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己

《校註婦人良方》~ 卷十七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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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七 (3)

1. 附方

十全大補湯(方見二十四卷第四論)

補中益氣湯(方見二十四卷第六論)

2. 郭稽中產難方論第五

論曰:產難者,因兒轉身,將兒枕血塊破碎,與胞中敗血壅滯,兒身不能便利,是以難產。急服勝金散,消散其血,使兒自易生。陳無擇云:多因兒未轉身,坐草太早,或努力太過,以致胞衣破而血水乾,產路澀,而兒難下。宜先服催生如神散,以固其血。設或逆生橫產,當用前法針刺。

勝金散

麝香(末,一錢),豆豉(一兩)

上每服一錢,用秤錘燒赤淬酒下,催生如神。散亦可用。

3. 產難子死腹中方論第六

產難子死腹中,多因驚動太早,或觸犯禁忌,其血先下,胎乾涸而然也。須視產母舌,若青黑,其胎死矣,當下之。故產室坐臥,須順四時方向,並遵五行避忌則吉。

4. 附治驗

一穩婆之女,勤苦負重,妊娠腹中陰冷重墜,口中甚穢。余意其胎已死,令視其舌青黑,與朴硝半兩許服之,化下穢水而安。

一婦人胎死,服朴硝下穢水,肢體倦怠,氣息奄奄,用四君子為主,佐以四物、薑、桂,調補而愈。

又方水銀半兩,桂末一錢,作一服,溫酒調下,粥飲亦可。

又方,以利斧煅赤,置酒中,待溫飲之,其子便下。

又方,用錫粉、水銀各一錢,棗肉丸大豆許,水吞下,立出。

又方,朴硝三錢,溫童便調下。貓、犬、牛畜用之皆驗。

又方平胃散五錢,酒水各一盞,煎至一盞,投朴硝五錢,再煎三五沸溫服,其胎即化水而出。

《寶慶方》云:凡欲斷臍帶,先以系物墜下,後可斷之,否則胞衣上即衝心而死。

5. 附方

四君子湯

四物湯(方見二十四卷第六論)

6. 產難生死訣第七

欲產之婦脈離經。

《難經》云:一呼三至曰離經。此是陽加於陰一倍也。一呼一至,亦曰離經。此是陰加於陽四倍也。注云:經者常也,謂脈離常絡之處。細而言之,一呼脈再至,一吸脈再至,曰平和之脈。故一呼脈行三寸,一吸脈行三寸,呼吸定息,脈行六寸,一日一夜,一萬三千五百息,脈行八百一十丈。乃於一周,復從始之,經再行。

今一呼脈三至,一吸脈三至,呼吸定息,脈行九寸。一日一夜,脈行通計一千二百一十五丈,過於平脈之數,不在所起之經再起,故曰離經。若一呼一至,脈行寸半;一吸一至,脈行寸半;呼吸定息,脈行三寸。一日一夜,通計脈行得四百單五丈,乃謂一周,是不及平脈之數。

周而復始,亦不在所起之經再起,亦曰離經也。

沉細而滑也同名。

臨產之婦,脈見沉細而滑者,乃腎臟本脈之形。然腎系胞胎,見此脈者,亦與離經之脈同名也。

夜半覺痛應分誕,來日日午定知生。

若妊婦夜半時覺腹痛,定知來日午時當分娩也。《聖惠方》云:夜半子時覺腹痛,來日午時必定生產。謂子午相半,正半日觀數也。

身重體熱寒又頻,舌下之脈黑復青,反舌下冷子當死,腹中須遣子歸冥。

凡妊婦身有沉重者,胃氣絕也。又體熱寒慄頻並者,正氣衰,陰氣盛也。若舌卷下,脈青黑色者,及舌反捲上,冰冷不溫者,子母俱死之候。

面赤舌青細尋看,母活子死定應難。

凡妊婦面色赤,是榮氣流通,母活之候。舌上青色,是妊脈絡絕,胎死之候。

唇口俱青沫又出,子母俱死總高判。

若妊婦唇口俱青色者,榮衛氣絕也。又口中吐出痰沫者,是脾胃之氣俱絕。此是子母俱死之候也。

面青舌青沫出頻,母死子活是知真。不信若能看應驗,尋之賢哲不虛陳。

凡妊婦面與舌皆青色,又吐痰沫者,是產婦榮衛俱絕,胎氣衝上之候。此是子活母死之候,產下子,母必死也。此古賢哲應驗之文,不虛妄陳其說也。

新產之脈緩滑吉,實大弦急死來侵。

凡婦人新產之後,其脈來緩滑者,為氣血通利調和,是安吉之兆也。若見牢大弦急之脈則凶,必死之脈也。

若得沉重小者吉,忽若堅牢命不停。

若產婦診得沉重微小者,此是形虛脈虛相應,故云吉兆之脈。忽然診得堅硬牢實之脈,是脈盛形衰相反,性命不可停留,必死也。

寸口澀疾不調死。

若產後寸口脈澀疾,大小不調勻者,此是血氣衰絕之脈,故云死也。

沉細附骨不絕生。

若重手按之乃得,其脈沉細,附著於骨,不斷絕有力者,此生活之兆也。

審看此候分明記,長鬚念此向心經。

凡為醫者,宜隨時審脈證,分明記於心胸也。

愚按:前論與《脈訣刊誤》所云不同,觀者審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