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己

《校註婦人良方》~ 卷十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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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 (2)

1. 凝形殊稟章第六

天地者,形之大也。陰陽者,氣之大也。惟形與氣相資而立,未始偏廢。

《莊子·則陽篇》太公調曰:天地者,形之大者也。陰陽者,氣之大者也。氣以形載,形以氣充,惟氣與形兩者相待,故曰相資而立,未始偏廢。

男女構精,萬物化生,天地陰陽之形氣寓焉。

《繫辭》曰:天地絪縕,萬物化醇,男女構精,萬物化生。

語七八之數,七,少陽也;八,少陰也。相感而流通,故女子二七天癸至,男子二八而精通,則以陰陽交合而兆始故也。

岐伯曰:女子二七而天癸至,任脈通,衝脈盛,月事以時下,故能有子。男子二八腎氣盛,精氣溢瀉,陰陽和,故能有子。《傳》曰:女子十四有為人母之道,四十九絕生育之理。男子十六有為人父之道,六十四絕陽化之理。

語九十之數,九,老陽也;十,老陰也。相包而賦形,故陰窮於十,男能圍之。陽窮於九,女能方之。則以陰陽相生而成終故也。

《字說》:陰窮於十,圍之者男。陽窮於九,方之者女。九有變也,女足以方之。十無變也,男足以圍之。解曰:男有室,所以圍陰於外。女有家,所以方陽於內。《易》曰:婦人之吉,從一而終也。夫子制義,從婦凶也。圍,圓也,君道也,夫道也。圓則可以制義而行。方,仁也,臣道也,婦道也,方則從一而已。

男從圍,與規從夫同意;女從仁,與臣從仁同意。

元氣孕毓,皆始於子。自子推之,男左旋,積歲三十而至巳。女右旋,積歲二十而至巳。巳為正陽,陰實從之,自巳懷壬。男左旋,十月而生於寅。女右旋,十月而生於申。申為三陰,寅為三陽,而生育之時著矣。其稟賦也,體有剛柔,脈有強弱,氣有多寡,血有盛衰,皆一定而不易也。

十九難曰:男生於寅,寅為木,陽也。女子生於申,申為金,陰也。楊氏注云:元氣起於子,人之所生也。男從子,左行三十。女從子,右行二十。俱至於巳,為夫婦懷妊也。古者男子三十,女年二十,然後行嫁娶。十月而生者,男從巳左行,至寅為十月,故男行年起於丙寅;女從巳右行,至申為十月,故女行年起於壬申。

以至分野異域,則所產有多寡之宜;吉事有祥,則所夢各應其類。是故荊楊薄壤多女,雍冀厚壤多男,熊羆為國子之祥,蛇虺為女子之祥,是皆理之可推也。

《周官》職方氏:揚州其民,三男五女。荊州其民,一男二女。雍州其民,三男二女。冀州其民,五男三女。《詩·斯干》篇名:吉夢維何,維熊維羆,維虺維蛇。大人占之,維熊維羆,男子之樣,維虺維蛇,女子之祥。

胎化之法,有所謂轉女為男者,亦皆理之自然。如食牝雞,取陽精之全於大產者,帶雄黃取陽精之全於地產者。

《千金方》轉女為男:丹參丸,用東門上雄雞頭。又方,取雄黃一兩,縫囊盛帶之。《本草》:丹雄雞,補虛溫中,通神殺毒,其肝補腎,其冠血益陽。雄黃人佩之,鬼神不能近,毒物不能傷。

操弓矢,藉斧斤,取剛物之見於人事者,氣類潛通,造化密移,必於三月兆形之先。蓋方儀則未具,陽可以勝陰,變女為男,理固然也。

《巢氏論》云:妊娠三月,始胎形,象始化,未有定儀,見物而變,欲得男者操弓矢,食雄雞。

2. 氣質生成章第七

具天地之性,集萬物之靈,陰陽平均,氣質完備,咸其自爾。然而奇偶異數,有衍有耗,剛柔異用,或強或羸,血榮氣衛,不能逃於消息盈虛之理,則稟氣之初,詎可一概論耶。是以附贅垂疣,駢拇枝指,侏儒跛蹩,形氣所賦者有如此者。瘡瘍癰腫,聾盲喑啞,瘦瘠疲瘵,氣形之病有如此者。然則胚胎造化之始,精移氣變之後,保衛輔翼,固有道矣。

《孝經》云:天地之性人為貴。《書·秦誓》曰:惟人萬物之靈。

天有五氣,各有所湊;地有五味,各有所入。所湊有節適,所入有度量,凡所畏忌,悉知戒慎,資物為養者,理固然也。故寢興以時,出處以節。

六節藏象論曰:天食人以五氣,地食人以五味。王冰云:天以五氣食人者,臊氣湊肝,焦氣湊心,香心湊脾,腥氣湊肺,腐氣湊腎。地以五味食人者,酸味入肝,苦味入心,甘味入脾,辛味入肺,鹹味入腎也。

可以高明,可以周密,使霧露風邪,不得投間而入。因時為養者,理宜然也。故必調喜怒,寡嗜欲。

《禮記·月令》:仲夏之月,可以居高明,可以處臺榭。脈要精微論云:冬日在骨,蟄蟲周密,君子居室。夏則順陽在上,故可以高明;冬則順陽氣之伏藏,故可以周密。

作勞不妄,而氣血從之,皆所以保攝妊娠,使諸邪不得干焉。

天真論岐伯曰:上古之人,其知道者,不妄作勞,故能形與神俱,而盡終其天年。通天論曰:聖人陳陰陽,筋脈和同,骨體堅固,氣血皆從。

苟為不然,方授受之時,一失調養,則內不足以為中之守,外不足以為身之強,氣形弗克,而疾疚因之。

脈要曰:五臟者,中之守也,得守者生,失守者死。又曰:五臟者,身之強也,得強則生,失強則死。

若食兔唇缺,食犬無聲,食雜魚而生瘡癬之屬,皆以食物不戒之過也。

孫真人養胎法云:妊娠食兔肉令子缺唇,食犬肉令子無音聲,食干鯉魚令子患瘡癬。異法方論云:食之使人熱中。注云:魚發瘡。

心氣大驚而癲疾。

奇病論帝曰:人生而病癲疾者何?岐伯曰:名為胎病。此得之在腹中時,其母有所大驚,氣上不下,精氣並居,故令子發為癲疾也。

腎氣不足而解顱。

巢氏云:解顱者,言小兒年雖長,而囟門不合,頭縫開解,是皆由腎氣不成故也。腎主骨髓,而腦為髓海,腎氣不成,則腦髓不足,不能成,故頭顱開解。

脾胃不和而羸瘦。

巢氏曰:夫羸瘦不生肌膚,皆為脾胃不和,不能飲食,故血氣衰微,不能榮於肌膚也。凡小兒在胎而遇寒,或生而伏熱,皆令兒不能食,故羸瘦也。

心氣虛乏,而神不足,皆由氣血不調之故也。誠能推而達之,使邪氣無所乘,茲乃生育相待而成者。

《病源》云:肺主氣,心主脈,而血氣通矣。臟腑循行經絡,產則血氣傷損,臟腑不足。而心統領諸臟,使其勞傷不足,則令驚悸恍惚,是心氣虛也。

故曰:大不人不因。

《法言》云:天不人不因,人不天不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