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好古

《陰證略例》~ 論後出餘氣而解

回本書目錄

論後出餘氣而解

1. 論後出餘氣而解

病人服溫熱之藥,時有下氣者,知陰氣出也。韓氏治下焦寒,用灰包熨法,得下利一兩行,小便一兩次,及少有汗,陰氣出而下泄,知其為必解也。予以是知服調中、理中及諸附子等藥後,時有下氣者,陰化而出,即為解。若遇外陽內陰之證,身表四肢盡熱,語言錯亂,疑作譫語,陽證者當去蓋覆,令胸臆兩手微露見風,以手按執之,久之肌肉骨間不熱者,即非陽證,真陰證也。

上此一條,後辨譫語形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