蕭塤

《女科經綸》~ 卷四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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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 (1)

1. 經論妊娠舌喑屬胞之絡脈絕

《素問》曰:人有重身,九月而喑,此何為也?曰:胞之絡脈絕也。曰:何以言之?曰:胞絡者,繫於腎,少陰之脈貫腎,系舌本,故不能言。曰:治之奈何?曰:無治也,當十月復。

白話文:

《素問》中提到:嬰兒有重身,懷胎九個月後就不能說話了,這是什麼原因呢?答:是胎盤脈絡斷絕了。問:為什麼這麼說呢?答:胎盤脈絡與腎臟相連,腎臟少陰脈貫穿到舌根,所以嬰兒無法說話。問:如何治療?答:無法治療,要等到懷胎十月後才能自然恢復。

2. 妊娠不語名子喑不須藥

《大全》曰:孕婦不語,非病也,間有如此者,不須服藥,臨產月,但服保生丸四物湯之類,產下便語得,亦自然之理,非藥之功也。醫者不說與人,臨月以尋常藥服之,產後能語,以為醫之功,豈其功也哉。博陵醫之神者,曰郝翁士,有一婦人妊喑,嘿不能言。郝曰:兒胎大經壅,兒生經行則言矣,不可毒以藥。

白話文:

《大全》上記載:孕婦不說話,不是疾病,歷來偶爾有這樣的孕婦,不需要服用藥物,臨近生產的月份,只要服用保生丸、四物湯之類的藥物,生完孩子後就能說話了,這是自然而然的道理,不是藥物的功效。醫者不告訴患者這個道理,在孕婦臨產的月份時給予其他常見的藥物,生完孩子後孕婦就能說話了,人們就以為這是醫生的功勞,難道是醫生的功勞嗎。博陵地區很有名望的醫生,叫郝翁士,有位婦女懷孕後不說話,默默地不能說話。郝翁士說:這位孕婦胎位不正,影響了經絡,生下孩子後經絡就會通暢,就能說話了,不能用藥物來毒害她。

薛立齋曰:《內經》窮理之言,人有患此,當調攝以需之,不必驚畏而泛用藥也。

3. 妊娠子喑以降心火清肺金為治

張子和曰:婦人重身,九月而喑者,是脬之絡脈不相接也。經曰無治,雖有此論,可煎玉燭散二兩,放冷,入蜜少許,時呷之,則心火下降,而肺金自清,故能作聲也。

白話文:

張子和說:婦女生子,懷孕九月而失聲的,這是由於膀胱的脈絡氣血沒有連接起來。醫經說:這種病症無法治療。雖然有這個說法,可以煎煮玉燭散二兩,放涼後,加入少許蜂蜜,隨時服用,就能讓心火下降,使肺金清淨,從而恢復說話能力。

4. 妊娠子喑治當補心腎

馬玄臺曰:經云,婦人重身,九月而喑者,胞之絡脈絕也,無治,當十月復。方論人之受孕,一月肝經養胎,二月膽經養胎,三月心經養胎,四月小腸經養胎,五月脾經養胎,六月胃經養胎,七月肺經養胎,八月大腸經養胎,九月腎經養胎,十月膀胱經養胎。先陰經而後陽經,始於木終於水,以五行之相生言也。

白話文:

馬玄臺說經典中記載:婦女懷孕,九個月時一旦說不出話來,是胎兒的經脈阻斷所致,無法治療,到了第十個月會自動恢復。論述人懷孕的過程,第一個月肝經滋養胎兒,第二個月膽經滋養胎兒,第三個月心經滋養胎兒,第四個月小腸經滋養胎兒,第五個月脾經滋養胎兒,第六個月胃經滋養胎兒,第七個月肺經滋養胎兒,第八個月大腸經滋養胎兒,第九個月腎經滋養胎兒,第十個月膀胱經滋養胎兒。先是由陰經開始,再到陽經完成,從五行相生來說,是從木開始,以水結束。

