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潢

《傷科補要》~ 第二則·治傷法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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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則·治傷法論

1. 第二則·治傷法論

夫跌打損傷,墜墮磕磞之證,專從血論。或有瘀血停積,或為亡血過多,然後施治,庶不有誤。若皮不破而內損者,多有瘀血停滯。或積於臟腑者,宜攻利之;或皮開肉綻,亡血過多者,宜補而行之。更察其所傷上下輕重淺深之異,經絡氣血多少之殊,先逐其瘀,而後和營止痛,自無不效。

白話文:

遇到跌打損傷、摔跤磕碰導致的病症,要以血的狀況作為診斷的依據。有些是瘀血積聚引起的,有些則是失血過多所致,然後根據情況進行治療,纔不會有誤診。如果皮肉沒有破損,但內部有損傷的情況,多是因瘀血停滯造成的。如果瘀血積在臟腑裡,需要使用攻堅化滯的藥物來治療;如果皮肉破裂,失血過多,則需要使用補血止血的藥物。另外,還要根據傷勢的輕重、部位、深淺等不同情況,以及經絡氣血的不同狀況,先祛除瘀血,然後調和營血,止痛的效果自然就會顯現。

《內經》云:形傷則痛,氣傷則腫。又曰:先腫而後痛者,形傷氣也;先痛而後腫者,氣傷形也。凡打撲閃錯,或惱怒氣滯、血凝腫痛,或因叫號血氣損傷,或過服克伐之劑,或外敷寒涼之藥,致氣血凝結者,宜活血順氣之法。夫損傷雜證,不及備載,俱分門晰類,詳列於後,學者宜盡心焉。

白話文:

《內經》說:身體受傷害就疼痛,氣血受傷就會腫脹。又說:先腫脹後疼痛的是身體受傷導致氣血不通;先疼痛後腫脹的是氣血受傷導致身體受損。凡是跌打閃挫,或惱怒生氣導致氣滯血瘀腫痛,或是因為哭號導致氣血受損,或是服用過多剋制或伐去身體正氣的藥物,或是外敷寒涼藥物,導致氣血凝結的,都應該採用活血順氣的方法治療。損傷雜證太多了,無法全部寫出來,都分門別類詳列在後面,學者應該用心學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