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慎庵

《金針秘傳》~ 三、骨度尺寸圖說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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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骨度尺寸圖說 (1)

1. (一)周身骨部名目

巔,(頂巔也。)腦,(頭中髓也。)囟,(音信,腦蓋骨也。嬰兒腦骨未合,軟而跳動之處,謂之囟門是也。)額顱,(顱前為髮際,髮際前為額顱。)顏,(額上曰顏。《說文》曰眉目之間也。)頞,(音遏,鼻梁,亦名下極,即山根也。)䪼,(音拙,目下為䪼。)顳顬,(顳,柔涉切。

白話文:

頭頂,是頭的最高點。腦,是頭裡面的大腦。囟門,是嬰兒頭頂未閉合的部位,可以感受到跳動。額顱,是額頭前側的部位,從髮際線到額頭。顏,是額頭中間的部位,包括眉毛和眼睛之間。頞,是鼻樑的部位,也稱為下極或山根。䪼,是眼睛下面靠近鼻子的部位。顳顬,顳指柔涉切。是太陽穴的部位。

顬間儒。耳前動處,蓋即俗所云兩太陽也,一曰鬢骨。)顑,(音坎,又海敢切。《釋義》曰飢而面黃,與經義未合,詳見經絡類部分。)頄,(音求,顴頰間骨。)頰,(耳下曲處為頰。)頣,(音移,頷中為頤。)頷,(何敢切,腮下也,虎頭燕頷義即此。)目系,(目內深處脈也。

白話文:

太陽穴:在兩耳的前方,俗稱「兩太陽穴」。

鬢骨:顴骨。

頰:耳下彎曲處。

頤:下巴。

頷:腮下。

目系:眼睛深處的脈絡。

)目內眥,(目內角也。)目銳眥,(目外角也。)人中,(唇之上,鼻之下也。)齒牙,(前小者曰齒,後大者曰牙。)舌本,(舌根也。)咽,(所以通飲食,居喉之後。)喉,(所以通呼吸,居咽之前。)嗌,(音益,喉也。)會厭,(在喉間,為音聲啟閉之戶。)肺系,(喉嚨也。

白話文:

  1. 目內眥:(眼睛內角)

  2. 目銳眥:(眼睛外角)

  3. 人中:(嘴脣之上,鼻子之下)

  4. 齒牙:(前面較小的牙齒,後面較大的牙齒)

  5. 舌本:(舌根)

  6. 咽:(通過食物和飲水的管道,位於喉嚨的後面)

  7. 喉:(通過呼吸的管道,位於咽喉的前面)

  8. 嗌:(同「喉」,位於喉嚨的前面)

  9. 會厭:(位於喉嚨中間,是發聲啟閉的門戶)

  10. 肺系:(喉嚨)

)頏顙,(頏音杭,又去上二聲。顙,思黨切,咽顙也。)頸項,(頭莖之側曰頸;頭莖後為項,又腦後曰項。)天柱骨,(肩骨上際,頸骨之根也。)肩解,(膂上兩角為肩解。)肩胛,(胛音甲,肩解下成片骨也,亦名肩膊。)巨骨,(膺上橫骨。)膺,(音英,胸前為膺,一曰胸兩旁高處為膺。

白話文:

(頏顙)下巴和喉結,(頏讀作杭,又去上二聲。顙,思黨切,是咽喉結。)(頸項)脖子,(頭頸的側面叫頸;頭頸後面是項,腦後也叫項。)(天柱骨)肩骨上際,是頸骨的根部。(肩解)脊背上兩側的骨頭叫肩解。(肩胛)肩解下面成片狀的骨頭叫肩胛,也叫肩膊。(巨骨)胸前橫向的骨頭。(膺)胸前叫膺,又說胸的兩側隆起處叫膺。

)胸中,(兩乳之間也。)膈,(膈膜也,膈上為宗氣之所聚,是為膻中。)腋,(脅之上際。)腹,(臍之上下皆曰腹,臍下為少腹。)季脅,(脅下小肋。)胠,(區去二音,腋之下,脅之上也。)鳩尾,(蔽心骨也。𩩲骬,音結於,即鳩尾別名。)⿰牜⿱宀隹中,(⿰牜⿱宀隹音秒,季脅下兩旁空軟處也。

