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馮氏錦囊秘錄》~ 痘疹全集卷二十三(總論痘要夾症門) (12)
痘疹全集卷二十三(總論痘要夾症門) (12)
1. 論痘五不治
夫痘有五不治者何?凡癢塌而寒戰咬牙及渴不止者,一也。痘紫黑色而喘渴不寧者,二也。灰白色而頂陷腹脹喘渴者,三也。頭溫足冷悶亂飲水者,四也。咬牙氣促而泄瀉煩渴者,五也。是皆不治。
2. 死症歌括
初出項陷連肉紅,限至九日一場空。假如血熱帶紫斑,斯症死在六日中。發斑黑者在朝夕,斑青頃刻去匆匆。無膿癢弱十二日,不治腰疼及挺胸。勢如湯泡及火燒,舌擲囊縮死之終。紫泡刺破出黑血,飲食挫喉症俱凶。難療面腫痘不腫,青紫黑陷及無膿。二便流利下腸垢,更有吐瀉與蛔蟲。頭溫足冷好飲水,此皆死症命將終。
3. 諸候吉凶略
頭疼,初熱而發者,常也。
目閉,在初出者,不治。八九日無事,十三四日大內。
咳嗽,痘疹而咳嗽者,常也。但不宜過,且忌音啞仵嗆。
心胸疼痛,凶症。
氣急在初熱者,凶。八九日微喘,無事,但急不宜過。若十三日急促氣喘者,死。
聲啞,初起不治。惟喉中有痘,外痘長,內亦肥大而然,兼之外痘紅活潤澤而無枯暗之色者,吉。痂落後者,凶。若兼氣急者,始終不治。
喉痛,初起難治。八九日可終治,痂後是餘毒耳。亂語初起為重,痂落為凶。若失志者,不治。
呻吟,凶症。如灌膿疼痛而呻吟,不甚者,不妨。
噦聲,凶症。初起毒火上衝,可治。膿後胃弱痂後餘毒,再兼音啞不食,乃胃氣敗絕也,不治。
努氣,凶症。是丹田無根之氣上乘胸次也。
肚疼,初熱常事,若疼不止,腰難伸直,痘發不出及色慘暗者,凶。痂後是餘毒,如痛極難忍者,大凶。
十指冷,凶症。
腰痛,初起微微者,常也。若痛甚難立,並痛而不止者,不治,蓋此是腎經後致。
手搖,凶症。
足搖,凶症。但在作膿痛時並灌膿,虛時略動者,無妨。
眼出血,不治。
足冷,凶也。若至過膝者,不治。
鼻衄,無事,但宜甚耳。
尿血,不治。
口吐血,因嗆傷胃脘,微出少許者,可治。若甚者及黑者,不治。
便血,鮮血而少,且兼即止者,並倒靨之後而使痂皮膿血者,皆可治。如甚而黑者,不治。
挫喉,初熱者,凶。若灌膿時而漿足者,無妨。
寒戰,七日前為熱,七日後為寒,又當兼痘症參斷吉凶。
咬牙,起脹時凶。
蛔蟲,初起吐出一二條者,無事。多者為凶,十三、四日吐出者,即死。從便出而多者亦凶。
吐膿痰,無事。若見腥臭者,宜防肺癰,則必胸中疼痛,唇白麵慘為驗耳。
吐臭痰,不治。及嘔惡臭氣者,凶。
驚搐,初起無事,乃痘從心經出也,反為佳候。若在膿後靨後者,乃氣血已竭,神無所依。大凶。
手足痛,初出為凶,八九日後無事。
手心痛,熱症。
耳出血,不治。
吐清水,無事。但甚者,則大泄元氣而屬虛寒。
泄白糞,寒也。
紅糞,熱也。
泄青糞,寒也。
泄黑糞,臟腑壞也,不治。
不食,初起不妨,貫漿時及痂後者,凶。
能食,始終為吉。堆痂後而倍者,餘毒。
十指痛,凶症。
頭冷,不治。
唇乾,凡此及唇裂者,凶。
胸高,胸突如盞者,凶。
吐黃水,肚不疼者,無事。肚疼者,為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