戶下一寸這個位置,因此可以證明以上提到的古說。根據《千金方》記載,風府穴位於頭頂往後一寸,離開頭骨一寸的位置。《千金翼方》則記載著風府穴位於啞門穴上一寸。該穴位在天柱穴內,根據《大全》記載,風府穴位於腦戶下一寸半,此說法並不正確。

頭第二行直眉頭。挾中行各一寸半。卻行至玉枕。凡十穴。

五處(甲乙)督脈旁。去上星。一寸五分。(甲乙)曲差後一寸(增注)禁灸(甲乙)灸三壯(外臺)

按入門。五作巨字誤。類經。金鑑。作曲差後五分。非也。第二行。前從眉頭睛明。後至天柱。繫一線定之。曲差至玉枕為六寸半。布置諸穴。

白話文:

通過入門穴位。將五個大的字跡誤判為標準。這個錯誤在《類經》和《金鑑》中都有。將五分作曲的差異。這是不正確的。在第二行。前面從眉頭的睛明穴,後面至天柱穴。將一根線固定。曲差至玉枕穴為6.5寸。佈置所有的穴位。

承光(甲乙)五處後二寸。(甲乙。外臺。)五處後一寸(千金。千翼。次注。)五處後寸半。(資生。聖濟。)禁灸(甲乙)

白話文:

承光穴(取穴方法一、二):在五處穴後二寸,

承光穴(取穴方法三):在五處穴後一寸。

承光穴(取穴方法四):在五處穴後一寸半。

承光穴禁忌灸法。

按三說。不知孰是。姑從甲乙經入門。作巨處後。字誤。

通天(甲乙)一名天臼。(甲乙)承光後一寸五分(甲乙)

按。臼。外臺。作白。寶鑑。作伯。類經。一說直百會旁一寸五分。是以承光。為五處後一寸五分。故有此解。

絡卻(甲乙)一名強陽。一名腦蓋。(甲乙)通天後一寸三分。(甲乙)禁刺(入門)

按腦。醫統。作胸。字誤。外臺。作反行在通天後。反行。無謂。神應經云。腦後髮際上。兩旁起肉上。各一寸三分。腦後枕骨。挾腦戶。自發際上四寸半。然玉枕挾腦戶。蓋此說非也。諸書作通天後一寸五分。說見下。

白話文:

  1. 按腦:指針灸或推拿治療腦部疾病的方法。

  2. 醫統:中醫典籍《醫統》中記載的按摩療法。

  3. 作胸:誤將“胸”字寫作“腦”。

  4. 外臺:指唐代王燾所著的《外臺祕要》一書中記載的按摩療法。

  5. 反行在通天後:指按摩療法中的反向按摩,在頭頂的“通天穴”附近進行。

  6. 反行:指按摩時的方向與經絡走向相反。

  7. 無謂:指這種按摩方法沒有意義,沒有治療作用。

  8. 神應經雲:指《神應經》中記載的穴位位置。

  9. 腦後髮際上,兩旁起肉上,各一寸三分:指在腦後髮際向上兩旁隆起肉的地方,各一寸三分。

  10. 腦後枕骨,挾腦戶,自發際上四寸半:指在腦後枕骨上,夾著腦戶穴,自髮際向上四寸半。

  11. 然玉枕挾腦戶,蓋此說非也:指“玉枕挾腦戶”的說法是不正確的。

  12. 諸書作通天後一寸五分:指其他醫書中記載的“通天穴”位置在腦後髮際上,向上約一寸五分。

  13. 說見下:指關於“通天穴”位置的詳細解釋見下文。

玉枕(甲乙)絡卻後七分。(甲乙次注)七分半。(千金。千翼。外臺。)挾腦戶旁。一寸三分。起肉枕骨。入髮際三寸(甲乙)一云禁刺。(類經)

白話文:

玉枕穴(甲乙兩書)針刺後七分。(甲乙兩書又補充)若刺激太深,可達七分半。(《千金要方》、《千金翼方》、《外臺祕要》)玉枕穴在頭部,位於腦戶穴的旁邊,距離腦戶一寸三分,從肉枕骨(枕骨後面較突出的部位)處開始,針刺深入髮際三寸。(甲乙兩書)又有一說,禁止針刺此穴。(《類經圖翼》)

按資生經曰。銅人云。玉枕。在絡卻後一寸半。明堂上下經。皆云七分半。若以銅人為誤。則足太陽穴亦同。若以明堂為誤。不應上下經。皆誤也。予按素問注云玉枕在絡卻後七分。則與明堂之七分半。相去不遠矣。固當從素問為準。然而玉枕二穴。既挾腦戶矣。不應止七分。

白話文:

《資生經》上說:銅人圖中玉枕穴,在絡卻穴後一寸半。 《明堂上下經》都說玉枕穴在七分半的位置。如果認為銅人圖有誤,那麼足太陽穴穴位應該是一樣的。如果認為《明堂經》有誤,那麼不應該上下兩經都出錯。我查閱了《素問注》,其中說玉枕穴在絡卻穴後七分。那麼與《明堂經》中的七分半的位置相差不大。所以應該以《素問》為準。然而,玉枕穴和腦戶穴是一起夾著腦門的。不應該只有七分之遠。

則至於腦蓋也。銅人一寸半。蓋有說焉。識者當有以辨之注曰。今以諸經校勘。在絡卻後寸半者是。張介賓曰。甲乙經之數。與督脈之數。不相合。蓋骨度篇。載中行分寸。未言側行。意側行長不及中行。乃可知也。顱頂圓形不同故分寸。不可定也。絡卻曰一寸三分。玉枕曰七分。

白話文:

至於腦蓋,銅人是 1.5 寸。但是記載有說法,識字的人應該可以理解它。註解上說:現在用諸經校勘,在絡卻後寸半者是。張介賓說:甲乙經的數目,與督脈的數目,不能互相符合。蓋骨圖篇,記載中行分寸,沒有說側行。意思可能是側行長度不如中行,可以知道。顱頂圓形不同,所以分寸不能確定。絡卻說 1.3 寸,玉枕為 0.7 寸。

資生。聖濟。作絡卻後一寸五分。發揮。類經。聚英。入門。醫統。吳文炳。金鑑大成從之。非是以上諸穴挾中行。一寸五分。至此曰一寸三分。是側行。稍狹二分。猶腹部狹於胸部也。古來之說。不可不知也。側行之穴。難折量。故不取入髮際三寸五字。依枕骨上起肉。村上親方骨度正誤。

白話文:

用於扶助生命的聖醫救世法。作絡穴(位於脊柱)後一寸五分。發揮、類經、聚英、入門、醫統、吳文炳、金鑑大成等都採用此說。但以上各穴位並非挾中行走,且一寸五分到此處稱一寸三分,是因為穴位側行稍微狹窄了二分,就像腹部比胸部狹窄一樣。古人的說法,不可不知。側行穴位很難折量,因此不採用「入髮際三寸五」這個說法,而是依據枕骨上緣的肌肉。村上親方骨度正誤中記載。

承靈。腦空。去督脈各二寸一分。風池去督脈各二寸。絡卻。玉枕。去督脈各一寸五分。天柱去督脈一寸三分。未詳其所據。蓋臆說。

白話文:

承靈穴。在大腦後邊,距督脈二寸一分。風池穴。在腦後,距督脈二寸。絡卻穴。在玉枕部,距督脈一寸五分。天柱穴。在大腦後邊,距督脈一寸三分。這幾穴的具體位置,出處不詳,可能是臆說的。

