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癧科全書》~ 點藥之用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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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藥之用法

1. 點藥之用法

點時,將各藥秤足,用有蓋釉瓷器盛好,然後取高粱燒酒開化,極力攪勻,至恰好處。何謂恰好?以藥停腳後,其上面約二分清酒浮出,是為恰好,然後取小筆桿一枝,蘸起其浮出清酒,在癧之核外離三分處周圍點之。每一點,約亦均離三分,切勿一片塗去。如有酒流下,當用紙圈拭淨,周圍點完,頃刻點干,照其原點痕處再點。

連點至六七次,以痛為度。初點二三次,即微作癢,至五六次,即微作痛,如蟻咬焉,並無大痛。

不可並渣點上。如並渣點上,必致破皮,倘破皮,亦無甚妨害,二三日即自平滿。

不可錯亂點去,須次第照原點之痕處點之,其藥味方能直達,而制服其核外之根株,使他潛消,永久不能再發。

首次點後,計首尾足五日,須再依前法點之,使其前次所點之藥力,與後次之藥力,可以相接,方能奏功。如未消盡,越五日再點,點至全消為止。

點時,無分點數,量核之大小而准數焉。核之大者,其點數即多,核之小者,其點數即少,總以周圍點之為妙。長者照長式點之,圓者照圓樣點之,核之奇正不齊,即隨其奇正之式點之,倘其核過大,則並核內亦不妨點之,且不妨周圍雙行點之,使藥味猛而有力,點至全消為度。如其核收小,則點藥亦宜漸次移入步位,勿拘其舊日所點之處也。

遇有昔時之破痕破口,亦不妨隨其破痕破口外周圍點之,使他垢穢不再成膿,易以收口。倘其舊痕腫脹不堪,即痕內亦不妨加點之,其垢穢隨結痂處而干,亦易收口。倘其痕如有欲破之勢,則將藥渣點上,立即破口,並貼以拔毒生肌膏

其核之大小長短方圓聊珠,無論如何式樣,皆可散去。惟有舊痕之死核,則不可散去,點者須知。

倘無石灰之處,即用煅蜃灰代之亦可,亦取其咸能軟堅之意。其藥力雖無石灰之猛,然加之干餅藥少許,久點亦必自消。

倘或鄉曲之處,一時未便有高粱酒,即用酸醋代之亦可。蓋酒味則取其透徹經絡,醋味則取其能收斂脛節也。

點至五六次猶不癢不痛者,必其藥味泄而無力故也,須換過藥粉,仍開酒或醋點之。大約此藥味調酒後,未經點者,仍可久藏,干後再將酒調開。如已經點者,僅可藏至十五六天,至久一月,即要更換,大約攪至藥粉成團。酒不能清,即無味矣。

隨其核之大小點之。其核收小,其點亦隨而減少收入,總以離核三分為妙,不可過遠。過遠,則其藥力不能透其根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