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証治準繩‧幼科》~ 集之四·心臟部二 (28)
集之四·心臟部二 (28)
1. 禁忌
瘡痘本因熱而出,熱勢甚則其出愈難,故癍點未見之時,惟當用平和藥如升麻葛根湯、參蘇飲(俱初熱)、東垣鼠黏子湯(出太密)、惺惺散(初熱)等解利之。或有不問虛實,便以辛熱之劑大發之,施之虛者,猶庶幾焉,若盛實之人,熱毒瀰漫,榮衛閉塞。里毒甚者,大便不通,小便如血,是謂郁毒不散,毒氣無所從出,反攻臟腑。
2. 見形三朝生死
凡小兒發熱三日之間,熱退身涼,涼而復熱,熱而復涼,然後報痘,從口角顴骨上兩兩三三,成對報點,至三四五日出齊者,順之兆也。其或發熱只一日或二日即見紅點,或吐瀉腹痛,或戰慄身溫,不食昏臥,三四日痘不起發,不光澤,慘暗不明,根窠色白,皆虛寒之候也,所謂險也,可治而愈。
苟發熱太甚,煩躁悶亂,喘急不食,及熱而復涼,連熱一齊突出,紅紫黑色不起渙,不光潤,為表中實熱。或自太陽天庭方廣出起,皆凶之兆,難治。
報痘時頭面稀少,胸前背後皆無,根窠紅潤,頂尖礙手,如水珠光澤者,上吉也,不必服藥。
報痘時煩躁不寧,腰腹痛不止,口氣大臭,出紫點者死。亦有出青癍如藍靛色者,皆死證也。
報痘全不起頂,又頂如湯泡及燈草火燒之狀,十日後癢塌而死。
報痘時起紅癍如錦紋者,六日死,遍身如蛇皮者死。
報痘時黑癍如痣狀,肌肉成塊黑者,即日死。
痘身發熱未透,而即報點現標,已而覆沒不見,又出又沒者,謂之弄標痘。蓋痘瘡全憑熱透,則肌膚通暢,自然易出,今熱不透,則地皮未熟,出而覆沒,隱而又出,氣血衰弱之甚,無力發泄故也,難治。
痘色紅紫焦枯,貼肉不起,皮厚黑如鐵,挑之不破,無漿血者,謂之鐵甲痘。乃氣澀而不營,血枯而不潤,磅礴皮肉,八九日內死。
凡瘡子已出,頭面要稀疏磊落,頸項上宜少不宜多,胸前要少而疏,如此者其毒則輕。如面上模糊一片,未發先腫,纏項稠蜜,胸前亦密,此毒甚也,勿治。
凡痘子出盡,正將起發,其中有發血疱者,此毒伏於心,即死。有發水疱者,此毒伏於肝,旋見癢塌而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