馮楚瞻

《馮氏錦囊秘錄》~ 痘疹全集卷二十四(看法諸驗)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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痘疹全集卷二十四(看法諸驗) (3)

1. 耳結吉凶圖

枳剌紋

是紋名枳剌紋,大者紫,小者赤,其候熱蒸一已而出,痘於右地角兩耳後,必然稠密緻變癢塌而死,或變黑陷而死。

柏葉紋

是紋名柏葉紋,微紅色必輕,若紫色則重症也,壯熱四五日而也。痘於兩眉上必然稀少,吉之兆也。

弓紋

是紋名曰弓紋,色青,肝之候,其症輕,色紅者更輕。出痘時必壯熱,三日乃出於地角兩頤間而稀少。

碎絲紋

是紋名碎絲紋,細碎而且亂。其色赤者,心之候也。青者,肝之候也。二者俱吉,至於出痘,心壯熱四五日而方出,於兩眉上,並印堂准上必稀少而無斑泡之患。

批發紋

是紋名批發紋,其色微紅輕,紋細多而難見,必仔細照著,顏色與肉一樣,無異,乃肝之候也。至於出痘時,必發熱四日而方出,於印堂上,不上百粒之數,乃吉兆也。

梅枝紋

是紋名梅枝紋,大紋紫,小紋紅,耳有小點,亦紅,心腎二經之候。至於出痘時,隨熱即出,必先出於兩耳後,痘色必紫黑陷,發疔而死。

人字紋

是紋名人字紋。其色紫黑,乃腎之候也。至於出痘,必然發熱二日,而即出痘於兩頤間,稠密無縫,凶之兆也。必至變生雜病而死。

十字紋

是紋名十紋。其色青黑,青為肝候,黑屬腎候。至於出痘則發熱三日,而先出於兩鬢邊,出雖稀少,必致發渴飲水而死。

針入沙紋

是紋雖名曰針入沙紋,其色紫黑,乃腎候。至於出痘,心發熱一日,即出於胲間,稠密而色赤,間有白泡,必至發疔而死。

凡耳後筋紋似水紅色者,為正;杏紅色者,次之;大紅色者,宜退火;紫黑青色者,皆不治。又須條均直上耳尖而無分枝者為上,若分枝纏繞者,雖淡紅亦因其或橫過髮際者,多不可救。

2. 驗眼目

目者,心之所使,神所寓焉。凡初熱而目倦不開者,是將放標也。目中汪汪,若水者,麻疹也。赤色者,熱甚也。連劊之肝風也。直視者,肝熱也。發搐目竄者,風火相搏也。痘未成膿而腫消目開者,毒反內攻也。收靨已後而目閉不開者,毒滯心腎也。收靨不齊而跟生翳障者,毒流於目也。

靨後而直視不轉者,腎絕也。上竄者,心絕也。非泣而淚自出者,肝絕也。微瞑者,氣脫也。血貫瞳子者,火勝水竭也。及諸病閉目搖頭者,此陽脈不治,謂之心絕,併為不治。

3. 驗頸項

頸項者,生氣之本也。《經》曰:天氣通於肺,地氣通於嗌,天食人以五氣,喉者,氣之所由也,故喉主天氣。更地食人以五味,咽者,味之所由也。故咽主地氣。是以頸項者,乃肝之俞,又咽喉之管束,陰陽之道路也。三陽之脈,自頸而上,三陰之脈,自頸而遠,故痘瘡之候,頸項欲疏。

若纏項而稠密太甚者,謂之鎖項,則廢其管束,阻其道路,上不得降,下不得升,內者不出,外者不入。《經》曰:出入廢,則神機化滅,升降息,則氣立孤危。並病深而項軟者,骨敗也,並死不治。

4. 驗胸腹

《經》曰:刺胸腹者,必避五臟,胸腹者,臟腑之郭也。又曰:膈盲之上,中有父母,蓋指心肺也,即所謂稱三倉之部位,故痘瘡輕者,則胸前全無。若胸腹太重者,必凶也。並病深而噪急,胸骨扇動者,是肺焦脹也。其左乳下動脈突出者,是宗脈絕也。併為不治。

5. 驗手足

夫四肢屬脾為諸陽之本,初發熱手暖足涼者,此正候也。蓋腎生足,腎不受邪,故能足涼,脾主手,脾旺循經,故克手暖。如初發熱而手尋衣領,及亂捻物者,肝熱也。手搜眉目口鼻者,肺熱也。手足搐搦者,心肝風火相傳,手中足冷者,脾胃怯也。蓋四肢皆稟氣於胃,與臟胸道路稍遠耳。

若脾怯不能為胃行其津液,乃不得至經,故即冷耳。如瘡已出現而手足多水泡者,此肝勝脾衰,鬼蜮來克,最宜急治,瀉肝補脾,以防瘡塌而死,然報點時,須兩手臂較諸頭而透出稍遲者,吉。恐先發松,則元首透出益遲矣。如應至不至者,此又脾胃氣虛,不能旁達四肢也。

並遍身皆發而手足不透,或空殼者,皆是脾胃虛弱,津液耗竭,榮衛凝澀,不得流通灌溉四肢,故其毒亦鬱而不發。如不能食者,死。能食者,必發癰疽。更有方始行漿,而他處未收,惟手足心先靨者,其後必生怪疾。若痘靨之後,而手足關節腫痛者,必毒未解散,須防發癰,至如痘未成漿而手足皮脫者,死。並瘡勢太甚,手足冷者,不治。

及瘡癢而手足搔亂者,凶,並見而復隱起而復塌,其色紫黑者為腎乘脾也,不治。

6. 驗黑陷

夫痘瘡變黑,有猶可治者;有不可治者,何歟?蓋此一症,關係逆侯治之貴早,緩則蔓延傳變,倏出倏沒,迤邐而死,凡四圍有水,中心黑陷者,只用胭脂塗法,直待轉紅起胖而止,若起發有水,頂平而黑者,宜內服涼血解毒,劑中加燒人糞。外亦胭脂塗法,若大便不通者,此裡熱熏蒸得之,宜內服清涼解毒疏利之劑,外用膽導之法。如泄瀉者,此處寒也,宜用大溫補氣之劑。

痘若干黑腳根堅硬者,可用銀針刺去毒血,以油胭脂調四聖散納之,若再皮肉不𧑄,根脾不腫,煩躁悶亂不食者,決無生理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