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彥純

《玉機微義》~ 卷二十九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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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十九 (1)

1. 論目為血脈之宗

內經曰:諸脈者皆屬於目,目得血而能視。針經曰:五臟六腑精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。精之窠為眼骨之精,為黑眼;血之精為絡其窠;氣之精為白眼;肌肉之精則為約束里擷筋骨血氣之精,而與脈併為繫,上屬於腦,後出於項中。故邪中於項,因逢其身之虛,其入深則隨眼系入於腦,則腦轉;腦轉則引目系急;目系急則目眩以轉矣。邪中其精,其精所中不相比也,則精散;精散則視岐,故見兩物。

目者五臟六腑之精榮衛,魂魄之所常營也,神氣之所主也。故神勞則魂魄散,志意亂。是故瞳子黑眼法於陰,白眼赤脈發於陽,故陰陽合傳而為精明也。目者心之使也,心者神之舍也,故神精亂而不轉,卒然見非常處,精神魂魄散不相得,故曰惑也。東垣曰:夫十二經脈三百六十五絡,其血氣皆上走於面而走空竅,其清陽氣上散於目而為精,其氣走於耳而為聽。

因心煩事冗,飲食失節,勞役過度,致脾胃虛弱,心火大盛,則百脈沸騰,血脈逆行,邪害空竅,失明則日月不明矣。夫五臟六腑之精氣皆稟受於脾,上貫於目。脾者諸陰之首也,目者血脈之宗也。故脾虛則五臟之精氣皆失所司,不能歸明於目矣。心者君火也,主人之神,宜靜而安。

相火化行其令,相火者包絡也,主百脈皆榮於目。既勞役運動,勢乃妄行,又因邪氣所並而損血脈,故諸病生焉。凡醫者不理脾胃及養血安神,治標不治本,是不明正理也。

按此論,目為腑臟血脈精氣之宗,至為詳悉,豈但世俗拘之於五輪八廓而已也。

2. 論目昏赤腫翳膜皆屬於熱

原病式曰目昧不明,目赤腫痛,翳膜皆瘍,皆為熱也。及目膜,俗謂之眼黑,亦為熱也。或平白目無所見者,熱氣鬱之甚也。或言目昧為肝腎虛冷者,誤也。也是以妄謂肝生於目,腎主瞳子,故妄言目昧為虛而冷也。然腎水冬陰也,虛則當熱;肝木春陽也,虛則當冷。腎陰肝陽,豈能同虛而為冷者歟?或通言肝腎之中陰實陽虛而無由目昧也。

俗妄謂肝腎之氣衰少而不能至於目也。不知經言熱甚目瞑眼黑也,豈由寒乎?又如仲景言傷寒病熱極則不識人,乃目盲也。正理論曰:由熱甚怫鬱於目而致之,然也。若目無所見,耳無所聞,悉由熱氣怫鬱,玄府閉密,而致氣液、血脈、榮衛、精神不能升降出入故也。各隨鬱結微甚而有病之輕重也。

故知熱鬱於目,無所見也。故目微昏者,至近則轉難辨物,由目之玄府閉小也。隔縑視物之象也。或視如繩翼者,玄府有所閉合者也。或目昏而見黑花者,由熱氣甚而發之於目,亢則害承乃制而反出其泣,氣液昧之。以其至近,故雖微而亦見如黑花也。及衝風泣而目暗者,由熱甚而水化制之也。

故經言厥則目無所見。夫人厥則陽氣並於上,陰氣並於下。陽並於上則火獨光也。陰氣並於下則足陰足陰則脹也。夫一水不能勝五火,故目眥而盲,是以衝風泣下而不止。夫風之中於目也。陽氣內守於睛,是火氣燔目,故見風泣下。

按此論,熱甚怫鬱,陰陽並厥,玄府閉密,緻目病之由為詳。蓋一主於火熱之化也。若由飲食辛熱,七情所動,六氣淫鬱,氣血虛實,則東垣子和陳無擇輩論亦已詳然。然亦有痰熱、濕熱,與夫服食金石燥熱之藥致者。或久病後榮衛虛弱,肝氣腎陰不足,或元氣精氣虛衰,及脫營為病,皆有虛熱實熱之殊,並宜分治。

3. 論眼證分表裡治

機要曰:在腑則為表,當除風散熱;在臟則為里,宜養血安神。暴發者為表而易治,久病者在裡而難愈。

4. 論目疾宜出血最急

子和曰:聖人雖然說眼睛得到血液就能看見,但是血液也有太過和不及。太過則眼睛堵塞而發痛,不反則眼睛耗竭而失明。所以年少的人多太過,年老的人多不及。但是年少的人則沒有不及,年老的人其間猶有太過者,不可不察也。眼睛的內部都是太陽經所起,血多氣少,眼睛的銳眥少陽經也,血少氣多,眼睛的上綱太陽經也,亦血多氣少,眼睛的下綱陽明經也,血氣俱多。但是陽明經起於眼睛兩旁交頞之中,與太陽少陽俱會於目,惟足厥陰經連於目系而已。

所以血太過者太陽陽明之實也,血不及者厥陰之虛也。所以出血者宜太陽陽明,蓋此二經血多故也。少陽一經不宜出血,血少故也。刺太陽陽明出血則目愈明,刺少陽出血則目愈昏。要知無使太過不及,以血養目而已。凡血之為物,太多則濫,太少則枯。人熱則血行疾而多,寒則血行遲而少,此常理也。

眼睛是肝的外候,肝主眼睛,在五行屬木。雖然木之為物太茂則蔽密,太衰則枯瘁矣。眼睛的五輪乃五臟六腑之精華,宗脈之所聚。其白人屬肺金,肉輪屬脾土,赤脈屬心火,黑水神光屬腎水兼屬肝木,此世俗皆知之矣。及有眼睛的疾病,則不知病之理,豈知眼睛不因火則不病。

何以言之?白輪變赤,火乘肺也;肉輪赤腫,火乘脾也;黑水神光被翳,火乘肝與腎也;赤脈貫目,火自甚也。能治火者一句可了。故內經曰:熱勝則腫。凡眼睛暴赤腫起,羞明隱澀,淚出不止,暴寒目瞞,皆太熱之所為也。治火之法,在藥則鹹寒吐之下之,在針則神廷上星,囟會,前頂,百會,血之翳者可使立退,痛者可使立已,昧者可使立明,腫者可使立消。惟小兒不可刺囟會,為肉分淺薄,恐傷其骨。

然小兒水在上,火在下,故目明。老人火在上,水不足,故目昏。內經曰:血實者宜決之,又經曰:虛者補之,實者瀉之。如雀目不能夜視及內障,暴怒大憂之所致也,皆肝主眼睛,血少禁出血,止宜補肝養腎。至於暴赤腫痛,皆宜以䤵針刺前五穴出血而已。次調鹽油以塗髮根,甚者雖至於再,至於三可也,量其病勢以平為期。

按此謂眼睛的出血,最急於初起,熱痛暴發,或久病郁甚,非三稜針宣泄不可。然年高之人,及久病虛損並氣鬱者,宜從毫針補瀉之,則可。故知子和亦大略言爾,於少陽一經不宜出血,無使太過不及,以血養目而已,斯意可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