頭第三行直瞳子上。入髮際五分。卻行至腦空。凡十穴。

臨泣(甲乙)當目上眥直入髮際五分。陷者中。(甲乙)正睛取之。(類經)一云禁灸(類經)

按。氣府論云。直目上髮際內。各五。次注云。謂臨泣目窗。正營。承靈。腦空也。上眥。千金。千金翼。外臺。同。次注。資生。聖濟。以下無眥字。是也。第三行。前自直瞳子。後至風池。引一線定第三行自前髮際至腦空。折量為五寸五分。入髮際五分。取臨泣。次第處置。腦空挾玉枕。其穴易得也。

白話文:

《氣府論》一書中說,與眉毛平齊的髮際內側有五個穴位。注:指的是臨泣、目窗、正營、承靈、腦空。上面的眼眶子被稱為「眥」,《千金方》、《千金翼方》、《外臺祕要》等書與此一致。注:《資生經》、《聖濟總錄》以下版本中沒有「眥」這個字。這是正確的。第三行穴位,從正瞳孔的前面到達風池,畫一條線確定第三行的位置,從前髮際到腦空,摺合五寸五分。進入髮際五分,取穴臨泣,次第的處理。而腦空和玉枕穴相夾,此穴很容易找到。

目窗(甲乙)一名至榮。(甲乙)臨泣後一寸。(甲乙)

按榮。外臺。作營。一寸。大成。作寸半。非也。

正營(甲乙)目窗後一寸(甲乙)

承靈(甲乙)正營後一寸五分(甲乙)一云禁刺(類經)

按千金翼。作一寸。非也。

腦空(甲乙)一名顳顬(甲乙)承靈後一寸五分。挾玉枕骨下。陷者中。(甲乙)

按顳。大全。作頸。誤。玉枕者。穴名。骨者。枕骨。挾玉枕旁有骨。其下。故言骨下千金。作挾玉枕旁枕骨下陷中。是。次注曰。挾枕骨後。枕骨上。不可讀。入門云。搖。耳有空。不取。與奇穴顳顬同名異穴。聖濟曰。魏公。苦患頭風發即心悶亂目眩。華陀當針而立愈。後髮際旁行凡五穴

白話文:

按壓顳顬穴。大全記載:有的版本將「顳」字寫成「頸」字。這是有誤的。「玉枕穴」是一個穴位名稱。「骨」指的是枕骨。枕骨兩側有塊凹陷,玉枕穴就在凹陷的下方。所以有版本寫成「挾玉枕旁枕骨下陷中」,是正確的,在「玉枕」穴旁的枕骨上凹陷的中點。而「入門」書中提到搖一搖、按壓耳朵,如果有空空的感覺,就不取了。此穴與奇穴「顳顬」同名,穴位不同。聖濟總錄中記載:魏公患有嚴重的頭風症,一發作就會心悶、心亂,頭暈目眩。華陀當場用針灸治療,立刻就痊癒了。在後髮際旁一共有五個穴位。

喑門(素問)一名舌橫。一名舌厭。(甲乙)一名啞門(千翼)一名舌腫。(寶鑑)項後中。復骨下。(素問)後髮際宛宛中。入系舌本。仰頭取之。(甲乙)不可灸。灸之。令人喑。(甲乙)禁深刺。(類經)按。氣府論云。項中央。二次注曰。謂風府。喑門。二穴也。舌橫。

白話文:

喑門(《素問》):又名舌橫,一名舌厭。(《甲乙經》)一名啞門(《千金翼方》)一名舌腫。(《寶鑑》)位於項後正中,與復骨穴相平。(《素問》)後髮際宛宛之中,進入系舌本。仰頭取穴。(《甲乙經》)不可灸,灸之,令人啞。(《甲乙經》)禁止深刺。(《類經》)按:《氣府論》說,項中央。二次注說,是指風府、喑門兩穴。舌橫。

外臺。作橫舌。舌厭。醫統。作厭舌。瘂。入門。作啞。千金翼曰。一云。腦戶下三寸。次注曰。去風府一寸。吳文炳。從之。聖濟。神應。發揮。吳文炳。皆曰入髮際五分。寶鑑曰。風府後五分。說已見。此穴不須折量。古書不言分寸者。可見。張介賓曰。大椎上。骨節空也。

白話文:

外臺祕要:製作橫舌針。舌厭:醫學統旨:製作厭舌針。瘂:入門:製作啞巴針。千金翼方:一種說法,在腦戶下三寸。注釋:在風府穴上一寸。吳文炳,跟隨。聖濟總錄、神應經、發揮、吳文炳,都說入髮際五分。寶鑑:在風府穴後五分。說法已經寫清楚了。這個穴位不需要折算。古書中不說分寸的,就可以看得出來。張介賓說:在大椎穴上,骨節的空隙處。

復當作伏。蓋項骨三節。不甚顯。故云伏骨下也。

天柱(素問)項中。大筋兩旁。(素問)挾項後髮際。大筋外廉。陷者中。(甲乙)

按口問篇曰。天柱經。挾頸。挾頸者。頭中分也。經者。蓋所謂流注也。

風池(素問)風府兩旁。(素問)顳顬後。髮際陷者中。(甲乙)按之引於耳中。(次注)

按入門曰。耳後一寸半拘矣。顳顬腦空一名。是與頷厭等注顳顬。不同。資生。既作腦空是也。類經曰。大筋外廉。非矣。聚英。醫統。大成。作顳顬後。腦空下。誤也。

白話文:

古文中指出,在耳後一寸半的地方,有一個叫做「腦空」的穴位,是與頷厭等註中的顳顬穴不同的,資生書中將這個穴位定為腦空穴是正確的。類經中說,大筋外廉穴是錯誤的。聚英、醫統、大成等書籍將這個穴位定位在顳顬穴後面,腦空穴下方,也是錯誤的。

耳上凡八穴

天衝(甲乙)耳上如前三分(甲乙)

按千金。沖作衢。誤。千金。千金翼。外臺。資生。作三寸。誤。發揮。類經。聚英。大成。作耳後髮際。二寸。然千金。側人明堂圖中。天衝。在懸顱。懸釐後。耳上穴明矣。別有伏人耳後六穴。此穴不與焉。素問云。兩角上各二。注曰。謂天衝。曲鬢。甲乙。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部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千金方》,「沖」字應作「衢」,是錯誤的。《千金方》、《千金翼》、《外臺祕要》、《資生經》中都記載「三寸」,是錯誤的。《發揮》、《類經》、《聚英》、《大成》中記載「耳後髮際,二寸」。然而,《千金方》中側人明堂圖中的天衝穴,在懸顱、懸釐穴之後,則耳朵上穴位顯而易見。另外還有伏人耳後六穴,此穴不與焉。《素問》中說:「兩角上各二。」注曰:「謂天衝、曲鬢、甲、乙。」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部。

自天衝始。故今以此穴取耳上二寸如前三分。入門。作承靈後一寸半。是腦空穴也。醫統。作耳後髮際二寸。如前三寸。金鑑。作從率谷後行耳後三分許。入髮際二寸。並非也。諸書言耳後者。蓋耳上誤。特聖濟與甲乙同。

白話文:

