萬全

《痘疹心法》~ 卷之三 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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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三 (6)

1. 陷伏

伏者,毒蓄於裡而不出也;陷者,毒出而復陷入也。此皆惡候。伏為一症,陷有數種。伏候於見形之時,其人瘡出,熱不少減,煩渴悶躁,此皆伏毒未得盡出也。陷則見形之後,其血漸干而變黑者,謂之黑陷。漿水未成,破損癢塌者,謂之倒陷。膿成復化為水,不肯結痂者,謂之倒靨,亦陷類也。

其瘡黑色,皆謂之黑陷。凡斑疹黑色,皆不治之。以腎為水,其色黑,乃腎之真臟色見也。粗工不知變黑歸腎之理,妄謂腎不可實,欲瀉腎而使之虛,不知人之一身,大言陰與陽,小言心與腎,即方家所謂真水真火也。瘡疹之火發於中,賴此一點真水以制其亢,苟欲瀉之,則火無所制,本先拔矣,豈治之要哉?然謂腎者,以腎主骨髓,又主閉藏也。蓋痘疹穢毒,由骨髓而達於筋肉、皮毛之間,乃自內而外,其毒得泄。

今既陷伏,則自外而復入於骨髓,謂之歸腎也。又初出形之時,春氣發生之令也。出形而黑,是春行冬令矣。起壯之時,夏氣長養之令也,起發而黑,是夏行冬令矣。養漿之時,秋氣成實之令也,膿干而黑,是秋行冬令矣。故皆謂之逆。結痂之時,冬氣閉藏之令也,此腎之症候,若不著痂,膿水浸潤,此冬行春夏之令。

亦謂之逆。惟知造化之機,可以語歸腎之說,其色黑者,火化也。觀物之乾者,其色黑,出於火者色亦黑,豈可謂之水乎?經曰:火發而曛昧,知此可以語黑陷矣。

凡瘡伏而不出者,雙解散主之(四)。

如倒陷者,看其六腑何如。大小便秘,四順清涼飲(二十七)合奪命丹主之(十七);泄利氣弱者,十全大補湯(三十八)合奪命丹主之(十七),並外用胡荽酒(八十四)、水楊湯(七十五)。

如將起發,瘡亦有水,但色黑黯者,以十全大補湯(三十八)調無價散(七十三)主之。或以快斑湯(十五)、奪命丹(十七)合而服之。

如倒靨者,亦視其大便何如?大便秘,宜利之,三黃丸(八)、四順清涼飲(二十七);泄利,宜補之,輕則十全大補湯(三十八),甚則陳氏木香散(二十五),並外用敗草散(八十)主之。

2. 壅腫

經曰:熱勝則腫。大抵毒之盛者必腫,毒微者不腫。凡瘡出盡,應期起發,頭面以漸浮腫者,此毒火發起,聚於三陽之分,欲作膿血,故宜皮肉焮腫也。設當起發之時,頭面不腫者,必瘡本磊落,毒氣輕淺,雖爾作膿,根不佔處,所以不腫,不須治之。如瘡本模糊,起發不腫者,此毒伏於內,不即發泄,不可以毒輕論也。

如起發腫大,皮肉如常,瘡尖而圓,粒粒分明者,此佳兆也。若皮色鮮紅,瘡本成串,黏聚平塌者,若瘡色灰白成餅,如錫面者,若瘡焦紫無水者,皆凶兆也。有先起發,頭面預腫者,此兼疫毒之氣,名大頭瘟者是也。腮頤預腫者,此名蛤蟆瘟也,須兼疫氣而治,多凶少吉。

大凡瘡腫者,直至干漿結痂之時,毒化而腫消矣。故應腫不腫,應消不消者,謹提防之。

凡瘡腫脹面浮目閉者,急與解毒、護目、救咽喉,相兼治之,內用消毒化斑湯(八十四),外用神應膏(六十六)護目。

凡瘡腫脹,初防瘙癢,正面之中,不可少有破損者。苟生癢破沙崩之勢,漸不可為,邪氣內傷,真氣外泄,腫消而死矣。但得破者復灌,消者復腫,飲食如常,大小便自調者,變凶為吉,用十全大補湯(三十八)、苦參丸(七十七)合而治之。

如瘡色灰白,面腫如錫餅者,但看其人臟腑何如。若能食,大便調,小便長,無他苦者,多吉;若不能食,吐利並作,或生瘙癢者,多凶。

如頭面預腫,或腮頰預腫者,此時行疫毒也,並用羌活救苦湯主之(八十三)。

3. 潰爛

痘瘡所貴者,堅實不破,圓淨成痂也。其有潰爛者,火勝也。經曰:熱勝則腐肉。火之為用,猛虐峻暴,近之則燥癢不寧,迫之則焦痛難忍,灼之則糜爛成瘡。故敗物者,莫如火也。火生於空,非虛不燃,乘之以風,其焰益烈。痘瘡潰爛,由肌肉素虛,邪風侵襲。風者,善行數變,行諸脈俞,散於榮衛之間,一旦毒發於里,風應於表,風火相扇,肌肉憤䐜,皮膚決裂而瘡壞矣。如膿成而潰,則毒已化,但黏衣漬度,不能幹較,古方以敗草散主之,誠良法也。

膿漿未成,其毒未化,癢破潰爛者,則衛氣暴泄,津液不榮。譬草木剝削其皮,枯萎而死矣。經云:根於中者,命曰神機,神去則機息。根於外者,命曰氣化,氣止則化絕。此之謂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