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·伊豫平住

《中國藥物學大綱》~ 沉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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沉香

1. 沉香

(別錄上品)

【釋名】木之心節。置水則沉。故名。「沉水香」、「蜜香」謂其氣如蜜脾也。

【各方記述】漢來者。種類不一。香之等凡三。曰沉。曰棧。曰黃。熟沉香者。為沉香。半沉者。為棧香。不沉者。為黃熟香。入藥沉水者上。半沉者次之。不沉者可薰衣。及焚燒而已。

【辨別道地】今肆中所賣。其氣多焦烈。又置之水中。不能沉。乃黃熟香類爾。非沉之精美者也。入選藥品之高者。用之可也。此外有奇南香。番香。不載於綱目。性異用亦殊。今略於此。

【修治】入丸散銼為末。入煎劑。惟磨。臨時入之。忌日曝。火烘。

【氣味】辛苦溫。無毒。

【功用】陽也。可升。可降。入足太陰少陰。兼入手少陰足厥陰。按諸木皆浮。此獨沉。故入肝木。而治逆上之氣。行氣溫中。而不助火。誠良劑也。合於冷氣。氣逆。氣鬱。氣結。如中氣虛。而氣不歸元。及氣虛下陷者。心經有實邪者。均不可投。設施火症。反羅禁矣。若命門真火衰者。亦不宜入下焦藥。

【主治】風水毒腫。去惡氣。主心腹痛。霍亂中惡。邪鬼疰氣。清人神並宜酒煮服之。諸瘡腫。宜入膏中。調中補五藏。益精壯陽。暖腰膝。止轉筋。吐瀉。冷氣。破症癖。冷風麻痹。骨節不任。風濕皮膚瘙癢。氣痢。補右腎命門。補脾胃。及痰涎出血。理脾益氣和神。治上熱下寒。氣逆喘急。大腸虛閉。小便氣淋。男子精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