從天衝穴開始。所以現在用這個穴位,在耳朵上取二寸,像前面所說分三分。進針。在承靈穴後一寸半。這是腦空穴。醫統。在耳後髮際二寸。像前面所說三寸。金鑑。從率谷穴往後,沿着耳後走,約三分。進針到髮際二寸。這不是。諸書所說的在耳後,其實是在耳上錯了。只有聖濟總錄和《甲乙經》,和上面所說的一樣。

率谷(甲乙)耳上入髮際一寸五分。嚼而取之。(甲乙)陷者。宛宛中。(明堂)

按外臺。明堂。作蟀谷。大全。或作率骨。發揮。有如前三分字。不知何據。

角孫(甲乙)耳廓上。中間。開口有孔。(甲乙)髮際下。(次注)禁刺(入門)

按千金。千金翼。外臺。資生。聖濟。神應。作耳廓中間上。次注。作耳上郭表之中間上。髮際之下。入門。吳文炳。作耳廓上中間。髮際下。得之。氣府論云。耳廓上各一。次注曰。謂角孫。甲乙。廓字下。蓋脫上字。今補之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千金》、《千金翼》、《外臺》、《資生》、《聖濟》、《神應》等醫書的記載,耳廓中間偏上的位置,也稱「角孫」、「甲乙」,位於髮際之下。吳文炳在《得之》中將其定為「耳廓上中間,髮際下」。《氣府論》中也提到「耳廓上各一」,而「次注」中則稱之為「角孫、甲乙」。由於「廓」字下應有「上」字,故現將其補上。

曲鬢(甲乙)耳上入髮際曲隅。陷者中。鼓頷有空。(甲乙)

按。明堂。大全。作曲發。王執中曰。曲發疑發。(發當作鬢)又字誤也。聚英。作曲髩。千金。千金翼。無入字。是宜削之。世人。以耳前曲周下。小曲髮際。為曲鬢。甲乙。屬耳上部。千金。千金翼。共不屬耳前。入門曰以耳掩前。尖處是穴。恐有耳之大小。然稍為勝前說。

白話文:

註解中,提到明堂、大全、作曲發,王執中認為「曲發」疑似指鬢發,並認為有字誤。而聚英、作曲髩、千金、千金翼等著作,都沒有「入」字,應當將這個字刪除,這是因為世人認為,耳前的曲周下,以及眼角附近的髮際,是曲鬢。而甲乙認為,曲鬢屬於耳的上部。但是,千金和千金翼認為,曲鬢不屬於耳前,入手篇提到,「用耳朵遮住前面,尖端是穴」這個說法,也有可能會因為每個人的耳朵大小不同而有所影響。但是,這種說法比之前的說法略勝一籌。

耳後凡十二穴

顱息(甲乙)一名顱囟。(大全)耳後間青絡脈(甲乙)青脈中。(聖濟)

刺入一分。出血多則殺人。(甲乙)禁刺(資生。聖濟。入門)

按入門。聚英。息作囟。大全。寶鑑。為一名。間字蓋傳寫誤。在青字上。千金。千金翼。外臺。作青脈間。是也。入門。作耳後上。金鑑。作耳後上間。皆非矣。岡本曰。耳後上尖骨。陷中。此說近是。逼耳而取穴也。瘈脈。翳風。皆同。

白話文:

按入門、聚英、息作囟、大全、寶鑑,這幾個典籍都將「間」字歸屬於「青脈」穴。間字可能是因為傳抄錯誤,而應該在「青」字之上。千金、千金翼、外臺這些典籍都將「間」字歸屬於「青脈間」穴,這纔是正確的。入門將「間」字歸屬於「耳後上」穴,金鑑將「間」字歸屬於「耳後上間」穴,這些都是錯誤的。岡本將「間」字歸屬於「耳後上尖骨,陷中」,這個說法比較接近正確,該穴位靠近耳朵取穴。瘈脈、翳風二穴,與間穴的取穴位置相同。

瘈脈。(甲乙)一名資脈。(甲乙)耳本後。雞足。青絡脈。刺出血如豆汁。(甲乙)青脈中。(聖濟)禁灸。(千金)禁刺。(入門)

白話文:

瘈脈(甲乙):也稱資脈(甲乙),在耳朵後面,雞足穴上。青絡脈,刺破出血就像豆汁。(甲乙)青脈中。(聖濟總錄)禁止灸。(千金方)禁止刺。(入門)

按千金。千金翼。無後絡二字。外臺。無脈字。岡本曰耳後正中。起骨。如雞拳。足者。陷中。是亦一說。聖濟。曰。不宜出血多。即出血如豆汁之意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千金方》和《千金翼方》,沒有「後絡」兩個字。在《外臺祕要》中,沒有「脈」字。岡本說,耳後正中,崛起的一塊骨頭,像雞拳頭。足三陽經絡的陷中穴,也是一種說法。在《聖濟總錄》中說,不適宜放很多血。出血就像豆汁一樣,這代表放血不多。

翳風(甲乙)耳後陷中。(素問)按之引耳中。(甲乙)先以銅錢二十文。令患人咬之。尋取穴中。(聚英。引針經。)

白話文:

  • 翳風穴:位於耳後凹陷中。

  • 按壓翳風穴時,會引發耳中疼痛。

  • 治療時,先讓患者咬住20枚銅錢。

  • 然後找到翳風穴,並在穴位處針灸。

按明堂云。耳後尖角。是與瘈脈混。醫統。吳文炳。大成。從之。入門。作耳珠後。並非。

浮白(素問)耳後入髮際一寸。(甲乙)

按千金翼注曰。翳風前。竅陰後。外臺曰。下曲頰後。並非。據完骨外。上定浮白。下定完骨。中間取竅陰。

竅陰(甲乙)一名枕骨。(類經)完骨上。枕骨下。搖動應手。(甲乙)

按資生。聖濟等。作搖動有空。無應手之文。似不可解入門。醫統。作搖耳有空。甲乙。搖動言動脈。故曰。應手。金鑑。作耳後高上。枕骨下。非也。與足部竅陰。同名異穴。聖濟作首竅陰。

白話文:

按資生。聖濟等。寫作搖動有空。沒有應手之文。好像不能理解入門。醫統。寫作搖耳有空。甲乙。搖動是指動脈。所以說。應手。金鑑。寫作耳後高上。枕骨下。不對。與足部竅陰。同名異穴。聖濟寫作首竅陰。

完骨(素問)耳後入髮際四分。(甲乙)旁。完骨。(增注)

面中行直神庭下行凡五穴

素窌(甲乙)一名面王。(甲乙)鼻柱上端。(甲乙)陷中。(入門)準頭。(類經)禁灸(甲乙)

按窌。諸書或作髎。外臺。作𢨺。髎窌以音通用。𢨺又同。無異義。下仿此。王。外臺。作玉。資生。作上。聚英。醫統。吳文炳。大成。作正。大全。作土。蓋寫誤。

白話文:

按「髎」這個字。古籍中有記載,有的是寫成「髎」,有的寫成「窌」,外臺書寫成「𢨺」。

「髎」和「窌」兩個字的讀音相同,因此在使用上通用。另外,「𢨺」這個字發音也相同,可以互相通用而沒有不同的意思。

在後面的文中,有相同的字的情況也是如此。「王」這個字,在《外臺祕要》書中寫成「玉」,在《資生經》書中寫成「上」,在《聚英》、《醫統》、《吳文炳》和《大成》書中寫成「正」,在《大全》書中寫成「土」,這些都只是筆誤。