白話文:

胸中:指胸腔內部,包括兩肺、心臟等器官。

膻中:指胸中膈膜以上的部位,是宗氣聚集的地方。

腋:指腋窩,位於胸廓兩側。

腹:指臍部以上,恥骨以下的腹部。

季脅:指脅肋下部,靠近腰部的部位。

胠:指腋窩下部,脅部上方的部位。

鳩尾:指胸骨下端,心臟以上的部位。

⿰牜⿱宀隹旁:指季脅下兩旁空軟處。

)脊骨,(脊音即,椎骨也。)胂,(音申,膂內曰胂,夾脊肉也。)膂,(呂同,脊骨曰呂,象形也,又曰夾脊兩旁肉也。)髃骨,(髃音魚,端也,肩端之骨。)腰骨,(尻上橫骨也,)腰髁,(髁,苦瓦切,中原雅音作去聲。即腰骻骨,自是六椎而下,俠脊附著之處也。

白話文:

脊骨:(脊音同「即」,骨頭名稱的一種。)胂:(音同「申」,在背脊骨內的名稱叫做胂,在脊骨兩旁的肉。)膂:(音同「呂」,脊骨的名稱,像形的字,又說是指脊骨兩側的肉。)髃骨:(音同「魚」,指端,形容肩端上的骨頭。)腰骨:(指臀部上面的橫骨。)腰髁:(髁,音同「苦瓦切」,中原雅音讀作去聲,即腰骻骨,是位於六個背椎以下,緊貼脊椎的地方。)

)毛際,(曲骨兩旁為毛際,其動脈即足陽明之氣衝也。)睪,(音高,陰丸也。)篡,(初貫切,屏翳兩筋間為篡,篡內深處為下極。)下極,(兩陰之間,屏翳處也,即會陰穴。)臀,(音屯,機後為臀,尻旁大肉。)機,(挾腰髖骨兩旁為機。)髖,(音寬,尻臀也,一曰兩股間。

白話文:

  1. 毛際:曲骨兩旁是毛際,那裡動脈是足陽明經脈的氣血沖激之處。

  2. 睪:陰丸。

  3. 篡:音高,屏翳兩筋之間是篡,篡內深處是下極。

  4. 下極:兩陰之間,屏翳穴所在的地方,也就是會陰穴。

  5. 臀:音屯,機後是大臀,尻旁是大肉。

  6. 機:挾腰髖骨兩旁是機。

  7. 髖:音寬,尻臀,有人說是兩股間。

)尻,(開高切,尾骶骨也,亦名窮骨。)肛,(音工,又好綱切,俗作綱,大腸門也。)臑,(儒、軟二音,又奴刀切,肩膊下內側對腋處,高起耎白肉也。)肘,(手臂中節也,一曰自曲池以上為肘。)臂,(肘之上下皆名為臂,一曰自曲池以下為臂。)腕,(臂掌之交也。

白話文:

尻:尾骶骨,又稱「窮骨」。

肛:腸道出口,寫作肛門。

臑:肩胛骨下方內側至腋窩間突起的白色肌肉。

肘:手臂中段,曲池以上。

臂:肘部以上、腕部以下的部位,曲池以下。

腕:前臂和手掌連接處。

)兌骨,(手外踝也。)寸口,(關前後兩手動脈處,皆曰寸口。)關,(手掌後動脈,高骨處曰關。)魚際,(在手腕之前,其肥肉隆起處形如魚者,統謂之魚。寸之前,魚之後,曰魚際穴。)大指次指,(謂大指之次指,即食指也,足亦同。)小指次指,(小指之次指,即無名指也,足亦同。

白話文:

)兌骨,(就是手的外踝。 ) 寸口,(關節前後兩手動脈處,都稱之為寸口。 ) 關,(手掌後動脈,高骨處稱之為關。 ) 魚際,(在手腕之前,肥肉隆起處形狀像魚的地方,統稱之為魚。在寸關之前,魚際之後,稱之為魚際穴。 ) 大指次指,(所謂大指的次指,即食指,腳也相同。 )小指次指,(小指的次指,即無名指,腳也相同。 )

