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好古

《陰證略例》~ 論四肢振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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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四肢振搖

1. 論四肢振搖

成氏責其為虛寒,欲汗之,其人必虛蒸而振,下後復汗而振者,表裡俱虛也,亡血發汗則寒慄而振,氣血俱虛也。有振振欲擗地者,有振振動搖,二者皆汗多亡陽,經虛不能自主持,故振也,非振慄之可比也。

經曰:若吐下後,心下逆滿,氣上衝胸,起則頭眩,發汗則動經,身為振搖者,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。

太陽病發汗不解,其人仍發熱,心下悸,頭眩,身瞤動,振振欲擗地者,真武湯主之。二藥皆溫經益血助氣之劑。

海藏云:惟好飲房室之人,真元耗散,血氣俱虛,或因勞而振,或不因勞而振,或因內感陰盛陽脫而振者,皆陰證也。

若因房室而得,便有陰陽易條中形狀,頭重不欲舉,目暗生花,熱上衝胸,少氣,聲不出,少腹小腹痛引陰中,或陰入於裡,脛寒而痛。此等陰證,四肢故多振搖。始得此病時,脈雖舉按有力,不可作陽證治之,若與陰藥,變寒必矣!亦不可用太熱之藥,作陰極治之,熱過則轉生他證。當以補氣溫血之藥調之,元氣漸生,可得而愈。

若脈已微,面色眉間變黑,唇吻不收,爪甲微青,當用熱藥攻之。若經汗下,熱藥不可熱服,當令似溫,則陰氣不拒。經云熱因寒用,此之謂也。

上此一論,自為頗有理,可以發明古人所不言處。