水溝(甲乙)一名鼻人中。(肘後)一名鬼宮。一名鬼客廳。(千金)一名鬼市。一名人中。(千翼)鼻柱下。人中。直唇取之。(甲乙)陷中。(類經)鼻柱下。溝中央。(神應)

白話文:

  1. 水溝(甲乙):又稱鼻人中。

  2. 鬼宮:又稱鼻人中。

  3. 鬼客廳(千金):又稱鼻人中。

  4. 鬼市:又稱鼻人中。

  5. 人中(千翼):鼻柱下的人中部位。

  6. 鼻柱下:人中部位。

  7. 直脣取之(甲乙):人中部位的直脣做法。

  8. 陷中(類經):人中部位的陷中做法。

  9. 鼻柱下。溝中央(神應):人中部位的溝中央做法。

按聚英。醫統。大成。作近鼻孔非是。醫學綱目曰。口含水突處。七種類稿曰。人居天地之中。天氣通於鼻地氣通於口。天食人以五氣鼻受之。地食人以五味口受之。此穴居中。故云若。曰人有九竅。自人中而上皆雙。自人中。而下皆單。故云此則可名為竅中。又老子釋略曰。鼻為天門。口為地戶天地間人中是也。

白話文:

按照《聚英》、《醫統》、《大成》的記載,將人中穴定位在靠近鼻孔的地方是不正確的。《醫學綱目》說,人中穴位於嘴裡凸出的地方。《七種類稿》說,人居住在天地之間,天氣通過鼻子進入人體,地氣通過嘴巴進入人體。天以五種氣體餵養人,鼻子接受;地以五種味道餵養人,嘴巴接受。這個穴位位於中間,所以稱為「人中」。有人說,人有九竅,從人中往上都是成雙的,從人中往下都是單獨的一個。因此,人中穴可以稱為「竅中」。《老子釋略》又說,鼻子是天門,嘴巴是地戶。天地之間的人中就是這個地方。

兌端(千金)唇上端。(甲乙)上唇中央。尖尖上。(入門)

按甲乙兌端。作壯骨。字誤。目錄。又作兌骨。明堂。作頤前下唇之下。開口取之。是承漿穴不可從。大全曰。唇珠上。珠字無謂。此強作歌括之弊也。

白話文:

  • 按甲乙兌端(在嘴與臉連線的凹處下,以手指按壓會微微疼痛):用於增強骨骼。此處字誤,應為「兌骨」。

  • 明堂(指嘴脣與下巴連線以下的凹陷處,正面微微張口時能看到一小塊皮肉):在頤前下脣之下,開口時可見。應取承漿穴,不可從《大全》所述的「脣珠上」取穴。此處「珠」字無意義,是強行填詞造成錯誤的結果。

齦交(素問)唇內齒上。齦縫中。(甲乙)齦縫筋中。(資生)

按齒上。類經。作上齒。千金。外臺無中字。金鑑。大成。齗作齦。義同。內經集註曰。齦交穴。一在唇內齒下齦縫中。蓋上古以齦交有二。督脈之齦交入上齒。任脈之齦交入下齒也。以上下之齦齒相交。故名齦交。未知據何書。不可從。盧復醫種子曰。蜀僧慧融。入淅。遊會稽。

白話文:

牙齒的上方。類經說:在上面的牙齒上。千金方、外臺沒有「中」字。金鑑、大成把「齗」寫成「齦」,意義相同。內經集註裡說:齦交穴,一個在嘴脣內,牙齒下面,牙齦的縫隙中。可能是因為從前的古書上說,齦交穴有兩個,督脈的齦交穴進入上齒,任脈的齦交穴進入下齒,上下牙齒相交,所以叫做齦交穴。不知道這句話出自哪本書,但不能採用。盧復醫種子裡說:四川的僧人慧融到了淅水地區,遊玩會稽。

針佝僂人。使之臥。取齦交穴骨節漸伸。尋愈。此穴乃督之井也。脊中骨節。屬督脈所轄。氣機一透。骨自然伸。似玄門轉河車法。能開關交會。可至長生。況一伸骨節乎。斯法書不從載。慧融。靜中悟出。

白話文:

治療駝背的人。讓他躺著。取齦交穴,骨節逐漸伸展,漸漸康復。這個穴位是督脈的井穴。脊椎的骨節,屬於督脈所管轄。氣機一透通,骨頭自然伸展。就像玄門轉河車法,能開關交會,可以達到長生不老。何況只是伸展骨節呢。這個方法沒有載於醫書。慧融,在靜修中悟出。

承漿(甲乙)一名天池(甲乙)一名鬼市。(千金)一名懸漿。(資生)一名垂漿。(聖濟)頤前唇之下。開口取之(甲乙)唇下宛宛中。(肘後)下唇之下。(千金)下唇稜下。(明堂)陷中。(發揮)

白話文:

承漿穴(甲乙):別名天池穴(甲乙)、鬼市穴。(千金方)又名懸漿穴。(資生經)又名垂漿穴。(聖濟總錄)位於下巴前脣之下。張口取穴(甲乙):位於下脣中間凹陷處。(肘後穴道)位於下脣下面。(千金方)位於下脣脣稜的下面。(明堂流注)位於下巴中央的凹陷處。(發揮)

面第二行。直曲差下行。凡八穴。

攢竹(甲乙)一名員在。一名始光。一名夜光。一名明光。(甲乙)一名元柱。(醫統)眉頭又云。眉本。(素問)陷者中。(甲乙)禁刺灸。(入門)

白話文:

攢竹穴:

  1. 也稱為員在穴。

  2. 也稱為始光穴。

  3. 也稱為夜光穴。

  4. 也稱為明光穴。

  5. 也稱為元柱穴。

又稱眉本穴,又稱陷者中。

此穴禁止針灸。

按員在。資生。作員柱。寶鑑大成作圓柱。在疑寫誤。明光。資生。大成。作光明。始光。聚英。醫統。吳文炳。作始元。

白話文:

按員:資生。作員柱。寶鑑大成寫成圓柱。按員疑為寫錯。

明光:資生。大成。作光明。始光。聚英。醫統。吳文炳。作始元。

睛明(甲乙)一名淚孔(甲乙○外臺作淚孔。淚涙同字)一名淚空(聚英)目內眥(素問)內眥外(甲乙)禁灸(資生)禁刺(入門)

白話文:

睛明(甲乙)又名淚孔(甲乙○外臺作淚孔。淚涙同字)又名淚空(聚英)眼睛內眼角(素問)內眼角外側(甲乙)禁止灸(資生)禁止刺(入門)

按千金。作精明。精睛音通。類經曰。內眥外。一分宛宛中。入門曰。紅肉陷中。並非也。甲乙。次注。皆曰。灸三壯。醫統曰。或問。睛明。迎香。承泣。絲竹空。皆禁灸何也。曰。四穴。近目。目畏火。故禁灸也。以是推之。則知睛明可灸。王注誤矣。而醫統穴下。注灸三壯。可謂矛盾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千金方》,眼角部位稱為「精明」,發音與「睛明」相近。《類經》說,內眼角、外眼角之間,有很細的分界線。《入門》說,眼睛為紅色肌肉陷在中間的部位,這並不正確。《甲乙經》和《次注》都說,在精明穴灸三壯。《醫統》說,有人問,精明穴、迎香穴、承泣穴、絲竹空穴等部位,為什麼不能灸?回答說,這四個穴位靠近眼睛,眼睛怕火,所以禁止灸。以此類推,就可以知道精明穴是可以灸的。王冰的注釋是錯的。而《醫統》穴位下註明灸三壯,可以說是自相矛盾。