)髀,(比、婢二音,股也,一曰股骨。)髀關,(伏兔上交絞處,曰髀關。)髀厭,(捷骨之下為髀厭,即髀樞中也。)髀樞,(捷骨之下,髀之上,曰髀樞,當環跳穴。)股,(大腿也。)伏兔,(髀前膝上起肉處,曰伏兔。)臏,(頻、牝二音,膝蓋骨也。)膕,(音國,膝後曲處,曰膕。

白話文:

  1. 髀:大腿骨,也叫股骨。

  2. 髀關:大腿骨交接處,也就是股骨上端和骨盆連接處。

  3. 髀厭:股骨外側,大腿骨下端外側突出的骨頭,也就是股骨外髁。

  4. 髀樞:大腿骨和膝關節之間的關節,也就是膝關節。

  5. 股:大腿。

  6. 伏兔:大腿前側,膝蓋上方的肌肉隆起,也就是股四頭肌。

  7. 臏:膝蓋骨,也叫膝蓋骨。

  8. 膕:膝蓋後側彎曲的地方,也就是膕窩。

(輔骨,(膝下內外側大骨也。)成骨(膝外廉之骨獨起者。)臑,(音篆,一名腓腸下腿肚也。)腓腸,(腓音肥,足肚也。)胻骨,(胻音杭,又形敬切,足脛骨也。)骭,(音干,足脛骨也。)脛,(形景、形敬二切,足莖骨也。)絕骨,(外踝上尖骨曰絕骨。)䐃,(劬允切,筋肉結聚之處也。

白話文:

輔骨,即膝蓋以下內外側突出的骨頭。

成骨,即膝蓋外側隆起突出的骨頭。

臑,又稱腓腸,是下腿肚的肌肉。

腓腸,即小腿肚的肌肉。

胻骨,即足脛骨。

骭,也稱足脛骨。

脛,即足莖骨。

絕骨,即外踝上方突出的骨頭。

䐃,即肌肉與肌腱交界處的結節。

直音云腸中脂。王氏曰肘膝後肉如塊者。)踝骨,(踝,胡寡切,足跗後兩旁圓骨,內曰內踝,外曰外踝,俗名孤拐骨。手腕兩旁圓骨亦名踝骨。)跗,(附、敷二音,足面也。)內筋,(內踝上大筋,在太陰後,上踝二寸所。)足岐骨,(大指本節後曰岐骨。)跟(音根)骨,(足根也。

白話文:

直音雲:直腸中的脂肪。王氏曰:肘膝後面的肉塊。腳踝骨(踝,足跗後兩旁的圓骨,內側的叫內踝,外側的叫外踝,俗名孤拐骨。手腕兩旁的圓骨也叫踝骨)。跗骨(附、敷兩音,足面)。內踝上的大筋(在太陰後,上踝二寸處)。足岐骨(大拇指本節後稱岐骨)。跟骨(足跟)。

)覈骨,(覈,亥陌切,又胡骨。亥,不二切。一作核骨。足大指本節後,內側圓骨也。)踵,(足根也。)踹,(音煅,足根也,本經與腨通用。)臚,(閭、盧二音,皮也。一曰腹前曰臚。)三毛,(足大指爪甲後為三毛,毛後橫紋為聚毛。)

白話文:

1)覈骨,(覈讀音同“亥陌切”,又讀音同“胡骨”。亥讀音同“不二切”。還有一種讀音是核骨。在大腳趾的本節後面,內側的圓形骨頭也。)

2)踵,(腳後跟著地的部位也。)

3)踹,(讀音同“煅”,腳後跟著地的部位也,在本經中與腨通用。)

4)臚,(讀音同閭或盧,皮也。還有一種說法是腹部前稱為臚。)

5)三毛,(腳大拇指的指甲後面稱三毛,在三毛後面橫著的紋路稱聚毛。)

2. (二)骨度

(下文皆《骨度》篇古數,然骨之大者則大,過小者則不及,此亦言其則耳)

