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慎微

《證類本草》~ 卷第十七 (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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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十七 (10)

1. 筆頭灰

年久者,主小便不通,小便數難,陰腫,中惡,脫肛,淋瀝。燒灰水服之。(唐本先附)自草部今移。

臣禹錫等謹按藥性論云:筆頭灰,微寒。亦可單用,燒灰治男子交婚之夕莖痿。取灰酒服之良,其筆是使乏者。

圖經文具兔頭骨條下。

外臺秘要若小便不通,數而微腫方:取陳久筆頭一枚,燒為灰,和水服之。勝金方:催產,治難產。聖妙寸金散方:敗筆頭一枚,燒為灰,細研為末,研生藕汁一盞調下,立產。若產母虛弱及素有冷疾者,恐藕冷動氣,即於銀器內重湯暖過後服。範汪方:治喉中腫痛不得飲食。燒筆頭灰,漿飲下方寸匕。

四種陳藏器余

2. 犢子臍屎

主卒九竅中出血。燒末服之方寸匕。新生未食草者預取之,黃犢為上。

姚氏方:人有九竅,四肢指歧間血出,乃暴驚所為。取新生犢子未食草者臍屎,曬乾燒末。水服方寸匕,日四、五頓瘥。人云:口鼻出血亦良。

3. 靈貓

陰,味辛,溫,無毒。主中惡鬼氣,飛屍,蠱毒,心腹卒痛,狂邪鬼神,如麝用之。功似麝,生南海山谷。如貍,自為牝牡,亦云蛉貍。《異物志》云:靈貍一體自為陰陽,刳其水道,連囊以酒灑,陰乾。其氣如麝,若雜真香。罕有別者,用之亦如麝焉。

4. 震肉

無毒。主小兒夜驚,大人因驚失心。亦作脯與食之。此畜為天雷所霹靂者是。

5. 狒狒

亦作㙡(同扶沸反),無毒。飲其血,令人見鬼也。亦堪染緋,發可為頭髲。出西南夷。如猴。宋孝建中,獠子以西波屍地,高城郡安西縣主簿韋文禮進雌雄二頭。宋帝曰:吾聞狒狒,能負千鈞,若既力如此,何能致之?彼土人丁鑾進曰:狒狒見人喜笑,則上唇掩其目,人以釘釘著額任其奔馳,候死而取之。

發極長,可為頭髲,血堪染靴,其毛一似獼猴,人面紅赤色,作人言馬聲(或作鳥字),善知生死。飲其血,使人見鬼。帝聞而欣然命工圖之。亦出《山海經》。《爾雅》云:狒狒如人,被髮迅走,食人。亦曰梟羊,彼俗亦謂之山都。郭景純有贊(文繁不載),脯帶脂者,薄割火上炙熱,於人肉敷癬上,蟲當入脯中,候其少頃揭卻,須臾更三、五度,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