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好古

《陰證略例》~ 岐伯陰陽脈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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岐伯陰陽脈例

1. 岐伯陰陽脈例

《內經》云:人迎一盛病在少陽,二盛病在太陽,三盛病在陽明,四盛以上為格陽。啟玄子云:陽脈法也。少陽,膽脈也;太陽,膀胱脈也;陽明,胃脈也。《靈樞經》曰:一盛而躁,在手少陽;二盛而躁,在手太陽;三盛而躁,在手陽明。手少陽,三焦脈;手太陽,小腸脈;手陽明,大腸脈。

一盛者,謂人迎之脈,大於寸口一倍也。余盛同法,四倍以上,陽盛之極,故格拒而食不得入也。《正理論》曰:格則吐逆。

寸口一盛病在厥陰,二盛病在少陰,三盛病在太陰,四盛以上為關陰。啟玄子云:陰脈法也。厥陰,肝脈也;少陰,腎脈也;太陰,脾脈也。《靈樞經》曰:一盛而躁,在手厥陰;二盛而躁,在手少陰;三盛而躁,在手太陰。手厥陰,心包脈也;手少陰,心脈也;手太陰,肺脈也。

盛法同陽。四倍以上,陰盛之極,故關閉而溲不得通也。《正理論》曰:關則不得溺。

人迎與寸口俱盛四倍以上,為關格之脈,羸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,則死矣。《樞》曰:陰陽俱盛,不得相營,故曰關格,非止吐逆、不得溺而已也。

海藏云:岐伯陰陽二脈,王注為足經,卻舉《靈樞》手經,何也?答曰:正經既言五臟之本,又言脾胃、大小二腸、膀胱、三焦為倉廩之本,營之所居,(經云,三焦者,水穀之道路,云倉廩。)乃知手足經俱有,故言足經,而次舉《靈樞》手經也。若躁為手經,不躁為足經。

此王注雖舉格陽為吐逆,關陰為不得溺,皆引正理為證以比之。大抵格陽關陰,亦豈止吐逆不得溺而已哉!至於上而不欲食,下而不得便,亦關格之病也,故易老有內傷之陰證,大意亦出於此。云岐子別有關格一轉。

上此一條,舉古人言外之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