然以理推之,手足十二經之脈,晝夜流行無間,無日無時而不共養胎氣也,必無分經養胎之理。今曰九月而喑,時至九月,兒體已長,胞絡、宮之絡脈,繫於腎經者,阻絕不通,故間有之。蓋腎經之脈,下貫於腎,上系舌本,脈道阻絕,則不能言,故至十月分娩後自能言,不必治,治之當補心腎為宜。《大奇論》以胞精不足者,善言為死,不言為生。

白話文:

但是從道理上來推斷,手足十二經的脈絡,晝夜不斷地運行著,沒有任何一天任何時刻不共同滋養胎氣的,不可能有分開經絡滋養胎兒的道理。現在說九月就不說話,等到懷孕九月的時候,嬰兒的身體已經長大,與子宮相連的脈絡中,連接到腎經的脈絡不通暢了,所以偶爾有這種情況發生。這是因為腎經的脈絡,下面貫穿到腎臟,上面連到舌頭的根部,脈絡不通暢了,嬰兒就說不出話來,所以到了十月分娩後,嬰兒自然就會說話,不必治療,如果要治療的話,應該以補益心腎作為治療原則。《大奇論》中說,胎兒的精血不足,會說話的是死胎,不說話的是活胎。

此可驗九月而喑,非胞精之不足,故十月而復也。

張嶟璜按:喑謂有言而無聲,故經曰不能言。此不能二字,非絕然不語之謂。凡人之音,生於喉嚨,發於舌本。因胎氣肥大,阻腎上行之經。以腎之脈,入肺中,循喉嚨,系舌本。喉者,肺之部,肺主聲音。其人切切私語,心雖有言,而人不能聽,故曰喑。肺腎,子母之臟,故云不必治。

白話文:

張嶟璜筆記:喑啞是雖然有話要說但沒有聲音,因此經書中說不能說話。這個「不能」二個字,並不是完全不說話的意思。一般人的聲音,是從喉嚨發出,從舌根開始震動而發聲。因為胎氣肥大,阻礙腎經上行的經路。由於腎臟的脈絡,進入肺臟,沿著喉嚨,繫住舌根。喉嚨是肺臟的部位,肺臟主導聲音。所以這個人只能小聲細語地說話,心中雖然有話想說,但別人卻聽不到,所以叫做喑啞。肺和腎是相輔相成的臟腑,所以說不需要治療。

若夫全解作不語,則為心病,以心主發聲為言也,與子喑了不相干。若子和有降心火之說,玄臺有補心腎之言。如果腎之脈絡絕,而上干心,則其病不治,豈有產後自復之理乎。故經云胞之絡脈絕,此絕字當作阻字解。

白話文:

如果脈絡完全的阻斷而不通,就能離開病苦了,那麼就是心病,因為心主發出聲音說話,和聲音瘖啞完全沒有關係。若和有降低心火的方法,玄臺有滋補心腎的方法。如果腎的脈絡阻斷,而影響到心,那麼這個病就無法治療了,難道會有產後自然痊癒的道理嗎?所以經書上說:胞絡的脈脈阻斷,這個「阻斷」二字應該用「阻塞」的意思來解釋。

慎齋按:以上四條,序胎前有子喑之證也。妊娠不語,遵《內經》之旨,固無治法,故《大全》而下,後人不敢強立方論。獨子和以降心火為治,玄臺以補心腎立法,則以胞之絡脈,屬手足少陰二經故也。但產後不語,屬敗血之入心。中風舌喑,屬痰涎之滯絡。則胎前子喑,亦必有所感。更當詳證參治,以補張馬二公之未盡。若子喑用玉燭散,似屬無理。

白話文:

慎齋按:以上四條,都是序述胎兒出生前就有喑啞症的證候。妊娠期間不說話,這是遵守《內經》的旨意,所以沒有治療方法,因此《大全》以下,後人不敢勉強提出治法。只有獨子和以降心火來治療,玄臺則根據補心腎來立法,這都是依據子宮的脈絡,屬於手足少陰二經的緣故。但是生產後不說話,則屬於敗血入心的緣故。中風舌喑,則屬於痰涎滯留絡脈的緣故。那麼胎兒出生前喑啞,必定是受到某種感觸。應當根據症狀詳細判斷,採用相應的治療方法,以彌補張、馬兩位醫生的不足。如果胎兒喑啞時用玉燭散來治療,似乎沒有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