頭部

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。發所覆者,顱至項一尺二寸。(顱額顱覆者,言前髮際至後項髮際也。)發以下至頤長—尺。(頷中為頤,頷,腮也。)兩顴相去七寸。角以下至柱骨,長一尺。(耳上側旁曰角。肩膺上際頸根曰柱骨。)耳前當耳門者,廣一尺三寸。耳後當完骨者,廣九寸。

白話文:

頭骨的周長2尺6寸。頭發覆蓋的範圍,從額頭到後頸1尺2寸。(前面髮際到後面的髮際。)從髮際到下巴1尺。(下巴稱作頤,頤,腮也。)左右顴骨之間的距離7寸。從耳上側至鎖骨,長1尺。(耳朵上側旁稱為角。肩膺上際頸根稱為柱骨。)耳朵前面,耳門所在,寬1尺3寸。耳朵後面,完骨所在,寬9寸。

(完骨,耳後髮際高骨也。)項發以下至背骨長三寸半。(自後髮際以至大椎項骨三節處也。)頭部折法。以前髮際至後髮際折為一尺二寸。如髮際不明。則取眉心直上後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。此為直寸。橫寸法,以眼內角至外角比為一寸。頭部橫直寸法。並依此。

白話文:

(完骨,就是耳後頭髮邊緣突出的那塊骨頭。)從後頸的髮際到脊椎骨的長度是三寸半。(從後部的髮際到脖子後面大椎骨的三個部位。)頭部的折算方法。從前額的髮際到後腦勺的髮際折算為一尺二寸。如果髮際不明顯,就從眉心直線往上到肩部大杼穴骨節折算為一尺八寸。這是縱向的尺寸。橫向尺寸的測量方法,是以眼睛內角到外角的距離為一寸。頭部縱向和橫向的尺寸測量方法,都依照這個標準。

督脈神庭至太陽曲差,曲差至少陽本神,本神至陽明頭維,各開一寸半。自神庭至頭維,共開四寸半。

胸腹部

結喉以下至缺盆中,長四寸。(此以巨骨上陷中而言,即天突穴處。)缺盆以下至𩩲骬之中,長九寸。𩩲骬中至天樞,長八寸。(天樞,足陽明穴名,在臍旁,此指平臍而言。)天樞以下至橫骨,長六寸半。橫骨橫長六寸半。(毛際下骨曰橫骨。按:此古數,以今用上下穴參較多有未合,宜從後胸腹折法為當。

白話文:

從肩胛骨以下到缺盆之間,長四寸,但在巨大骨骼的凹陷處,也就是天突穴。從缺盆以下到鳩尾,長九寸。從鳩尾到天樞,長八寸。天樞是足陽明經穴位的名稱,在肚臍旁,這裡指的是肚臍。從天樞以下到橫骨,長六寸半。橫骨橫長六寸半,在毛髮下方的骨頭。

按:這是一套古代的測量方法,用現在的上下穴位參照,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,應當以後胸腹折法為標準。

)胸圍四尺五寸,腰圍四尺二寸,兩乳之間,廣九寸半。(當折八寸為當。)兩髀之間,廣六寸半。(此當兩股之中,橫骨兩頭之處,俗名髀縫。)胸腹折法:直寸,以中行為三。自缺盆中天突穴起,至岐骨際上中庭穴止,折作八寸四分。自𩩲骬上岐骨際下至臍心,折作八寸。

白話文:

胸部的周長是四尺五寸,腰部的周長是四尺二寸,兩乳之間的寬度是九寸半。(一尺當作八寸來折算。)兩腿之間的寬度是六寸半。(這是指兩腿根部,橫骨兩端的地方,俗稱髀縫。)