迎香(甲乙)一名衝陽。(甲乙)鼻空外廉(素問)禾窌上。鼻下。孔旁。(甲乙)不宜灸。(外臺)

按孔。外臺。作乳字誤。千金。作和窌上一寸鼻孔旁。誤。入門。吳文炳。並大成。作禾窌上一寸。神應經。作鼻孔旁五分。皆非說見下。

白話文:

根據孔氏的說法,外臺祕要中將乳字誤寫成禾窌上一寸鼻孔旁。千金方中將其誤寫為和窌上一寸鼻孔旁。入門、吳文炳以及大成中均寫作禾窌上一寸。神應經中寫作鼻孔旁五分。以上說法均不正確,其詳細解釋見下文。

禾窌(甲乙)一名䪼。(外臺)一名長頻。(資生)直鼻孔下。俠谿水溝。旁五分。(甲乙)禁灸。(入門)

按窌。明堂。作聊。蓋音相通䪼。大成。作顪。長頻。大全。作長髎。聚英。作長頰。又大全曰。禾髎。一名禾窌。髎窌同字。故不取。俠字下溪字。衍。千金等無之。是也。宜削之。禾窌。在水溝旁五分。迎香。又在禾窌上鼻下孔旁。則迎香。逼鼻孔。取之。氣府論云。鼻孔外廉。

白話文:

按窌、明堂、作聊,這是音素相同的字。大成、作顪、長頻,這些字都是大全、作長髎、聚英、作長頰。又大全中說的禾髎,別名為禾窌,髎窌是同一個字,所以不另外列出。俠字下面的溪字是多餘的,千金等書中都沒有。這是對的,應該刪掉。禾窌的位置在水溝旁五分。迎香穴,又位於禾窌穴上方的鼻孔旁。所以取迎香穴時,靠近鼻孔。氣府論說:鼻孔外側邊緣的部位。

此之謂也。千金曰。迎香。在禾窌(禾原作和字訛)上一寸。是入鼻孔。神應。資生。發揮等迎香注曰鼻孔旁五分者誤矣。經絡流注。右左行。左右行。則歷水溝。過鼻孔外廉。而上。可以證也。資生曰。銅人經。禾髎二穴。在鼻孔下挾水溝旁五分。明堂下經。作禾窌。窌即髎也。

白話文:

這是指的迎香穴。千金說:迎香穴在禾髎穴上方一寸,是鼻孔的入口。這個穴位能通神應變,資助生命,發揮功能。迎香穴的註解說:鼻孔旁五分處是錯誤的。經絡的流注,左右走行。左右走行,則經過水溝,經過鼻孔外側邊緣,然後向上。可以根據這個來驗證。資生說:銅人經中,禾髎穴在鼻孔下方挾水溝旁五分。明堂下經中,寫作禾窌。窌即髎。

上經。乃作和窌。皆云在鼻孔下挾水溝旁五分。則是一穴也。而銅人。手少陽穴。復有和窌二穴。在耳前兌發陷中。其穴相去遠矣。恐明堂上經。誤寫禾字。作和字也。

白話文:

上經指出,和髎穴的位置在鼻孔下方、挾水溝旁五分處。但銅人穴位圖上,手少陽穴旁邊又有兩個和髎穴,位置在耳前的兌發陷中。這兩個穴位的距離很遠。我懷疑明堂上經誤把「禾」字寫成了「和」字。

面第三行直目上臨泣下行凡十二穴。

陽白(甲乙)眉上一寸直瞳子。(甲乙)

按入門。陽作楊字誤。資生。聖濟作直目瞳子。

承泣(甲乙)一名鼷穴。一名面窌。(甲乙)目下七分。直目瞳子。(甲乙)陷中。(資生)正視。取之。(金鑑)禁灸(甲乙)灸三壯。(資生)禁刺。(資生)

白話文:

承泣穴(主治甲乙類疾病):別名鼷穴,也叫面窌。(主治甲乙類疾病):在眼睛下方七分的位置,直視瞳孔,陷中。(資生經):正視取穴。(金鑑):禁止灸。(甲乙):灸三壯。(資生經):禁止刺。

按鼷。外臺。作溪。千金翼曰。目下七分匡骨下。外臺甄權曰。眼下八分。共非是。金鑑曰。目下胞。

四白(甲乙)目下一寸。面頄骨。顴空。(甲乙)直瞳子。(發揮)正視取之。(類經)禁灸。(類經入門)

按頄。顴。頯。䪼。義未詳。頄音逵。玉篇。面顴也。廣韻。頰間之骨。集韻。與頯同。𧎅骨也。顴音權。廣韻䪼也集韻。輔骨曰顴。或作𧌴。或作櫅。與頄頯音別。義同。通作權。頯音逵。集韻面頯也說文權也。集韻。頰骨。一曰厚也。或作頄䪼音拙面秀骨。博雅。顴。頄䪼也。

白話文:

  • 按:頄、顴、頯、𧎅的含義尚未詳細說明。頄的發音和「逵」相同,在《玉篇》中解釋為面頰的顴骨,《廣韻》中解釋為兩頰之間的骨頭,《集韻》中與頯相同,是指突出的顴骨。

  • 顴的發音和「權」相同,《廣韻》中解釋為䪼,《集韻》中解釋為輔助的骨頭叫做顴,有時寫作「𧌴」或「櫅」,與頄、頯的發音不同,但含義相同。通常寫作「權」。

  • 頯的發音和「逵」相同,《集韻》中解釋為面頰的頯骨,《說文》中解釋為權,《集韻》中解釋為頰骨,也有一種說法認為這是「厚」的意思。有時寫作「頄」。

  • 䪼的發音和「拙」相同,在《博雅》中解釋為顴、頄、頯。

俱混為同義。然一骨數字。可疑。因考頄。是頰間骨之總名。餘字是頄骨中之名。何則䪼者。漢高祖。隆䪼龍顏史記作隆準。准音拙。集韻。面顴也。莊子顙頯然。注。高露發美之貌。爾雅。博而頯。注中央廣。兩頭銳乃頄骨秀銳高露者也。高祖頄骨鼻旁高秀連頰骨。故曰龍顏。

白話文:

很多人將「頄」、「準」、「顙」、「頯」等混為一談。但是,這些字其實各有不同的意思。「頄」只有一個字,令人懷疑。因此,我們需要考證「頄」的含義。

「頄」是頰間骨的總稱。其餘的字是頄骨中的名稱。為什麼呢?「䪼」是指漢高祖。史記記載漢高祖「隆䪼龍顏」,「䪼」同「準」,發音同「拙」,在集韻中解釋為「面顴」。莊子中提到「顙頯然」,注釋為「高露發美之貌」。爾雅中提到「博而頯」,注釋為「中央廣,兩頭銳」。這裏的「頯」是指頄骨秀銳高露的樣子。

