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楫

《醫燈續焰》~ 卷一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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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(4)

1. 浮脈第十

浮脈法天,輕手可得。泛泛在上,如水漂木。

有力洪大,來盛去悠。無力虛大,遲而且柔。

虛甚則散,渙漫不收。有邊無中,其名曰芤。

浮小為濡,綿浮水面。(綿一作帛。)濡甚則微,不任尋按。

天覆於上,陽也。浮脈似之,故曰法天。其脈應手皮毛,輕手可得。按之且有泛泛欲上之勢,如水中漂木,雖按之使沉,亦必隨手而起,《脈經》所謂舉之有餘,按之不足者是也。若浮脈中加以洪大,來盛去悠,是為有力之浮脈,謂之浮大之脈亦可。若浮脈中加以虛大,遲而且柔,是為無力之浮脈,謂之虛大之脈亦可。

若浮而虛大之甚,則渙散瀰漫,不斂不實,名曰散脈,《脈經》所謂氣實血虛,有表無里者是也。若四邊有而中則無,名曰芤脈。芤者,中空之草,其狀如蔥。《脈經》所謂浮大而軟,按之中央空,兩邊實者是也。若浮而小,名曰濡脈。如帛浮於水,按之軟薄,全無力也。若浮濡之甚,則極虛極小,名曰微脈。

不勝重為尋按,《脈經》所謂若有若無,或欲絕者是也。

2. 沉脈第十一

沉脈法地,近於筋骨。深深在下,沉極為伏。

有力為牢,實大弦長。牢甚則實,愊愊而強。

無力為弱,柔小如綿。弱甚則細,如蛛絲然。

地載於下,陰也。沉脈似之,故曰法地。其脈近在筋骨,非重按不可得,更有深深下沉之勢,《脈經》所謂舉之不足,按之有餘者是也。若沉之極,似附著於筋骨,名曰伏脈,《脈經》所謂極重按之乃得者是也。若沉而有力,實大弦長。弦則強急,且大且實,堅牢之義,自可想見。

《脈經》有革脈而無牢脈,要知牢即革也。革脈形如按鼓,亦即強急堅牢之義,皆有餘於外者。若牢之甚,則內外皆實,愊愊而強,如有根蒂也。沉而無力,既小且柔,是名為弱。《脈經》所謂極軟而沉細,按之欲絕指下者是也。弱之甚,則更柔更小,若有若無,縈縈如蜘蛛之絲,名曰細,與微脈固不相遠也。

3. 遲脈第十二

遲脈屬陰,一息三至。小駃於遲,緩不及四。

二損一敗,病不可治。兩息奪精,脈已無氣。

浮大虛散,或見芤革。浮小濡微,沉小細弱。

遲細為澀,往來極難,易散一止,止而復還。

結則來緩,止而復來。代則來緩,止不能回。

一呼一吸為一息,脈應四至,是其常也。遲則一息三至,氣不振發,行不如度,故曰屬陰。緩則小駃於遲,猶未能及於四至。若一息二至,元氣已損。一息一至,元氣已敗,病則必不可治。兩息一至,真精奪去,雖一見脈,正氣已無,不過燼燈之餘焰耳。遲而浮大,或為虛散,或為芤革。

遲而浮小,不為濡則為微。遲而沉小,不為細則為弱。遲而細,則力不足於往來,名曰澀。往來艱澀,則易於散,而或有一止。(不足之止。)然非絕藏之脈,故止而復還也。結則緩中時或一止,止而復來。蓋氣有結滯,脈為阻礙,暫一止而復來。(阻塞之止。)與澀之易散一止者,不相懸也。

代則緩中一止,止不能回。(脫根之止。)《脈經》所云:不能自還,因而復動。正如替代之代,有出無入,有去無來之象。

4. 數脈第十三

數脈屬陽,六至一息。七疾八極,九至為脫。

浮大者洪,沉大牢實。往來流利,是謂之滑。

有力為緊,彈如轉索。數見寸口,有止為促。

數見關中,動脈可候。厥厥動搖,狀如小豆。

脈以四至為平,閏以太息,大約不出五至。若一息六至,是為數脈。氣行速疾逾於常度,故曰屬陽。一息七至,氣更速快,故曰疾。一息八至,陽熱已極。一息九至則元神散脫,而與遲之奪精者,固無異也。數而浮大,其名曰洪。數而沉大,不為牢即為實。數而往來流利,是名曰滑,即《脈經》所云輾轉替替然。

與數相似者。數而有力,是名曰緊。緊原以形狀言,不以至數言。但緊脈斂實似弦,弦則直急如弦。緊則《脈經》所云如轉索,如切繩,內有攪動彈搏之狀,似乎數也。若數中時見一止,(失倫之止。)名曰促脈。脈流數疾,勢如奔逸,偶不相繼,故一止耳。仲景云:陽盛則促,故當於寸口見焉。

若數脈見於關上,名曰動脈。蓋關為陰陽交互之處,陰陽不和,兩相抗激,勢不相下,故迸於上而厥厥動搖也。然上下無頭尾,只在一分之關上,非圓實之小豆,不足以形容其狀也。

5. 長脈第十四

長則氣治,過於本位。長而端直,弦脈應指。

脈位有三,寸關尺也。長則透出本位。惟其透出,乃見長象。非氣之充暢,不能有此,故曰治。若長而端直,應於指下,是為弦脈。即《素問》玉機真藏論曰:其氣來軟弱輕虛而滑,端直以長者是也。

6. 短脈第十五

短則氣病,不能滿部,不見於關,惟尺寸候。

一脈一形,各有主病。數脈相兼,則見諸證。

脈短,則氣不充暢,無論在寸在尺,俱不能滿足本部。惟其不能滿部,乃見短象。氣不足,非病而何?然此惟尺寸見之。設若在關而不滿本部,則與尺寸不相接矣,理無此脈。蓋脈類多矣。有一脈,自有一脈之形。形有不同,故病亦各異。若脈數形兼見,而病亦數種兼成。仲景所謂此自經常,不失銖分者也。如下文云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