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璐

《診宗三昧》~ 口問十二則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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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問十二則 (1)

1. 問三焦命門脈

門人問曰。讀師傳諸義。發智慧光。如大火聚。掃卻胸中無限陰霾矣。但某等根器疏陋。尚有積疑未泮。如三焦命門。各有歧說。未獲定鑑。願師垂誨真銓。以破學人之惑。答曰。夫所謂命門者。即三焦真火之別名也。以其職司腐熟之令。故謂之焦。經謂中精之府。言其所主精氣也。

又云。上焦如霧。中焦如漚。下焦如瀆者。言其氣化之象也。岐伯曰。寸以射上焦。關以射中焦。尺以射下焦。此言三焦之脈位也。射者。自下而射於上。其脈即分屬寸關尺。凡鼓動之機。靡不本諸三焦。則知六部之中。部部不離三焦之氣也。三焦為真火之源。故有命門之號。

難經獨以右尺當之。而脈訣復有男女左右之分。男以精氣為主。故右尺為命門。女以精血為主。故左尺為命門。是命門之診。尤重在乎尺內也,三焦鼎峙兩腎之間。為水中之火。既濟陰陽。趙氏所謂天非此火不能生物。人非此火不能有生。為性命之主宰。故曰命門。越人謂其有名無形者。

以火即氣。氣本無形。非若精津血液之各有其質也。然以氣化為無形則可。以三焦為無形則不可。靈樞本藏云。腎應骨。密理厚皮者。三焦膀胱厚。粗理薄皮者。三焦膀胱薄。疏腠理者。三焦膀胱急。毫毛美而粗者。三焦膀胱直。稀毫毛者。三焦膀胱結也。詳此明言厚薄急結之狀。

詎可謂之無形乎。

2. 問神門脈

復問神門為心經之動脈。而王氏又云。神門決斷。兩在關後者。是指尺中腎脈而言。其故何也。答曰。神門之脈有二。如前所言神門即是命門。命門即是三焦。屬於七節之上。故於尺中求之。以尺為六脈之根也。越人云。人之有尺。譬如樹之有根。水為天一之元。先天之命根也。

若腎脈獨敗。是無根矣。此與諸脈之重按有力為有根。脈象迥異。而為腎氣之所司則一也。如虛浮無根。是有表無里。孤陽豈能獨存乎。若尺內重按無根。不獨先天腎水之竭。亦為後天不足之徵。仲景所謂營氣不足。血少故也。脈微所云。是指心經動脈而言。按氣交變論中。

歲水太過一節。內有神門絕者死不治。言水勝而火絕也。其穴在掌後兌骨之端。即如人迎與氣口並稱。皆主關前一分而言。其穴在喉之兩旁。乃足陽明之動脈。能於是處求諸經之盛衰乎。可知神門二說。各有主見。各有至理。不可附會牽合而致疑殆也。

3. 問衝陽太谿脈

問衝陽太谿。皆足之動脈。每見時師求之於垂斃之時。驗乎不驗乎。答曰。是即仲景趺陽少陰也。嘗聞氣口成寸。以決死生。未嘗決之於二處也。或謂以此本屬胃與腎脈。雖變其名。仍當氣口尺中診之。脈法以寸口趺陽少陰三者並列而論。是即寸關尺三部之別號。但未明言其故耳。

喻嘉言釋仲景平脈首條云。條中明說三部。即後面趺陽少陰。俱指關尺而言。然何以止言趺陽少陰。蓋兩寸主乎上焦。營衛之所司。不能偏於輕重。故言寸口。兩關主乎中焦。脾胃之所司。宜重在右。故言趺陽。兩尺主乎下焦。宜重在左。故言少陰。此先得我心之所同然。但二處動脈。

猶可求其絕與不絕。非推原某脈主某病也。設閨中處子。而欲按其足上之脈。殊為未便。

4. 問反關脈

昔人所云反關之脈。但言脈位之異。未審所見之脈,與平常之人可例推乎。抑別有所異乎。答曰。凡脈之反關者。皆由脈道阻礙。故易位而見。自不能條暢如平常之脈也。其反關之因。各有不同。而反關之狀。亦自不一。有胎息中驚恐顛仆而反關者。有襁褓束縛致損而反關者。

有幼時跌僕動經而反關者。有齠齔疳積。伐肝太過。目連劄而左手偏小。有似反關者。有大驚喪志。死絕復甦而反關者。有一手反關者。有兩手反。關者。有從關斜走至寸而反關者。有反於內側。近大陵而上者。有六部原有如絲。而陽谿列缺。別有一脈大於正位者。有平時正取側取俱無。

覆手取之而得者。有因病而正取無脈。覆手診之乃得者。總皆陰陽伏匿之象。有傷寒欲作戰汗。脈伏而誤認反關者。大抵反關之脈。沉細不及。十常八九。堅強太過者。十無二三。欲求適中之道。卒不易得也。亦有諸部皆細小不振。中有一粒如珠者。此經脈阻結於其處之狀。

故其脈較平人細小者。為反關之常。較平人反大者絕少。不可以為指下變異。謂之怪脈也。凡遇反關殊異平常之脈。須細詢。其較之平時稍大。即為邪盛。比之平時愈小。即為氣衰。更以所見諸證參之。

5. 問人迎氣口脈

門人問曰。人迎主表。氣口主裡。東垣內外傷辨。言之詳矣。而盛啟東又以新病之死生。系乎右手之關脈。宿病之死生。主乎左手之關尺。斯意某所未達。願聞其義云何。答云。病有新久。證有逆順。新病穀氣猶存。胃脈自應和緩。即或因邪鼓大。因虛減小。然須至數分明。

按之有力。不至濁亂。再參語言清爽。飲食知味。胃氣無傷。雖劇可治。如脈至濁亂。至數不明。神昏語錯。病氣不安。此為神識無主。苟非大邪瞑眩。豈宜見此。經云。脈浮而滑。謂之新病。脈小以澀。謂之久病。故新病而一時形脫者死。不語者亦死。口開眼合。手撒喘汗遺尿者。

俱不可治。新病雖各部脈脫。中部獨存者。是為胃氣。治之必愈。久病而左手關尺軟弱。按之有神。可卜精血之未艾。他部雖危。治之可生。若尺中弦緊急數。按之搏指。或細小脫絕者。法在不治。蓋緣病久胃氣向衰。又當求其尺脈。為先天之根氣也。啟東又云。診得浮脈。

要尺內有力。為先天腎水可恃。發表無虞。診得沉脈。要右關有力。為後天脾胃可憑。攻下無虞。此與前說互相發明。言雖異而理不殊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