胸腹的摺合法:豎直的長度一尺,以中間作為三等分。從缺盆中天突穴開始,到岐骨交接處上中庭穴為止,折算出八寸四分。從𩩲骬上岐骨交接處下到肚臍中心,折算出八寸。

臍心下至毛際曲骨穴,折作五寸。橫寸,以兩乳相去折作八寸。胸腹橫直寸法。並依此。

背部

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節,長三尺。(膂骨,脊骨也。脊骨外小而內巨,人之所以能負任者,以是骨之巨也。脊骨二十四節,今云二十一節者,除項骨三節不在內。尾骶骨,男子者尖,女子者平。)背部折法:自大椎至尾骶,通折三尺。上七節,各長一寸四分一釐,共九寸八分七釐;中七節,各一寸六分一釐,共一尺一寸二分七釐,第十四節與臍平;下七節,各一寸二分六釐,共八寸八分二釐。總共二尺九寸九分六釐。

白話文:

從脊椎骨以下到尾椎骨,共有 21 節,總長三尺。(脊椎骨,就是脊骨。脊骨外小內大,人之所以能夠負重,是因為這塊骨頭很大。脊椎骨有 24 節,現在說 21 節,是把脖子上的 3 節不算在內。尾椎骨,男的尖,女的平。)背部彎曲的長度:從大椎到尾椎骨,總共是三尺。上七節,每節長一寸四分一釐,共九寸八分七釐;中間七節,每節一寸六分一釐,共一尺一寸二分七釐,第十四節與肚臍平齊;下七節,每節一寸二分六釐,共八寸八分二釐。總共是二尺九寸九分六釐。

不足四釐者,有零未盡也。直寸依此,橫寸用中指同身寸法、脊骨內闊一寸,凡云第二行夾脊一寸半,三行夾脊三寸者,皆除脊一寸外,淨以寸半、三寸論。故在二行,當為二寸。在三行,當為三寸半。

白話文:

如果不足四釐米,就是有小數點後沒有完全寫出來的部分。直寸和寸的計算方法是依據這個道理,橫寸是用中指的長度來比照人體上的寸法,脊骨內側的寬度有一寸,凡是提到第二行夾脊一寸半、第三行夾脊三寸的,都是扣除脊骨的一寸之外,乾淨地用一寸半、三寸來計算。所以,在第二行,應該是二寸。在第三行,應該是三點五寸。

側部

自柱骨下行腋中不見者,長四寸。(柱骨,頸項根骨也。)腋以下至季脅,長一尺二寸。(季脅,小肋也。)季脅以下至髀樞,長六寸。(大腿曰股。股上曰髀。捷骨之下,大股之上,兩骨合縫之所,曰髀樞,當足少陽之環跳穴處也。髀樞下至膝中,長一尺九寸。)

白話文:

從頸項根骨以下,下行至腋窩中,此段長四寸。(柱骨:頸項根骨。)腋窩以下至小肋,此段長一尺二寸。(季脅:小肋。)小肋以下至大腿拐彎處,此段長六寸。(大腿稱股,股上稱髀,大腿根骨下,大腿骨上,兩骨合縫處,稱髀樞,在足少陽經的環跳穴處。)髀樞以下至膝蓋中間,此段長一尺九寸。

四肢部

肩至肘長一尺七寸。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。(臂之中節曰肘。)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。(臂掌之交曰腕。)本節至其末,長四寸半。(指之後節曰本節。)橫骨上廉下至內輔之上廉,長一尺八寸。(骨際曰廉。膝旁之骨突出者,曰輔骨。內曰內輔,外曰外輔。)內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,長三寸半。

白話文:

肩到肘長一尺七寸。肘到手腕長一尺二寸半。(手臂的中間關節叫肘。)手腕到中指根節長四寸。(手臂和手掌的交界處叫腕。)根節到末端長四寸半。(手指的第二節叫根節。)橫骨上端到內輔骨上端,長一尺八寸。(骨頭邊緣叫廉。膝蓋旁邊的骨頭突出部分,叫輔骨。裏面叫內輔,外面叫外輔。)內輔骨上端到下端,長三寸半。

(上廉、下廉可摸而得。)內輔下廉下至內踝,長一尺三寸。踝骨(義見前。)內踝以下至地,長三寸。膝以下至外踝,長一尺六寸。外踝以下至京骨,長三寸。京骨以下至地,長一寸。膝膕以下至跗屬,長一尺二寸。(膕,腿彎也。跗,足面也。膝在前,膕在後。跗屬者,凡兩踝前後,脛掌所交之處,皆為跗之屬也。