漢高祖的頄骨在鼻旁高秀,連接著頰骨,所以說他「龍顏」。

從出。高出也。由是觀之目下宛宛際。才容。一指乃一寸也。其間七分。而取承泣。其餘三分。到頄骨秀高處。是顴也。顴髎下注。己曰兌骨。可以見也。面舊作向。氣府論云。面鼽骨空。各一。王冰曰。謂四白穴也。又下文顴髎注有面頄骨字。內經。本不分部。故曰面。甲乙經。

白話文:

從上額骨外端開端。額骨外端較高。由此觀察,眼睛下面宛宛然相連的部位。如同才字的形狀。一寸分成十分,其中有七分取承泣穴,其餘三分到顴骨最高處,是顴骨。顴髎穴在此穴下方,也就是兌骨,可以看見。古書上作「面」有用「向」字。氣府論說:「面部頄骨空缺,左右各一個。」王冰說:「指的是四白穴。」又下文顴髎穴的註解中有「面頄骨」三個字。內經本不分部,所以說「面」。甲乙經也如此。

據內經。遂用面字。傳寫誤。作向。故今改之。千金外臺等。無面以下五字。鼽。字書不載。蓋頄古字。經脈篇云。目黃口乾鼽衄。又云。淚出鼽衄。從九者音裘說文病寒鼻窒也鼽。鼽。易混。故記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內經》,應該用「面」字,但由於傳抄錯誤,寫成了「向」字。所以現在更正過來。《千金方》、《外臺祕要》等書中沒有「面」以下的五個字。「鼽」字在字典中沒有記載,可能是「頄」的古字。《經脈篇》中說:「眼睛發黃、口乾、鼻塞、流鼻血。」又說:「流淚、鼻塞、流鼻血。」「鼽」與「鼽」容易混淆,所以特別記下。

巨窌(甲乙)挾鼻孔旁八分。直瞳子。(甲乙)

按巨。千金翼。資生。作臣字誤聚英。吳文炳。醫統。大成。共曰平水溝。非也。大成。引聚英曰。巨髎一名巨窌。今本不見。大全。亦為一名髎窌義同。今不取。

白話文:

「按巨髎」一詞在《千金翼方》、《資生經》中均記載為「臣字誤聚英」,在《吳文炳·醫統》和《大成》中,統稱為「平水溝」,但這是不正確的。《大成》中引用《聚英》說:「巨髎一名巨窌。」在現在的版本中看不到這個名稱。《大全》中也認為這是另外一個名稱,意思是和「髎窌」相同。現在不採用這個名稱。

地倉(甲乙)一名會維。(甲乙)挾口旁四分如近下。(甲乙)有脈微微動。若久患風。其脈亦有不動者。(本事)

白話文:

地倉穴(甲乙穴)又叫做會維穴。(甲乙穴)位於口角旁四分,接近下方。(甲乙穴)有脈絡微微動。如果長期患有風症。這個脈絡也有可能不動。(《針灸甲乙經》)

按會。外臺。寶鑑。作胃。千金翼。一說曰。口角一韭葉近下動脈。資生。本事。口下有吻字。分下有外字。發揮。無如近下三字。

白話文:

按照《會要》、《外臺祕要》、《寶鑑》的說法,胃字的寫法,是口下一韭菜葉,依近脈搏的部位而定。

《資生經》說,口下方有個「吻」字,再往下方有個「外」字。《發揮》中說,口下方三字那麼近,沒有什麼可以代替的。

大迎(素問)一名髓孔(甲乙)在口下當兩肩。(素問)曲頷前一寸三分。骨陷者中。動脈(甲乙)地倉下斜向後頷骨上。(增注)按三分。千金。千金翼。外臺。資生。聖濟。大成。作二分。次注以下諸書。皆同甲乙。

白話文:

大迎(據《素問》所說):又稱“髓孔”,位於嘴巴下方,與兩肩平齊。(據《素問》所說):曲頷前面一寸三分。如果骨頭凹陷,則取該處。動脈(據《甲乙經》所說):位於地倉穴偏下,斜向後,位於頷骨上。(《增注》):按照三分的說法。據《千金方》、《千金翼方》、《外臺祕要》、《資生經》、《聖濟總錄》、《大成方》等醫書說法,則是二分。之後的注釋以及以下各書,都與《甲乙經》相同。

面第四行。直本神下行。凡六穴。

絲竹空(甲乙)一名巨窌。(甲乙)一名目髎。(外臺)眉後(素問)陷者中。(甲乙)眉尾骨後(入門)動脈。(增注)禁灸。(甲乙)

白話文:

絲竹空(甲乙):又稱巨窌。

巨窌(甲乙):又稱目髎。(外臺)

目髎:在眉毛後方凹陷處。(素問)

眉尾骨後(入門):在動脈處。(增注)

禁止針灸。(甲乙)

按目髎。大全。作月髎。巨窌。恐字誤。入門。脫空字。

瞳子髎(甲乙)一名太陽。一名前關。(千金注)一名後曲。(外臺)目外去眥五分。(甲乙)動脈(增注)禁針灸。(入門)

白話文:

瞳子髎(甲乙穴):

別名太陽穴,之前又稱關穴(《千金方》注).又稱後曲穴(《外臺祕要》)。

瞳子髎(甲乙穴):

位於眼外角,距離約 5 分。

瞳子髎(甲乙穴):

動脈通過此穴。

瞳子髎(甲乙穴):

禁止針灸(《入門針灸》)。

按資生曰。前關目後半寸。亦名太陽穴。又曰。銅人有上關。下關。各二穴。素問亦同。明堂上下經。有上關而無下關。惟上經。有前關穴。又不與下關穴同。在上關之下。恐別。自是前關穴。一名太陽穴。理風赤眼頭痛目眩澀等疾。所不可廢。故附入於下關之後。乃今據千金方。前關。太陽。即瞳子髎一名也。資生。為別穴者誤。

白話文:

資生經說:在前關穴之前半寸,也叫太陽穴。銅人經也有上關、下關,各兩個穴位。素問經也記載了相同穴位。明堂經上有上關穴,但沒有下關穴。只有上經有前關穴,與下關穴不同,在前關穴之下,恐怕是分別記述。自身就是前關穴,又名太陽穴,治療風熱性眼疾、頭痛、視力模糊、眼澀等疾病,不可廢棄,故附在下關穴之後。現在根據《千金方》的記載,前關、太陽穴就是瞳子髎穴,資生經把兩個穴位區分開來是錯誤的。

顴髎(甲乙)一名兌骨。(甲乙)鼽骨下(素問)面頄骨下廉陷者中。(甲乙)兌骨端。(外臺)禁針灸。(入門)

白話文:

顴(甲乙)這個穴位的名稱是「口輪骨」,“是「骨」裏的「乙」穴,位於下眼臉的眼下骨(也稱之為:「眼輪」)下,這部份的下方,就是「甲乙」穴。這個穴位,中《素問》經中說,位於「面頄骨」的下端,這個穴位,就是「甲乙」穴。在《外臺》經中說,這個穴位是位於眼輪最外端處。這個穴位,也是被列為不能使用針與艾草燒來保健的穴位(由《禁針》書證實)。

面第五行。直頭維下行。凡十二穴。

頷厭(甲乙)耳前角上。(素問)曲周顳顬上廉。(甲乙)頭維直下發際。(增注)禁深刺。(次注)

按醫學綱目曰。周。當作角。非。曲周者。自額角下耳前髮際。其形曲周者。顳顬上廉。資生。大全。並言腦空上廉非也。顳顬。注家。多誤為腦空。蓋腦空一名顳顬。遂以相混耳。既有上廉等之語。非穴名者。可見也。即俗所謂米嚼也。自發中出顏面者。顳顬上廉頷厭也。

