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·伊豫平住

《中國藥物學大綱》~ 大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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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棗

1. 大棗

(本經上品)

【釋名】棗性重喬。故重束為棗。入藥宜用肥大甘美者。故諸果只載其名。惟棗獨加大字。「干棗」、「美棗」、「良棗」。

【各方記述】棗大赤心有刺。四月生小葉。尖觥光澤。五月開小花。白色微青。長夏結實。摘取暴乾。

【辨別道地】和邦處處多矣。植家園。可以採用。小者止可充果食。入藥惟用形大而核小多脂甘美者。凡有大小二三種。形大而味甘者。稱朝鮮棗上品也。形小而肉薄味淡者。下品也。

【修治】劈去核用。

【氣味】甘溫。無毒。

【功用】氣味俱厚。陽也。可升可降。入足太陰陽明經。忌與蔥魚同食。殺烏頭附毒。小兒患秋痢。蛀棗與食。能止。府病及齒痛痰熱之人。俱不宜食。生者尤不利人。紅者功用相仿。差不及耳。

【主治】心腹邪氣。安中養脾氣。平胃氣。通九竅。助十二經。補少氣少津液。身中不足。大驚四肢重。和百藥。補中益氣。堅志強力。除煩悶。療心下懸。除腸澼。潤心肺。止嗽。補五藏。治虛損。除腸胃癖氣。和光粉燒治疳痢。和陰陽。調營衛。生津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