白話文:

(上廉、下廉可用手摸得到。)內輔下廉向下到內腳踝,長十三寸。腳踝骨頭(意義見前面。)內腳踝下面到地面,長三寸。膝蓋以下到外腳踝,長十六寸。外腳踝以下是京骨,長三寸。京骨以下到地面,長一寸。膝蓋後面到腳面,長十二寸。(膕,腿彎。跗,腳面。膝蓋在前,膕在後。跗屬,凡是兩個腳踝前後,小腿手掌相交的地方,都叫做跗的屬。

)跗屬以下至地,長三寸。足長一尺二寸,廣四寸半。手足折量並用後中指同身寸法。

同身寸法說

同身寸者,謂同於人身之尺寸也。人之長短肥瘦,各自不同,而穴之橫直,尺寸亦不能一。如今以中指同身寸法一概混用,則人瘦而指長,人肥而指短。豈不謬誤?故必因其形而取之,方得其當。如標幽賦曰:取五穴用一穴而必端,取三經用一經而可正。蓋謂並鄰經而正一經,聯鄰穴而正一穴。

白話文:

所謂“同身寸”,是指與人體的尺寸相應。人的長短肥瘦各不相同,穴位的大小深淺也無法一致。如今以中指為標準的同身寸一概混用,那麼瘦的人手指長,胖的人手指短,豈不是錯了嗎?所以一定要根據人的形體來取穴,才能得當。正如《標幽賦》中所說:“取五穴用一穴而必須準確,取三經用一經而纔可以正確。”也就是說,把相鄰的經絡和準確的穴位聯繫起來。

譬之切字之法,上用一音,下用一韻,而夾其聲於中,則其經穴之情,自無所遁矣。故頭必因於頭,腹必因於腹,背必因於背,手足必因於手足,總其長短大小而折中之,庶得謂之同身寸法。法附前各條之下,而後之所謂中指同身寸法者,雖不可混用。而亦有當用之處,並列於後。

白話文:

好比切字的規律,上面用一個音,下面用一個韻,把聲音夾在中間,那麼經絡穴位的規律,自然就無處可逃了。所以,頭部一定要和頭部相應,腹部一定要和腹部相應,背部一定要和背部相應,手足一定要和手足相應,總體考慮各部位的長短大小,折中測量,纔算得上是同身寸法。這個方法附在前面各條之後,而後人所謂的中指同身寸法,雖然不能混合使用,但也有應用的地方,也一併列於後面。

中指同身寸法

以男左女右手大指中指,圓曲交接如環,取中指小節橫紋兩頭盡處,比為一寸。凡手足尺寸及背部橫寸,無折法之處,乃用此法,其他不必混用。

白話文:

以男性左手、女性右手的大拇指和中指,圓曲的交接在一起,形狀如同一個圓環。在中指上那個小關節,橫紋兩端盡頭處,就是一寸的長度。凡是手、腳的長度及背部橫向的長度,沒有摺疊的地方,就用這個方法來測量。其他地方不必混用。

古今尺寸不同說

《骨度》篇曰:人長七尺五寸者,其骨節之大小長短各幾何?伯高曰: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。蓋古之尺小,大約古之一尺,得今之八寸。其言七尺五寸者,得今之六尺,其言二尺六寸者,得今之二尺零八分也,其餘仿此。然骨大者,必有太過;骨小者,必有不及。凡用折法者,但隨人之大小而為盈縮,庶盡其善。

白話文:

《骨度》篇中說:一個人身長七尺五寸,那麼他的骨節大小長短各是多少呢?伯高說:頭部的大骨圍度是二尺六寸。古代的尺子很小,大約古代的一尺,相當於現在的八寸。他說七尺五寸,相當於現在的六尺,他說二尺六寸,相當於現在的二尺零八分,其他的類推。然而,骨頭大的人,一定有過大的地方;骨頭小的人,一定有不足的地方。凡是用折法的人,只要根據人的大小來增減,就都能夠發揮它的優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