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世栻

《醫學真傳》~ 胎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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胎產

1. 胎產

胎產,乃婦人生育之常,非病也;其半產、漏下,則為病矣。半產者,未滿十月而產,俗云小產是也。漏下者,血不養胎,離經下漏也。未滿三月而漏者,胎必不保,以胎未成形,其凝結之血,即胎也,血行,恐胎亦不成矣。至四五月而漏者,其胎已成,大補氣血,不漏則安。

白話文:

分娩是婦女生育的正常生理現象,不是疾病;但是早產和流產就是疾病了。早產是指胎兒不足十個月就出生,俗稱小產。流產是指胎兒由於氣血虛弱無法存活而脫離母體,導致陰道出血。

如果胎兒不足三個月就流產,通常胎兒無法存活,因為胎兒尚未成形,凝結的血液就是胎兒本身,如果血液流出,恐怕胎兒也無法成形。

如果胎兒在四、五月時流產,胎兒已經成形,只要大力補氣血,止住出血就能保住胎兒。

至於生產之後,不過氣血兩虛,謹慎調養,必無他患。或三四日之間,其身發熱,稍有微寒,總因氣血暴虛,陰陽不和之故;服藥只宜補氣調血,陰陽和而寒熱可愈。丹溪云:產後須大補氣血,雖有雜證,以末治之。誠哉斯言!若延醫診治,見其身熱,復有微寒,必曰此外感也。

白話文:

至於生產過後,只是氣血兩虛,小心調養,一定不會有其他疾病。或是在生產後的三四天內,感到身體發熱,伴隨著輕微的寒意,這些問題都是因為氣血嚴重虛弱,導致陰陽失調所致;服用的藥物只宜補氣調血,等到陰陽調和後,寒熱症狀便可痊癒。丹溪說:「產後必須大量補氣血,即使有其他雜症,也要以此為優先來治療。」這句話說得真是至理名言!如果請醫生診治,醫生看到患者發熱,同時又有微寒,一定會說這是外感造成的。

投以散寒清熱之藥,不惟不愈,變證日加,證屢出則治屢更,至身體憊極,然後重用人參。與其補於既變之後,曷若無損於未變之先,且有力服參者,大半猶可挽回,若無力服參,不可保矣。至產後惡露,或多或少,或有或無,當聽其自然,不可破氣行瘀。有生產惡露無一點者,其身無病,亦無害也。

白話文:

如果使用驅寒降熱的藥物,不僅不會好轉,還會加重病情。症狀不斷出現,治療方法也跟著改變。直到身體虛弱不堪,才開始大量服用人參。相比於在病情惡化後補救,不如在病情未變之前預防。而且,有能力服用人參的人,大多數還能康復,但如果沒有能力服用人參,就無法保證康復了。

至於產後惡露,無論多寡,有或無,都應該順其自然,不要使用破氣活血的藥物。有產後沒有惡露的人,身體健康,也不會受到危害。

又產後腹痛,多屬經脈不和,中土虛寒,但當調其經脈,溫其中土,破氣行瘀亦所禁也。我故曰:生產原非疾病,服藥總宜溫補,不揣其本而齊其末,不若不藥之為得矣。其婦人妊娠、婦人產後、婦人雜病,已悉仲師《金匱》論中,參究可也。

白話文:

產後腹痛,通常是由經脈不通暢、腹中寒氣過盛所致。治療時應調和經脈,溫暖腹中,但是破氣化瘀的藥物則不宜使用。所以我說:生育本身不是疾病,服用藥物應以溫補為主。如果不考慮根本原因而一味治療表象,還不如不服用藥物。關於婦女的妊娠、產後和各種疾病,已經在仲景的《金匱要略》中論述得很詳細了,可以仔細研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