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天益

《衛生寶鑑》~ 卷三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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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1)

1. 主不明則十二官危

癸丑春。槀城令張君。年三十有餘。身體豐肥。精神康健。飲食倍於常人。太醫王彥寶曰。君肥盛如此。若不預服涼藥。恐生熱疾。張君從之。遂服三一承氣湯二兩。下利三十餘行。異日。覺陰陰腹痛。且不欲食。食而無味。心下痞滿。精神困倦。次添胸膈閉塞。時作如刀刺之痛。

稍多食則醋心腹脹。不能消化。以此告予。予曰。昔君剛強。飲啖如常。血氣周流。循其天度。十二臟之相使。各守所司。神氣衝和。身體太平。君自戕賊。沖氣敗亂而致病如此。雖悔何及。予遂以四君子湯甘溫之劑。補脾安胃。更加人參黃耆升麻。升陽補氣。戒以慎起居。

節飲食。服之月餘。胸中快利而痛止。病氣雖去。終不復正氣。未幾三旬中風而死。靈蘭秘典云。主不明則十二官危。形乃大傷。以此養生則殃。以為天下者。其宗大危。戒之戒之、啟玄子云。心不明。邪正一。邪正一。則損益不分。損益不分。則動之凶咎。陷身於羸瘠矣。

故形乃大傷。夫主不明。則委於左右。委於左右。則權勢妄行。權勢妄行。則吏不奉法。吏不奉法。則人民失所。而皆受枉曲矣。且民惟邦本。本固邦寧。本不獲安。國將何有。宗廟之主。安得不至於傾危乎。故曰戒之戒之。張君安危不察。損益不分。妄加治療以召其禍。可痛也哉。

此既往不可咎。後人當以此為明鑑。

2. 時氣傳染

總帥相公。年近七旬。戊午秋南征。過揚州。俘虜萬餘口。內選美色室女近笄年者四。置於左右。予因曰。總帥領十萬餘眾。深入敵境。非細務也。況年高氣弱。凡事宜慎。且新虜之人。驚憂氣蓄於內。加以飲食不節。多致疾病。近之則邪氣相傳。其害為大。總帥笑而不答。

其副帥時亦在坐。異日召予曰。我自十三歲從徵回鶻。此事飽經。汝之言深可信矣。至臘月中班師。值大雪三日。新掠人不禁凍餒。皆病頭疼咳嗽。腹痛自利。多致死亡者。逮春正月至汴。隨路多以禮物來賀。相公因痛飲數次。遂病。脈得沉細而弦。三四動而一止。其證頭疼。

咳嗽。自利腹痛。與新虜人病無異。其脈短澀。其氣已衰。病已劇矣。三日而卒。邪氣害人。其禍如此。內經云。乘年之虛。遇月之空。失時之和。因而感邪。其氣至骨。又曰。避邪如避矢石。錢仲陽亦曰。糞履不可近襁褓。嬰兒多生天吊驚風。亦猶正氣尚弱。不能勝邪故也。

由是觀之。聖賢之言。信不誣矣。

3. 戒妄下

真定鈔庫官李提舉。年逾四旬。體干魁梧。肌肉豐盛。其僚友師君告之曰。肥人多風證。君今如此。恐後致中風。搜風丸其藥推陳致新化痰。宜服之。李從其言。遂合一料。每日服之。至夜下五行。如是半月。覺氣短而促。至一月餘。添怠惰嗜臥。便白膿。小便不禁。足至膝冷。

腰背沉痛。飲食無味。仍不欲食。心胸痞滿。時有躁熱。健忘。恍惚不安。凡三易醫皆無效。因陳其由。請予治之。予曰。孫真人云。藥勢有所偏助。令人臟氣不平。藥本攻疾。無病不可餌。平人谷入於胃。脈道乃行。水入於經。其血乃成。水去則榮散。谷消則衛亡。榮散衛亡。

神無所依。君本身體康強。五臟安泰。妄以小毒之劑。日下數行。初服一日。且推陳下行。疏積已去。又何推焉。今飲食不為肌膚。水穀不能運化精微。灌溉五臟六腑。周身百脈。神將何依。故氣短而促者。真氣損也。怠惰嗜臥者。脾氣衰也。小便不禁者。膀胱不藏也。便下膿血者。

胃氣下脫也。足胻寒而逆者。陽氣微也。時有躁熱、心下虛痞者。胃氣不能上榮也。恍惚健忘者。神明亂也。金匱要略云。不當下而強下之。令人開腸洞泄便溺不禁而死。前證所生非天也。君自取之。治雖粗安。促君命期矣。李聞之。驚恐。汗浹於背。起謂予曰。妄下之過。

悔將何及。雖然。君當盡心救其失。予以謂病勢過半。命將難痊。固辭而退。至秋疾甚作。醫以奪命散下之。躁熱喘滿而死。內經曰。誅罰無過。是謂大惑。如李君者。蓋內經所謂大惑之人也。衛生君子。可不戒哉。

4. 輕易服藥戒

何秀才一女子病。其父謂予曰。年十三時。五月間。因傷冷粉。腹中作痛。遂於市藥鋪中。贖得神芎丸服之。臍腹漸加冷疼、時發時止。今逾七八年不已。何也。答曰。古人云。寒者熱之。治寒以熱。良醫不能廢其繩墨而更其道也。據所傷之物。寒也。所攻之藥。亦寒也。重寒傷胃。

其為冷痛。豈難知哉。凡人之脾胃。喜溫而惡冷。況女子幼小。血氣尚弱。不任其寒。故陽氣潛伏。寒毒留連。久而不除也。治病必先求其本。當用溫中養氣之藥。以救前失。服之月餘方愈。嗚呼。康子饋藥。孔子拜而受之。以未達不敢嘗。此保生之重者也。奈何常人命醫。

拱默而令切脈。以謂能知病否。且脈者。人之血氣附行於經絡之間。熱勝則脈疾。寒勝則脈遲。實則有力。虛則無力。至於所傷何物。豈能別其形象乎。醫者不可不審其病源。而主家不可不說其病源。如何氏女子。不以病源告醫。而求藥於市鋪。發藥者亦不審其病源而以藥付之。

以致七八年之病。皆昧此理也。孫真人云。未診先問。最為有準。東坡云。只圖愈疾。不圖困醫。二公之語。其有功於世大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