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澄

《不居集》~ 上集卷之十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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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集卷之十 (2)

1. 治法

—勞倦內傷,東垣反復詳辨,恐人之誤散也。今人則外損居多,諄諄告誡,恐人之誤補,其故何哉?蓋先世之民,淳樸謹願,非若今人多色欲傷身也;淡薄自甘,非若今人多五味戕生也。上古之雨不破塊,風不鳴條,非若今時之迅烈暴疾也。所以外感則明現外感之證,而不兼內傷。

內傷則明現內傷之證,而不挾外感。更有名醫辨察詳明,藥不妄投,不致成外損之證。今人以酒為漿,以妄為常,醉以入房,欲竭其精,耗散其真。其未病之前,已先有一內傷虛損底子,及其既病,名曰外感,其實內傷,既曰內傷,又實外感。偏於散者,則外邪不出,而元氣反先受傷;偏於補者,則正氣不能遂復;而邪反陷入。

攻之不可,補之不可,則難措手矣。

—外感日久,而餘邪仍有未盡者,凡用補藥必兼祛邪,邪去則補亦得力。況餘邪未清,不開一面之網,則賊無可出之路,必反戈相向,傷人多矣。

—外感失血受傷已深,外證雖減,而吐血之根已伏於此,若不及時驅逐餘邪,調補真陰,培其真元,固其血絡,有竟成吐血之症,終身不愈者。

—疫氣時行,有見寒熱,而用大汗、大吐、大消食之劑,見氣血益虛,而危殆甚矣。且有真正時疫,而誤認虛勞,竟用溫補,殺人甚速。辨法全在舌苔為主,舌無苔而紅潤者,為虛勞,舌有苔而黃白者,為時疫。

2. 解托補托二法總論

(自用得效十三方)

吳澄曰:解托、補托二法,此治虛勞而兼外感,或外感而兼虛勞,為有外邪而設,非補虛治損之正方也。蓋柴、葛之性能升能散,走肌達表,雖能托邪,然大泄營氣,走散真陰;雖與參、耆、歸、地同用,而陰虛水虧,孤陽勞熱者,決非所宜。古人禁用,良有以也。雖然此特論於虛勞而無邪熱之人,非所論感外邪而兼有虛勞之證也。

苟有外邪,而不兼一二提托之品,則邪何由透達?特揣摩此二法,制一十三方,以杜絕外損之源,殊非補養衰弱之意,此開手之治法也。若真陰真陽之治,則有上集之各法。似是而非之治,則有下集各法,不多贅也。

—虛勞無外邪客熱者,解托、補托之法,萬不可用。惟挾外感不任疏散者,則此二法最妙。若內傷重,而外感輕者,宜用補托之法。內傷輕,而外感重者,宜用解托之法。

—外邪內陷陽虛者,宜助衛內托散;陰虛者,宜益營內托散;陰陽兩虛者,宜雙補內托散。若初起而正氣原不甚虛,邪有內陷者,宜升柴拔陷湯。

—感時行疫癘,而體虛不能清解者,若寒重熱輕,宜柴陳和解湯;若熱重寒輕,宜柴苓和解湯;若日輕夜重,宜用升柴拔陷湯;若表實裡虛,葛根解托湯。若勞心大過,而邪不解者,或病後而餘邪未盡,有不能補者,宜寧神內托散。若勞力太過,而邪有不解者,宜理勞神功散

—食少事煩不息,勞苦用心太過,傷人最多。而有外邪客入為寒為熱者,宜寧神內托散。若房勞過度,耗散真陰,走傷元氣者,宜補真內托散。若七情內傷,而邪有不解者,宜寧志內托散

3. 理脾陰總論

(自制得效九方)

吳澄曰:虛勞日久,諸藥不效,而所賴以無恐者,胃氣也。蓋人之一身以胃氣為主,胃氣旺則五臟受蔭,水精四布,機運流通,飲食漸增,津液漸旺,以至充血生精,而復其真陰之不足。古人多以參、苓、朮、草培補中宮,而虛勞脾薄胃弱,力不能勝,即平淡如四君子,皆不能用,舍此別無良法也。

然立法貴於無過之地,寧但脾家不用參、耆,即肺腎兩家亦有難用二冬、二地者,所以新定補脾陰一法也。不然,甘溫補土又不可恃,更將何所恃哉?惟選忠厚和平之品,補土生金,燥潤合宜,兩不相礙也。蓋解托、補托二法,寓疏散於補托之中,藉補托於疏散之內。理脾陰一法,扶脾即所以保肺,保肺即所以扶脾。

此皆自制經驗之良方,以補前人未盡之餘蘊也。

—中氣虛弱,咳嗽吐痰,食少泄瀉者,中和理陰湯。脾虛不任參、耆,痰嗽失血,泄瀉者,宜理脾陰正方。遺精、盜汗自汗,血不歸經,怔忡驚悸者,宜資成湯。清陽不升,氣虛下陷,而力不勝升、柴者,宜升補中和湯。血虛有火,肝木侮土者,宜暢郁湯。脾虛不統血,而難用四物者,宜理脾益營湯

陰分不足,虛火上泛,食少泄瀉者,宜培土養陰湯。痰嗽喘急者,宜生脈保金湯

4. 解托之法

凡本體素虛,有仲景正傷寒之法而不能用者,故立解托之法,不專於解,而重於托矣。蓋大汗大下,邪反增劇,一解一託病勢頓減,其中意義,總以培護元氣為主。元氣一旺,則輕輕和解,外邪必漸漸托出,不爭而自退矣。至於虛之甚者,當用補托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