白話文:

中央是懸顱穴。下方接近臉頰的是懸釐穴,全都是取之與髮際線,所以稱之為曲周穴。千金方傷寒篇說,顳顬穴位於眉毛眼睛的尾端,中間上下有聯絡脈絡,所以說明這個穴位不是在腦袋裡面,可以明白。外臺祕要,曲角穴。注:醫統,作曲角穴放在下面,資生,聖濟,發揮,聚英,吳文炳,寶鑑,作曲周穴,類經,做為耳前的曲角穴,入門,做為對耳額角之外,金鑑。

中央懸顱也。下廉懸釐也。皆取之髮際。故謂曲周。千金傷寒篇曰。顳顬穴在眉眼尾。中間上下有來去絡脈。是其非腦空者。可見。外臺。作曲角。次注。醫統。作曲角下。資生。聖濟。發揮。聚英。吳文炳。寶鑑。作曲周下。類經。作耳前曲角。入門。作對耳額角外。金鑑。

作兩太陽曲角上廉。大成。作曲周上。愈精愈疑。稱角者。有二額髮際作角者一。耳前髮際。作角者一。故內經。頭維曰額角。又頷厭懸釐曰耳前角。又言曲周者。額角下。髮際曲周者是也。言耳前角者。髮際曲周而更出又作角者是也故內經。有角上角下語。腦空穴。在腦骨之空處。

白話文:

所以叫做「腦空」。它的另一個名字叫做「顳顬」,這跟一般的顳顬是不一樣的,所以研讀古籍的人,不可以不知曉這一點。各種不同的書都不知道「角義」和「腦空義」的含義,它們隨意改動書的內容,怎麼可以不謹慎呢?諸書所說曲周往下,指的是就在眉毛上髮際處往下。所謂懸顱懸釐,指的是曲周往上,指的是耳朵前的髮際斜向眼睛的外眼角的地方,把「上」和「下」二字換一個方向解釋,就不容易理解了。世人都很懷疑這一點,因此必須依照《甲乙經》和《千金》的說法。曲角曲周是怎麼回事呢?

故曰腦空。一名顳顬。不與此顳顬同。故讀古文者。不可不知也。諸家不知角義及腦空義。妄意改易。可不慎哉。諸書謂曲周下者。即就眉上髮際而言下。懸顱懸釐。謂曲周上者。就耳前髮際斜向目外眥者。而言上。上下字不易解。世人多疑之。故一從甲乙經。千金同。曲角曲周者。

所謂小額也。

懸顱(甲乙)一名髓空。(素問直解)耳前角下(素問)曲周顳顬中(甲乙)

按。骨空論云髓空在腦後五分。與此不同。素問直解。又載一說曰。腦後三分銳骨之下。是與骨空論髓空混今為一名髓空者。未知其當否。暫記以資博聞。千金翼。作顳顬上廉中。外臺。作曲角顳顬上廉。次注。作曲角上。資生。聖濟。發揮。寶鑑。作曲周上。聚英。作顳顬中廉。

白話文:

骨空論說骨髓空虛的位置在腦後五分之處,與此不同。素問直解還記載了一種說法,認為髓空位於腦後三分銳骨之下,這種說法與骨空論的髓空混為一談了。是否正確,目前尚未可知。暫且記錄下來,以資博覽。千金翼將髓空的位置定在顳顬上廉的中部。外臺將其定在曲角顳顬上廉。次注將其定在曲角之上。資生、聖濟、發揮、寶鑑將其定在曲周之上。聚英將其定在顳顬中廉。

入門。作斜上額角中。醫統。作曲角下。顳顬上廉。吳文炳。頷厭。懸顱二穴。同注。類經。金鑑作耳前曲角上。兩太陽之中。大成。作曲周下。以上諸說要皆是大同小異。而與頷厭混。

白話文:

入門:在額角的中央偏上的位置。

醫統:在曲周穴的下方,顳顬部位的上緣。

吳文炳:在頷厭穴。

懸顱二穴:同注。

類經:金鑑穴位,在耳前曲角上,兩太陽穴的中間。

大成:在曲周穴的下方。

以上諸說都大同小異,但與頷厭穴混淆。

懸釐(甲乙)曲周顳顬下廉。(甲乙)

按千金翼。釐。作犛字誤。外臺。周作角。次注。醫統。吳文炳。作曲角上。兩太陽下廉。資生聖濟。發揮。聚英寶鑑。大成作曲周上。金鑑。作耳前曲角上。入門。作從額斜上頭角下陷。誤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千金翼》和《釐》,應該寫成「犛」字,然而《外臺》和《周》則寫成了「角」。《醫統》和《吳文炳》都寫成了「曲角上」,位於兩太陽穴下方。根據《資生聖濟》、《發揮》和《聚英寶鑑》的說法,應該寫成「曲周上」。《金鑑》書中寫成了「耳前曲角上」。《入門》的寫法是「從額頭斜向上到頭角下方」,這是錯誤的。

上關(素問)一名客主人。(素問)一名客主。一名容主。(大全)一名太陽。(醫壘元戎)耳前上廉。起骨端。開口有孔。(甲乙)動脈宛宛中。(資生)下關上。隔一骨(醫門摘要)禁深刺。(甲乙)

白話文:

上關(素問):也叫「客主人」。(素問):也叫「客主」。又叫「容主」。(大全):也叫「太陽」。(醫壘元戎):在耳前上部,從骨端開始,開口有孔。(甲乙):動脈在其中彎曲。(資生):在下關之上,隔著一塊骨頭(醫門摘要):禁止深刺。(甲乙)

按千金。千金翼。外臺次注。無端字。發揮。類經。聚英。入門。醫統。吳文炳。作起骨上廉。大成。作耳前骨上。千金翼。作聽會上一寸。金鑑曰。聽會上。直行一寸。並非也。靈樞云。刺上關者。呿不能欠。呿張口也。欠張口。而復合也。是開口取穴也。即甲乙所謂開口有孔之義也。聖濟曰。若刺深令人欠而不得㰦。是費解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千金》、《千金翼》、《外臺次注》,「端」字不明。在《發揮》、《類經》、《聚英》、《入門》、《醫統》和《吳文炳》中,將該穴位定在耳廓上緣。而在《金鑑》中,將該穴位定在聽會穴上直行一寸處,但這並不正確。《靈樞》中說:「刺上關穴的,開口不能欠」。「呿」是張嘴的意思,「欠」是張嘴又合上的意思,所以開口取穴。這與甲乙所說的「開口有孔」的意思是一致的。《聖濟總錄》中說:「如果扎針太深,會讓人欠嘴而不能閉合」,這句話很難理解。

下關(素問)客主人下。耳前。裛脈。下空下廉。合口有孔。張口即閉。(甲乙)耳中有干䘓抵不可灸。(甲乙○注曰䘓抵。一作適之。不可灸。一作針久留針。)

白話文:

下關(《素問》)耳前有客主人穴。裛脈,穴下有下空穴、下廉穴,合口有孔,張口即合閉。耳中有幹䘓穴,不可灸。(甲乙)注曰:幹䘓穴,一作適之穴,不可灸。一作針灸後須久留針。

