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原幼心法》~ 上卷 (1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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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卷 (11)

1. 第三日用方

如天寒,七日後洗亦好。

豬膽四個,取汁煎水,七碗煎至四碗,去渣,待溫涼些,用此湯洗兒身,一生永無瘡疥之患。

2. 第一首擇乳母

擇乳母無病、情性溫良之婦,乳汁如熟雞子白者,為上。此等婦人為乳母,嬰孩易長成人。切不可用有娠之乳,及有病之婦亦不可用。所謂母安即子安也。

3. 延生第一方

小兒初生,臍帶脫落後,取置新瓦上,用炭火在四圍燒至煙將盡,放土地上,用瓦盞之類蓋之,存性,研為末,預將硃砂透明者,為極細末,水飛過。臍帶若有五分重,硃砂用二分五釐,生地黃當歸身,煎濃汁一二蜆殼,調和前兩味,抹兒上齶間及乳頭上,一日之內脫至盡。次日大便遺下穢汙濁垢之物,終身永無瘡疹及諸疾。

生一子得一子,十分妙法也。若時常用別兒者,如前法令服之,尤妙。

4. 初生刺泡法

用光曾見有小兒才生下即死,用此法可救活。急看兒口中上齶有泡,以手指摘破,用綿拭血淨,便活。若血入喉即不可治,預刺則全生矣。

5. 回氣法

初生氣欲絕,不能啼者,蓋因難產氣悶,俗呼悶胎。或冒寒所致,急以綿絮包裹,未可斷臍帶,且將包衣置炭火上燒之,仍作,大紙拈,蘸油點火燒,臍帶得火氣,由臍入腹,須臾氣回,方可浴,斷臍帶也。

6. 通便法

初生兒二便不通,腹脹欲絕,急令婦人以湯漱口,吸咂兒前後心,並臍下、手足心,共七處,每一處凡三五次。漱口吸咂,取紅赤為度,須臾自通。不爾,無生意。有此證遇此法乃再生。

7. 貼囟法

治出胎時,被風鼻塞,天南星末,薑汁調成膏,貼囟上,病去除之。

凡初生小兒,口屋並牙根生白點,名曰馬牙。不能食乳,此與鵝口不同,少緩即不能救,多致夭枉。急用針縛筋上,將白點挑破出血,用好京墨磨薄荷湯,以手指碾母油發蘸墨,遍口屋擦之,勿令食乳,待睡一時,醒,方與乳,再擦之即愈。

8. 下胎毒方

東垣云:兒在母腹中,十月之間,隨母呼吸。呼吸者,陽氣也,而生動作,益滋精氣神。飢則飲母血,渴則飲母血。兒隨日長,皮肉、血脈、筋骨、形氣俱足。十月降生,口中尚有惡血,啼聲一發,隨吸而下,此惡血復歸命門胞中,僻於一隅,伏而不發,直至因內傷乳食、濕熱之氣,下流逆於肉理,乃發為瘡疹也。故方書皆云:俟其分娩,啼聲未發之時,急用綿裹指,拭去口中惡汁,固是良法。

而倉卒之際,或有不及者,故有黃連法、朱蜜法、甘草法,用之殊佳。但今之人比古者之人,起居攝養大有不同,竊恐稟受怯弱之兒,不能禁此寒令之劑,若與服之,必生異證,或嘔乳糞青,或痰嗽喘急,或腹脹,或驚悸,如有里證鬱結,壅閉不通,欲下胎毒者,只須用淡豆豉煎濃汁,與三五口,其毒自下,又能助養脾氣也。

9. 乳哺法

凡初乳,先須捏去宿乳,後與之。母欲寐,即奪其乳,恐睡困不知飽足。兒啼未定,氣息未調,乳母勿遽以乳飲之,故不得不停滯胸膈而成嘔吐。乳後不與食,哺後不與乳,脾胃怯弱,乳食相併,難以克化,幼則成嘔,而結於腹中作痛;大則成癖成積成疳,皆自此始。

10. 護養法

小兒肌膚未實,若被衣過暖,傷皮膚,損血脈,發瘡瘍,汗出,腠理不閉,風邪易入。若天氣和暖,抱之使見風日,則血氣堅剛,肌肉硬,可耐風寒,不致疾病。令人懷抱小兒,不著地氣,致令筋骨緩弱,疾病易生,非愛護之法。

11. 治噤風之劑(預備防之)

辰砂膏,治眼閉口噤,啼聲漸少,舌上聚肉如粟米狀,吮乳不得,口吐白沫,大小便不通。蓋由胎中感受熱氣,流毒於心脾,故形見於喉舌,或為風邪所搏致之。

辰砂(三錢),硼砂馬牙硝(各錢半),玄明粉(二錢),全蠍珍珠末(各一錢),麝香(一字)

上為末,好油紙包裹,自然成膏,每用一豆許,乳汁調敷乳頭上,吮下,金銀薄荷湯下亦可。有潮熱者,甘草湯下。

小兒初生百日內臍風,方書率用南星、殭蠶等風藥,多不見效,當作胎毒,瀉陽明火邪,馬牙亦是胎毒,用針挑破,桑樹白汁塗之,妙。桑汁主小兒鵝口及口瘡、舌上瘡,神效。新生小兒時時與看,頻傳瘡汁,不然舌硬緊,漸至撮口,難為矣。

小兒不時變蒸。變者異常也,蒸者發熱也。所以變換五臟,蒸養六腑,須要變蒸多遍,氣血方榮,骨脈始長。惰性有異,則後來出痘輕可。凡變蒸,不宜服藥,或因傷食、因傷風、因驚嚇等項,夾雜相值而發,令人疑惑,亦須等候一二日,俟病勢真的,是食則消食,是風則行痰,是驚則安神。若變蒸而妄投藥餌,則為藥引入各經,症遂難識,而且纏綿不脫,反為藥誤也。

彭用光嘗謂:嬰孩與童目丱,當歧為兩途以治之。如嬰孩當治乳母,童丱當審服觀證,用藥取效。初生幼孩,凡有病大半是胎毒,小半是乳食傷。二三歲幼兒,能自飲食,大半是食積,小半是胎毒。

七八歲已上者,當審脈證,兼用食積施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