底本北京大學圖書館掃描本

《洞天奧旨》~ 卷四 (3)

回本書目錄

卷四 (3)

1. 產婦生瘡瘍宜用補陰論

古人云:產後必大補氣血為主,其他俱從末治。可見產婦未有不虛者,虛則必用補氣補血之味。氣不補則氣衰,血不補則血少。氣血衰少者,陰不足故耳。故產婦必以補陰為先,以亡血過多,必至失陰耳。或謂陰不可以驟生,必先補氣,以氣能生血,氣旺則血旺,血旺則氣益旺矣。

不知產婦之生瘡瘍者,不可徒補氣也,補氣必至生血,血旺而瘡瘍同旺者奈何?況瘡瘍之生,皆血虧耳。血虧則陰愈虧,補陰而瘡瘍自失。蓋陰能制夫陽也,陽受制則陰日旺矣。陰旺而瘡瘍之間,有血以潤腸胃,有血以蔭筋骨,又何火毒之不盡散乎?若補其陽,有不增瘡瘍之勢哉?故補陰於產婦,勝補陽於產婦也。是以補陰於陽中,不若補陰於陰中也。

大約補陽者四,補陰者六,斷無陽旺而陰消矣。

鐸又曰:產婦生瘡瘍,當分別生產與未生產。未生產之前,胎不崩墮,血未虧也,止補陽以生氣,不必補陰以生血,少佐之消毒敗火藥則得矣。已生產之後,血大虧也,惟補陰以生血,兼且補陽以生氣,而消毒敗火之劑,不必佐之也。若慮瘡瘍之害,而不顧產婦之虛怯,一味消毒收火,鮮不誤矣。

2. 瘡瘍不必隨經絡用藥論

瘡瘍之生,宜分經絡,既有經絡,烏可不分哉?吾以為不必分者,以瘡瘍貴去其火毒,不必逐經逐絡而用藥也。以瘡瘍之生,有經絡之分,而用藥之妙,單以消火毒為主,以火毒去而瘡瘍自失,經絡不必分而自分也。試思解火毒之藥,不外金銀花蒲公英之類,若必隨經隨絡而分之,亦鑿之甚矣,用藥胡可雜哉。

鐸又曰:瘡瘍之生,不在一處,若不分別經絡,則五臟七腑何以清,頭面手足何以辨?不識不知,何所據以治痛癢哉?雖金銀花、蒲公英之類,皆可散消火毒,然無佐使之藥,引之以達於患處,亦不能隨經而入之,是經絡之藥不可不用,亦不可竟用之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