按靈樞云。刺下關者。欠不能呿。是合口有孔也。資生。類經。聚英。入門。醫統。寶鑑。無下空二字。裛。古文動字。千金翼曰。耳門下一寸。宛宛中。動脈際。側臥開口取之非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靈樞》中記載,刺入下關穴位的人,不能張口。所謂的「合口有孔」,是指合攏的嘴上有個小孔。在《資生》、《類經》、《聚英》、《入門》、《醫統》、《寶鑑》等書中,都沒有「下空」二字。「裛」是古文的「動」字。《千金翼》中記載,耳門下1寸,宛宛中,動脈際的位置,側臥張口時取穴,就是這個穴位。

頰車(甲乙)一名機關。一名鬼床。(千金)一名曲牙。(類經)耳下曲頰端。陷者中。開口有孔。(甲乙)

按氣府論云。耳下牙車之後。各一。次注曰。謂頰車二穴也。類經。吳文炳。寶鑑。大成。作曲頰端近前。聚英。頰。作頷。金鑑作近前八分。入門。作耳下八分。據千金及翼方。卒中風口噤不開。灸機關二穴。穴在耳下八分小近前之說。並似拘矣。資生。引千金曰。一名機門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氣府論》的說法,耳垂下方,牙齒車後,各有一個穴位。次注說:指頰車二穴。類經、吳文炳、寶鑑、大成,作曲頰端近前。聚英、頰,作頷。金鑑說近前八分。入門,作耳下八分。根據《千金》和《翼方》,猝中風口噤不開,灸機關二穴。穴在耳下八分小近前之說,似乎拘謹了。資生引《千金》說,一名機門。

門是關字之誤。又千金翼曰。耳下二韭葉。宛宛中。側臥張口取之。不可從也。又千金。十三鬼穴。耳前髮際。宛宛中。耳垂下五分。名鬼床。是指頰車。千金翼。無耳前髮際。宛宛中之七字。今移入一名。

白話文:

「門」字是「關」字的錯字。又有《千金翼》說:耳下二片軟骨,正中央,側臥張口取之。這個說法不可從。又《千金》說:十三鬼穴在耳前髮際,正中央。耳垂向下五分,名為「鬼牀」,是指頰車。而《千金翼》並沒有「耳前髮際,宛宛中」這七個字。現在移入一個穴位。

耳前凡八穴

耳門(甲乙)在耳前起肉當耳缺者。(甲乙)陷中(資生)耳中有膿及底耳。聤耳。皆不灸。(外臺)禁灸。有病不過三壯。(甲乙)

白話文:

耳門穴(甲乙穴)在耳朵前面,從耳朵缺失的地方開始。

(甲乙穴)陷中穴(資生穴)位於耳朵內部,由膿水流到底層的耳朵位置。

耳門穴、陷中穴、資生穴這三個穴位都沒有被允許灸。

(外臺書)明確的禁止灸這些穴位。如果這三個穴位有病,灸針的數量不能超過三次。(甲乙穴)

按。厥病篇云。耳鳴。取耳前動脈。馬蒔曰。即耳門也。外臺。作耳中缺者。寶鑑。從之。醫統。作當耳缺者缺中。並非。

白話文:

註解:厥病篇說:耳鳴,取耳前動脈。馬蒔說:就是耳門。外臺祕要:說是耳朵中缺者。寶鑑:從了這個說法。醫統:說是當耳朵缺者缺中。都不是。

和髎(千金)銳發下。(素問)耳前橫動脈。(甲乙)耳門前。(入門)一云禁灸。(類經)

按甲乙。和作禾。入門同千金。千金翼。外臺。以下諸書。作和。今從之。三書。並無橫字。資生曰。和髎二穴。在耳前銳發陷中明堂上經。亦有和窌二穴。窌即髎也。在鼻孔下挾水溝旁五分。即銅人之禾髎。明堂下經之禾窌也。或者。明堂上經。誤寫禾字。作和字爾。恐人以和髎和窌為一穴。故備論之。按一疑二之誤。銳發者所謂波以左賀利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甲乙經》、《和作禾》、《入門同千金》、《千金翼》和《外臺》等書籍的記載,都把「和髎」寫成「禾髎」。現在我們也沿用這一寫法。在《三書》中,並沒有「橫」這個字。《資生經》說:「和髎二穴,在耳前銳發陷中明堂上經。」《明堂經》中也有「和窌」二穴,窌即髎也,在鼻孔下挾水溝旁五分,就是銅人上的「禾髎」。《明堂經》下經中的「禾窌」穴,或許是《明堂經》上經中誤寫了「禾」字,寫成了「和」字。擔心有人把「和髎」和「和窌」誤認為是一個穴位,所以詳細說明一下。根據《按一疑二之誤》,銳發就是所謂的「波以左賀利」。

聽會(甲乙)一名聽呵。(資生)一名後關。一名聽呵。(大全)耳前陷者中。張口得之。動脈應手。(甲乙)耳微前。(明堂)耳珠前。(入門)

白話文:

聽會穴(甲乙經):別名聽呵穴。(資生經):別名後關穴,聽呵穴。(大全經):在耳前凹陷處,開嘴時可找到此穴,動脈在手下跳動。(甲乙經):在耳朵前面。(明堂經):在耳珠前面。(入門經):在耳珠前面。

按類經。呵作河。資生。神應。發揮。類經。聚英。醫統。寶鑑。大成。作上關下一寸。非矣。類經。金鑑。作去耳珠下。亦非。本事方曰。側臥張口取之。吳文炳。曰。一名多所聞。耳中珠子。如赤小豆。是聽宮之注。聚英。醫統。亦同。蓋誤聽宮作聽會也。千金翼舌病篇曰。聽會。在上關下一寸動脈宛宛中。一名耳門。亦誤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類經》、《呵作河》、《資生》、《神應》、《發揮》、《類經》、《聚英》、《醫統》、《寶鑑》、《大成》等醫書記載,耳珠下的一寸處是聽宮穴。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。《類經》、《金鑑》等書中提到,聽宮穴在耳珠下。這種說法也不正確。《本事方》中說,側臥,張開嘴就能找到聽宮穴。吳文炳說,聽宮穴有很多名稱,比如「耳中珠子」。它像一顆小小的紅豆,是聽覺系統的關鍵部位。《聚英》、《醫統》中也有類似的說法。這可能是因為他們誤將「聽宮」聽成了「聽會」。《千金翼》的「舌病篇」中說,聽會穴在上關下一寸,動脈宛宛中。它也被稱為「耳門」。這也是錯誤的。

聽宮(甲乙)一名多所聞。(素問)一名窗籠。(靈樞)在耳中珠子。大明如赤小豆。(甲乙)

按氣血論。耳中。多所聞。二穴。根結篇。少陽根於竅陰。結窗籠。窗籠者耳中也。甲乙。明字衍。諸書皆無之。是也。入門。作耳前珠子旁。是耳門穴也。今據內經。甲乙經。當在耳中珠子上。

白話文:

根據氣血的理論,耳朵中有很多聽到的聲音。有兩個穴位,根結篇是少陽經的根源,它的末端位於竅陰,竅陰就是窗籠,窗籠就是耳朵。甲乙經上寫著「明」字,但這是衍文,各個書籍中都沒有這個字,這樣纔是正確的。入門,在耳朵前面的珠子旁,這就是耳門穴。現在根據《內經》和《甲乙經》的記載,耳門穴應該位於耳中的珠子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